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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现场的第四个人,找到了。”
直到回了家,傅云谌依旧保持着沉默。宋寅替他整理好了行李,心里过意不去,说道,“那晚你犯病的事,我也不是故意跟四爷说的。你知道,他时不时会问一下你的状况,我不小心说漏了嘴,就……”
他烦躁地揉了把自己的头发,“要不——咱还是去薛医生那里看看?难道季淮青一辈子不接你电话,你就一辈子打过去吗?行,不去医院也行,我直接带你去找他,有什么话你当面和他说——”
“你知道孟含初死的那晚,她在电话里和我说什么吗?”
宋寅长大了嘴。他咽了咽气,扶着扶手在青年身旁坐下,“她说了什么?”
傅云谌平静地说道,“她让我救她。她求着我去救她。”
“可笑吗?”
傅云谌想,孟含初可能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傅榆安的血亲,她的弟弟。
否则她怎么会求自己去救她呢,是她疯了,还是当他太没心没肺了。
“最可笑的是。”傅云谌说,“我想过报警,让人去救她。”
但是从指尖到手臂都是僵硬的,手机垂直掉落在地上,传来的声音他已经听不见了。整个世界都在嗡嗡作响,傅云谌出现了幻听,还以为是傅榆安在和他说话。他只能满房间的找药。
可是哪里有药呢。医生说他的病已经治好,不再给他药了。曾经要靠着醉酒才能睡着的日子好像数不清的噩梦,他以为醒了就不会再做梦,现实却比噩梦更加丑陋。
“宋哥。”傅云谌轻声说,“他不会再回来了,是不是?”
这次沉默的人换成了宋寅。他很轻很轻的叹了口气,“小云,在他心里,你现在个杀人犯啊。”
第66章
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傅云谌已经对此毫无意识了。
喝了酒后他确实睡着得很快,但都这是以醒来后头疼欲裂为代价的。但失眠比头疼更可怕,一个人在黑夜里如履薄冰,孤独和痛苦都是双倍。
醒来后他第一件做的是就是拿起手机。因为新闻爆出的黑料,媒体都在疯狂地打他的号码,造成他的手机一度卡顿。但傅云谌毫不理会,渐渐就没人打了。他只是在卡顿的间隙拨另一个人的号码,一遍又一遍听冰冷的机械女音。
他醒得比冬天的清晨早,摸着黑想去给自己倒杯水,看见有黑影在阳台上隐隐约约地晃动,下意识地叫着,“宋寅?”
那黑影顿了顿,随即有丁点儿火星在他指尖熄灭了。
“宋寅不在这里,有个叫尹旭秋的来找他,所以先走了。”
先闻其声再见其形。那人在傅云谌逐渐僵硬的神情里走进客厅,阳台的门开了又合,寒风吹过傅云谌紧捏着的手机,上面显示着拨打界面,而屋子里没有任何声音响起。
男人显然也看见了。他走近傅云谌,动作自然地牵起他的手,拿过那个手机。
“你打这个号码是打不通的。”那人说,“局里给我派了任务,换了公务专用的手机,原来的私人手机和号码被没收了。”
他在傅云谌的手机里输入了新的号码,保存了之后再还给了他的掌心。
“就是这个。没来得及告诉你,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傅云谌终于缓过了神来。他低下头,仔细听声音还有一丝颤抖,“你怎么在这里?”
“因为你没换门锁密码。”那人打开了客厅的灯,屋子里顿时亮堂了起来。“宋寅的警戒心也太低,我开门进来的时候他显然十分吃惊。”
“你是怎么说服他离开的?”傅云谌不相信宋寅这么轻易就能被尹旭秋给带走,“他不可能放任你一个人留在这。”
男人脱了夹克挂在门口的衣架上,露出结实的臂膀。他转身很轻地笑了声,“他当然不愿意。只是我进门的时候顺便换了门锁密码,他当然没法再进来。”
言下之意,就是他把宋寅给关在了门外。傅云谌不禁皱眉,“你……”
“门锁密码是091027,不要被第三个人知道了。”季淮青说,“你的住所没那么安全。”
“这串密码有什么意义吗?”傅云谌慢吞吞地在沙发上坐下,像一只困倦的猫。
季淮青沉默了几秒才回答,“没什么含义。”
傅云谌嗯了一声,“既然你有了别的任务,还来我这里做什么?”
他仰起头看他,“这个任务不会又是和我有关吧?”
季淮青在他左侧的沙发上坐下,答非所问,“我上周回了趟云城公安大学。”
傅云谌说,“然后?”
“然后看见了网上的消息。”季淮青说,“他们说你在出道前,曾经在‘繁花云间’工作过,是真的吗?”
繁花云间曾是扬城最有名的是销金窟,是最销魂的美人冢。只要稍想起这个名字,浮现在傅云谌脑海里的就是乌烟瘴气的男人哄笑、奢靡铺张的赤身裸/体、还有俗不可耐的动情挑/逗。
令人作呕。
他慢慢地笑了,“是真的。”
“出道前,我曾在‘繁花云间’做侍酒师。”傅云谌舒了口气,“如果说是为了勤工俭学,你肯定不信吧。”
“确实不信。”季淮青说。
第67章
季淮青低头从手机里调出了一个文件,“‘繁花云间’之所以这么迅速被查封,除了被曝出是卖淫贩毒的场所以外,还因为它的老板曾越恒,七年前被人发现死在了会所的包房内,死因是体内有过量的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警方在他的尸体上发现了针孔。”
他的语气缓慢而清晰,“九年前一个女星同样也是死于甲基苯丙胺过量,身上同样有针孔。巧合的是,她去世的当晚,曾越恒就住在她隔壁的套房。”
傅云谌快被沙发给淹没,他整个人深深地陷了进去。他轻声说,“是吗?”
“自从发现孟含初与傅榆安的死亡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时,我便开始调查傅榆安的死是否有蹊跷。在重新翻阅了以前的卷宗后,我得知曾经有三个人在她死亡当天,入住了酒店的同层楼。其中一个便是曾越恒。”
“他的尸体还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他的后脑勺有个打击伤,从伤口上法证提取到了微量玻璃碎片,在现场也同样发现了一个破碎的红酒瓶。”季淮青说,“虽然这不是他的致命伤,但这依然可以证明,有人曾用红酒瓶袭击过他,极有可能是导致了他昏迷,所以他的身上才没有强迫性痕迹。有人趁他昏迷的时候,给他注射了过量甲基苯丙胺。我仔细比对过证人证词和当晚值班记录,只有一个人往他的包厢里送了一瓶酒。因为这不是直接死因,再加上某些客观原因,那人被无罪释放,甚至连审讯的记录都几乎被抹去,只剩一个被传唤询问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