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


车让他开着玩好了。

虽然这种抱着正华软绵绵的身体的感觉也不赖,但是作为他的伴侣,只有一辆小电驴怎么行?

正华发动了小电驴,“嗡”的一声,车子晃晃悠悠地驶入了夜色中。

夜风很冷,正华的冲锋衣被风吹得鼓起来,像一面帆。

言回鹊坐在后面,看着正华的后脑勺——头发被头盔压得扁扁的,后颈露出一截白花花的肉,在冲锋衣的领口里若隐若现。

他忽然很想靠上去。

他往前挪了挪,缩短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正华的背很宽——不是因为肌肉,是因为脂肪,隔着冲锋衣和T恤,言回鹊能感受到那种柔软的、温暖的触感。

和alpha坚硬的、棱角分明的身体不同,正华的身体是软的。

像一团温热的棉花。

言回鹊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

正华的身体僵了一下。

“你干嘛?”

“冷。”言回鹊说,声音闷在正华的肩窝里。

正华想了想,把冲锋衣的拉链往下拉了拉,然后掀起衣服的一角,盖住了言回鹊搭在他肩膀上的手。

“这样好点?”

言回鹊的手指触到了正华腰侧的皮肤——温热的、柔软的、带着一点汗意的。

他的手指蜷缩了一下。

“嗯。”他说,声音更闷了。

小电驴在夜色中穿行,经过了一个又一个路灯,灯光从头顶掠过,一明一暗,像是某种温柔的节拍器。

言回鹊闭着眼睛,额头抵着正华的肩膀。

他闻到了正华身上的味道——洗衣粉,还有可乐鸡翅的酱汁味。

大概是腌鸡翅的时候沾上的。

甜丝丝的,带着一点焦糖的香气。

他忽然觉得,这辆小电驴、这个冷得让人发抖的夜晚、这顶太小了的头盔、这团温热的、柔软的、属于正华的身体。

比任何豪车、任何餐厅、任何漂亮的omega都好。

“正华。”他低声说。

“嗯?”

“下次别骑电驴来接我了。”

“……那我怎么来?”

“开车来,我送你一辆。”

“不用了,小电驴我习惯了”

“城东新开的菜市场菜很新鲜,你骑小电驴去路太远。”

“……那好吧。”

言回鹊笑了一下,把脸埋进正华的肩窝里。

冲锋衣的面料蹭着他的脸颊,有点粗糙,但他不在乎。

小电驴在空旷的街道上慢慢开着,两个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一个圆滚滚的,一个修长的,叠在一起,像一幅不太协调但莫名和谐的画。

言回鹊闭着眼睛,嘴角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

他想起自己在酒吧里对周彦深说的话——“我只是觉得他挺有意思的。”

他想起自己死鸭子嘴硬,非要当着朋友的面点omega陪酒。

他想起自己差点被那个omega的茉莉花香熏吐了。

他想起自己看到陆辞渊和正华坐在一起时,胸口那股酸酸涨涨的感觉。

他想起自己用“夫夫义务”这个理由,把正华从厨房里叫出来,骑着电驴穿越半个城市来接他。

他想起正华说“行吧”的时候,那种平淡的、无所谓的、但最终还是来了的语气。

言回鹊睁开眼睛,看着正华的侧脸。

路灯的光从侧面照过来,勾勒出正华圆润的轮廓——没有棱角,没有锋利,只有柔软的、笨拙的、像面团一样的弧度。

但就是这张脸,言回鹊的心跳加速了。

不是因为脸好看不好看,是因为这张脸的主人,是A01。

是那个能在三秒内组装一把手枪的人,是那个能单手撂倒十二个练习生的人,是那个能在二十米外用暗器削掉他头发的人。

是那个把一千七百六十九次荣誉塞在铁盒子里、和结婚证放在一起的人。

是那个为了口吃的可以放弃一切、但又为了“规则”可以放下锅铲骑着电驴穿越半个城市来接他的人。

言回鹊收紧了搭在正华腰侧的手指。

“正华。”

“嗯?”

“你明天想吃什么?”

正华的眼睛在前面亮了一下,言回鹊看不到他的表情,但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那种细微的变化。

“想吃火锅。”

“好。明天我让人准备。”

“要辣的,牛油锅底。”

“好。”

“要毛肚,虾滑。”

“好。”

“还要鸭血。”

“好。”

正华不说话了,但言回鹊能感觉到他的身体放松了一点——肩膀微微下沉,呼吸变得更深更慢。

那是正华感到满足时的反应。

言回鹊把脸埋进正华的肩窝里,嘴角翘得更高了。

小电驴在夜色中继续前行,载着两个人——一个帅得不像话的alpha,和一个圆润得像土豆的beta——慢慢地、稳稳地,驶向家的方向。

言回鹊闭上眼睛,心里想:

我大概是真的喜欢上这个胖子了。

然后他在心里补了一句:

但是绝对不能让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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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小电驴,都要记得戴头盔哦~

第5章(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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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回鹊的发情期来得毫无征兆。

作为顶级alpha,他的发情期一向规律得像瑞士钟表——每个月都会有一次,持续三到五天,症状可控,抑制剂有效,他会提前在日历上标注日期,提前备好抑制剂和隔离贴,提前把行程清空。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井然有序。

但这次不一样。

也许是最近压力太大,也许是东南亚分部的季度报告出了纰漏,也许是……

他不想承认——自从和正华结婚以来,他每天都在压抑某种本能层面的冲动,而这种压抑正在反噬他的身体。

不管原因是什么,结果是:他的发情期提前了整整两周。

那天下午,正华像往常一样在训练场上课。

五点钟准时下班,骑着小电驴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排骨和土豆——晚上想做红烧排骨,再做个酸辣汤。

排骨要选肋排,肥瘦相间的,炖出来才够香,三号摊位的老板给他留了最好的两斤,用草绳扎着,放在塑料袋里,沉甸甸的。

他到家的时候是六点一刻。

推开门,玄关的灯没开,客厅的灯也没开,整个房子暗沉沉的,只有落地窗外的城市灯光透进来,在地板上铺了一层冷白色的光。

“言回鹊?”

正华把排骨放在玄关的鞋柜上,弯腰换拖鞋,他注意到言回鹊的皮鞋歪七扭八地倒在鞋柜旁边——鞋跟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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