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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日在书房召见后,赵贞便不再见陈平王。虽然依旧让他主理国政,但却几次掷回他的奏疏。有什么事,也不再与陈平王商量,而是召见其他大臣。连赵贞的生辰,陈平王想要入宫贺寿,赵贞也拒而不见。

萧沅沅琢磨,赵贞对那天夜里陈平王入宫和她私见的事,大约是十分介意的。他必定是知道一些什么。但不知是何种缘故,他竟没有质问萧沅沅,而是十分怨怒陈平王。萧沅沅假意劝他:“陈平王入宫贺寿,实出诚心,你怎能将他拒之宫外?”她越说陈平王的好话,赵贞就越不满。萧沅沅一劝,赵贞就大发脾气:“这皇宫的门是给他开的?朕必须得见他?朕不见他,告诉他,让他死去。”

传话的太监都听呆了,不知道要不要去回,眼神看向萧沅沅。萧沅沅赶紧道:“皇上是说着玩的。”又耐着性子安抚赵贞:“皇上这种话,不可随意出口,传到外面去,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赵贞道:“你究竟是向着我还是向着他?”

“我自然向着皇上。”

萧沅沅道:“皇上是我夫君,我怎么会向着外人。只是陈平王身居要位,皇上在朝事上还得倚重他。”

萧沅沅本想激他发怒,然而赵贞怒了一会,又冷静下来。他扭头不悦地看了一眼萧沅沅,似乎看穿了她不怀好心,脸色忽然又恢复了自然。他没有戳穿她。或者,赵贞也不明白她的心思。她对陈平王的维护,究竟是发自真心,还是故意激他。不论是哪种,他都不想让她得逞。

也就是今年三月始,京中街巷关于“皇太弟”的流言就甚嚣尘上。这几日,又流传出一些文章,大力称颂陈平王的才德及为人,称其芝兰玉树德为世范,有治国之才。那文章写的极好,将陈平王其人赞颂的如同当世之完人,甚至连赵贞在他面前都显得极为渺小。说赵贞事事都要依靠他,大事小事都要跟他商议。没了他赵贞就做不成事。这文章流传极广。传抄入宫,连赵贞也有幸目睹了一下。赵贞看完,脸色发绿,十分不乐。

赵贞面上只笑了笑,说:“这文章写的不入流。这等庸词俗调,有何可传抄。”

他默了一会,问左右:“这文章的作者是谁?”

左右道:“说来奇怪。作者的名字没听过,是个不知名的文人。”

赵贞说:“查一查,是谁写的文章?”

赵贞淡淡的一句话。很快,这人就被地方的官府抓了起来。官吏盘问他为何写这文章,是受何人指使。这人很快招供,说这篇文章并非是他本人所作,而是别人赠与,他只是冒用署名。

赠与者是谁,却不得而知。

左右报与赵贞得知,赵贞就更不悦了。

他觉得这其中必有阴谋,他询问萧沅沅:“你说,这文章会不会是陈平王故意指使人写的?他自己为了邀名。”

萧沅沅思忖了一会,说:“陈平王虽然好名声,但想来不至于做这样的事。他何必把自己架这么高。这对他自己也没好处。”

赵贞道:“怎会没好处。人人都知道他德才兼备,当世楷模,连皇帝都要听他的。皇帝不听他的,都是皇帝的错。他好得意啊。”

萧沅沅安慰他:“那都是那些小人之言,陈平王不会心中没数。他对皇上从来没有过不恭敬,也从未对朝政之事自作主张。他向来忠心。他自己这会没准也正惶恐着呢。”

第132章 你造反了

赵贞思索片刻, 问道:“你说,陈平王会不会有朝一日背叛朕?”

萧沅沅故作不解:“皇上这话是何意?”

“朕这几日,一直在想, 朕是不是太信任他了。”

赵贞脸上似有忧虑:“朕将朝政之事全权托付给他,难保不会纵容了他的野心。他而今打量朕离不了他, 朕若再一味宠信,指不定将来受他的蒙蔽。朕在想,要不要暂时免去他的监国之职。”

赵贞说着抬头看萧沅沅:“你有什么想法?”

萧沅沅笑了笑:“不是他打量皇上离不了他, 而是皇上常年征战,朝中确实需要一个信赖的人,陈平王是最合适的。他才德兼备, 深孚众望, 又最懂皇上的心思。至于百姓们都赞颂他,我看倒也不是坏事, 这说明皇上用人得当。若官员百姓都说他贪妒奸恶, 那才有损皇上的圣名。”

赵贞神色淡然:“你的意思,陈平王是忠的了?”

这话试探之意不言而喻。萧沅沅心知, 陈平王忠不忠,这事不是她能够定论的,赵贞这是在给她挖坑。

她既不能够说陈平王忠,显得二人是同党——这犯了赵贞的忌讳,又不能说陈平王不忠, 赵贞素来不喜挑拨离间。此时大门正开着,从坐榻旁边至不远处的纱幔外, 再到大门外,都侍立着宫女和太监,少说也有十多双耳朵。赵贞在这种场合, 问她这种刁钻尖锐的问题,这就有点意思了。保不准三日后,这话就会传到陈平王耳朵。

赵贞不是大意粗心的人,萧沅沅只能推断他是故意,遂委婉说道:“陈平王和皇上是血缘至亲。虽非一母所生,却自幼感情深厚。若他都不值得皇上信任,其他的人就更难说了。我倒不觉得陈平王对皇上有二心。皇上英明睿智,又年富力强,陈平王就算有那个心,也没那个胆。他对皇上还是颇有畏惧之心的。他这个位置不容易,树大招风,难免遭人忌恨。做的不好皇上要怪罪,做的太好,又有借功邀名之嫌,皇上也得体谅他。”

这番话说的太妥帖,赵贞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赵贞望着御案前,刑部呈上来的一道案子,手中的笔停了停。

是一桩弑母案,金塘县一男子,杀了自己的母亲。地方判处死刑,报给刑部核准。刑部同意死刑,然而案子送到陈平王手中审核,却被陈平王否决了,理由是罪不至死。赵贞仔细看了一遍案卷,原来,这男子所杀之母并非生身之母,而是他的养母。这男子是自幼被拐卖的,乃是养母花钱买来。在养母家,也未受到关爱,整日挨打受骂,任其驱使,如同奴仆。后男子娶妻,与妻子十分恩爱,然而养母不慈,殴打其妻,致使其妻上吊自尽。男子与母争执,误杀其养母。陈平王认为,死者名为养母实则并非其母,只是一老鸨。虽母子相称,实为主仆,有卖身契为凭。该男子虽杀人有罪,但事出有因,且非故意,改死刑为流放。

赵贞看完卷宗,御笔亲批:此子虽为拐卖,养母却未必知其为拐卖。养母亦是母,养育之恩大于天,岂能以挨打受骂为由责之于养母。况其妻之死,未必与养母有关。若丈夫能够照应体贴妻子,妻子怎会自尽?此人最大恶极,如何可恕!且杀人狡辩,罪加一等,发回重审!

按照流程,死刑的案子,皆需亲呈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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