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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们都想复合怎么办》作者:黑白垩

简介:

吓得我连夜扛着二手摩托跑路

沈懿问我,婊子也会有真心吗?

我说人没有心怎么活。

但其实人没有心活得更好。

*

内含骨科

写得非常潦草 古早狗血风味

正文结局独美 番外he

正文已完结 番外日更中

Tag列表:Original Novel、BL、中篇、完结、现代、狗血、第一人称、MB、NP

第1章 有这么缺钱吗?

01

“婊子也会有真心吗?”

正是傍晚时分,客厅落地窗被窗纱掩盖,只朦胧地透出几分灰蓝色的光。

沈懿似是随口问了一句,在沙发上点着了烟,橙红色跳跃的火光被困在昏暗的出租屋内。他懒懒地吐出烟雾,胸肌上的汗水随着呼吸滑落至人鱼线,最终隐没在精瘦的下腹。

我故作嗔怪地看他一眼,“沈少这是什么话?人要是没有心怎么活。”又乖顺地膝行到他脚边,用脸蹭他汗湿的皮肤。

“卖骚。”

他不再继续问,轻轻笑了笑,抄起沙发上皱成一团的衬衫,随手套在身上。肩膀肌肉张弛遒劲,看得我目不转睛。

他穿完衣服后,无视仍跪坐在地上的我,又去找他不知道扔去了哪里的手表。

沈懿虽是事业有成人生圆满的天之骄子,但爱好与大多数纨绔子弟一样,爱名车手表美人,车库停着整整齐齐一排名贵豪车不说,就连价值百万的百达翡丽也可以随手乱放。

他爱买手表但并不珍惜收藏,我们刚第一次见面时,他就把自己新买的手表摘下给我。

我起身,去洗手台上取来了他的手表,递给他。

“原来在这里。”他接过手表戴上,又打量着我落脚的老屋子,眼神里有种居高临下的散漫:“你也在叶臻身上捞了不少钱了吧,怎么,分手费连套小公寓都不舍得给你?”

我回答:“他送了的,已经卖掉了。”

沈懿一愣,又笑着说:“怎么,嫌他送的房子太小啊,还能比你现在住的地方更小?”

“其实挺大的,顶楼大平层。”我咬着橡皮筋,含糊地说着,将后脑勺汗湿的发都扎了起来,才继续说:“只是落袋为安才安心罢了。”

“落袋为安。”他意味不明地重复了一句,“好歹也是宋家的小少爷,有这么缺钱吗?”

我不说话,只是摆出公式化的微笑看着他。

好在他也不需要我的答案,临走前告诉我:“你哥快从国外回来了,等他回来,劝你还是收敛一点。”

宋明正要回国了吗?

那是不是意味着楚毓也会回来。

“啪”地一声,年纪比我还老的铁门被关上,沈懿用力之大,让门框都震下几块铁皮。

沈懿的性癖是我伺候过的金主里最糟糕的一个,倒不是说他有什么sm之类的癖好,但他在床上就是很凶,包括但不限于喜欢掐着我脖子做,然后像疯狗一样在我身上到处留下牙印。

我刚开始爬上他床的时候他还会戴套,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连套都不戴了,他快射的时候一般不说骚话,只埋头苦干,然后把自己埋在最深处,才肯射出来。

所以我每次清理的时候都很痛苦,哪怕把手指伸到最深处也很难完全清理干净,和他做十次爱里有九次会发烧。

这时候我突然就有点怀念叶臻了,虽然他只把我当泄欲工具,或者把我当作一束好看但无用的花,但至少他和我上床会戴套。

和叶臻分手后,那群听说我只要给钱就能玩的纨绔子弟开始蠢蠢欲动,在经历过被他们围着灌酒,差点被下药之后,我几乎马不停蹄地想方设法爬上沈懿的床。

毕竟我能传出那种不堪的传闻,沈懿可谓是功不可没。

02

和沈懿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聚会上,那时我还在被楚毓包养。

楚毓可以说是我少年时期时,身边唯一一个会正眼看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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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毓的身世和我有点像,我们都是私生子,但区别就在于他妈妈成功熬死了大婆,虽然没有领证,但儿子足够争气,也享有一部分楚家女主人的权力。

而我妈知道哪怕她熬死了宋明正他妈,宋家也不会让一个下城区舞女踏进大门一步,因此她明智地把我卖给了宋家,换得一笔对她而言是天文数字的钱,现在也许在不知道哪个赌场潇洒。

但我知道她是爱我的,我知道,她很爱很爱我。

把我送去宋家的那天,宋家派来了一辆车,一辆纯黑的轿车。

她就蹲在一尘不染闪闪发亮的黑色轿车旁,如瀑的黑色长发披散在脑后,是她憔悴蜡黄的脸上唯一显得昂贵的东西,但我觉得哪怕岁月和酒精已经把她侵蚀成这幅模样,她也还是很漂亮。

她哭着和我说:“宝宝,到了那边要好好照顾自己,乖乖听爸爸的话。”

她说完,很是珍惜地亲了亲我的头顶,就像我是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别哭我的宝宝,等你长大之后,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到时候我们就能永远生活在一起了。”

她与我拥抱,丝绸般的长发散落在我脸侧,真好闻,是玫瑰味的,因此我留起了长发,爱用玫瑰味的护发精油。

司机抽着烟看我们说完,又抬起袖子闻了闻,确保身上的烟味散去后才打开了驾驶位的车门,沉默地催促着。

我和妈妈又拥抱了一会,直到司机摇下车窗,我才不情不愿地上车。

在局促有限的后视镜里,我看到妈妈的身影逐渐变远,看到她在汽车驶离后才站起了身,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走向赌场的方向。

03

把我接回宋家之后,除了和宋明正去配型的那段时间之外,我在宋家都是透明人。

只有楚毓会在探望宋明正之后,给我捎带一些小物件,有时是史迪仔玩偶,有时是球鞋,有时是打地鼠游戏机,有时是剃须刀套装甚至皮筋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

天知道我在下城区的时候到底有多想要一个打地鼠游戏机。

他对我而言几乎就代表了我小时候最梦寐以求的那种生活。

他是自由的,是洒脱的,是浪漫的,像一棵正在蓬勃生长的香樟树。

理所当然地,我爱慕他,因此当我成年后他提出想和我在一起,我不带一秒犹豫地就答应了。

虽然朋友面前他从不会承认我们的恋人关系,在一起整整三年,他对我的介绍都是,宋明正的弟弟。

但他在金钱上从不吝啬,几乎算得上有求必应,那应该是我最虚荣的时期,当然我现在也很虚荣,但那时更甚。

我要最新的手机,要看起来最拉风的跑车,要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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