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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开,林在常提醒了一句:“他男朋友人超差的,但是横刀夺爱还是谨慎点。”

“我像那种人吗?”陈子霖揉了一把林在常的头,“我过几天要回去上班了,带我玩!”

林在常难得慷慨地说:“行,我出钱。”

再贵也贵不过那件衬衫。

“吴一意男朋友,会在酒吧里唱歌,我们明天就去。”

正当他们都计划了几百个地点的时候,吴一意打电话过来,唯唯诺诺地讲出他男友的破事后请求:“常哥……就是……我……老板……”

“想让你来唱。”

林在常夹着手机,“嘿嘿,我不。谁要收拾你男朋友的烂摊子。”

天文数字再次响起,陈子霖眼巴巴看着他:“去吧,唱完还可以演浪漫杀人魔。”

第4章 从眼捉心理

如果觉得一个人是执念无法放开的话,只是得失心作祟,但是如果觉得一个人是特别到无法失去的,那才是特别喜欢。

“所以我不能失去他。我对他才不是因为放不开,是喜欢,超喜欢。”这是吴一意最常对他家常哥说的话,林在常听腻了这套“超喜欢”理论,但是又骂不醒人,至少现在还只是小打小闹情侣天天闹别扭,以后别惹出什么事就好。

一切都在可控范围内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就像今天的求救,吴一意男友喉咙有事唱不了,要他随便去替一下,也不是第一次救场。

这次还有债主开口,林在常又坐在地上陪陈子霖看电视,不同的是,陈子霖也坐在地上跟他一起,原因是那天坐在沙发上,林在常特地吃完爆米花才离他近点的。

“这部好难看,你从哪找来的。”林在常吐槽,“难看到不如我当年停播的深夜综艺。”

“我也觉得难看。”陈子霖心有悔意,塞了一大口爆米花,林在常低头看:好家伙,见底了,自己才吃了四口。

陈子霖:“我好伤心,所以明天你好好表演补偿我。”

“这电影你买的碟,”林在常咬住可乐吸管,发现也见底了,发出滋滋声,“我还没找你赔。明天我还得打扮下,保证给你表演得美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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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扮什么?”

林在常有气无力地说:“摇滚。”

自由、不羁、挣脱束缚的摇滚。

“这也太多了。”林在常看着满地衣服首饰,本来就不大的地盘现在更是站不下脚,他只能和陈子霖挤在沙发上,吴一意得意叉腰挡着烂片,期待他做出选择,于是林在常不动脑子地推下陈子霖,“来,老大,你来选。”

陈子霖还挺喜欢这些张扬的小玩意,顺手就挑出顺眼的,没想过这几件合并的效果,没想到林在常闭着眼想都不想就答应,完全不考虑跟明天的未知搭不搭。

为了神秘感,陈子霖还被要求等晚点开场再跟着吴一意去,林在常美其名曰兴许你的真爱论能吸引他的“超喜欢。”

可能他没想到,最后在场坐一起的是陈子霖,吴一意,和吴一意男友。

吴一意的脸在酒吧暧昧的灯光中显得更加纯洁遥远,笑起来的酒窝里仿佛真的有酒,陈子霖多看了好几眼,然后问:“阿常为什么只是个替唱?”

吴一意还没开口,他男友先激动地说:“老大,才是……咳咳咳……”

陈子霖想:他再吼下去这喉咙可能林在常真不是替唱了。

吴一意马上把冰水递给男友,回忆往昔的语气开口:“其实常哥很早前就玩乐队了,但是大家后面都有自己的工作,常哥也突然不喜欢摇滚,除了帮他徒弟,很少人能让他开口。”

吴一意的男友,正是那个徒弟。陈子霖上下打量还在咳嗽的长发男人,得出他没有林在常帅的结论。

一代不如一代啊。

“要开始了!”吴一意看看手表,“快过去。”

酒吧的乐队表演台很小,也不高,周围的人都站满了,几个长发的乐手都在调试装备,穿着差不多的黑色衣服,倒是在发尾染成不一样的发色分辨区分了。看得出跟林在常徒弟是一队的。

最后出来的才是林在常,他甚至还有点困意,站在麦克风前眨眼睛。

但无论如何,都跟平时的林在常有所不同,刺猬头张扬,耳骨上全是钉环,脖子上还戴着长满刺钉的choker,像是狗环,穿的黑色背心倒是与其他人统一了,还戴着陈子霖选的单只朋克骷髅黑手套,那颗骷髅头跟戒指一样,破洞的牛仔裤露出他的膝盖,上面还有疤痕。

“闷死了。”林在常对着麦克风试音的第一句,正是他对陈子霖搭配的吐槽,他觉得自己脖子再粗点就要被choker掐死在原地。陈子霖选择的原因只是这玩意看起来很刺手,跟林在常的头一样,他甚至还挺满意的,满意到没考虑尺寸。

陈子霖不是第一次看乐队演出,他甚至看过无数知名乐队的现场,那些人离他无比近,一伸手就可以握到。而不是现在,这酒吧的音响明显损坏,周围是呛鼻的烟酒味,旁边还有点情侣很碍眼,你侬我侬的。

林在常无语地看着台下自己的徒弟和吴一意卿卿我我旁若无人,吐槽恩爱遭雷劈。某位债主倒是很期待的样子,他们默契地对视上,陈子霖还挑眉。

这是一场再平常不过的演出。

直到林在常唱出第一句,陈子霖睁大眼睛看着沉迷的主唱,旁边的吴一意问他:“常哥唱歌是不是超帅。”

“表演得美美的。”陈子霖点头,目不转睛地听着。

林在常在台上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林在常,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显眼。直到他下台,观众还意犹未尽,吴一意凑上来时,林在常已经一脸颓样,让吴一意帮他解开choker,吴一意踮起脚尖,两个人几乎快贴在一起,吴一意让他别乱动,他说你能不能远点我要热死了。

“阿霖呢?”林在常满头是汗,本来一直盯着陈子霖的,唱着唱着就忘我,两句话的时间,下台人就不见了。

“他去找老板。”

林在常笑了:“找老板干嘛?我有唱得那么烂吗?”

“老板,换个音响。”陈子霖笑眯眯地掏钱,“你家音响太烂了。”

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一桌人都开始摇骰子了。林在常比在台上还兴奋,陈子霖才想到吴一意说的,从放弃乐队后,林在常最爱的就是游戏了。

特别是酒桌上,没有人玩得过他。

“游戏很快就会结束,不需要任何等待,输了就去下一场,根本不会怕找不到人。”这是吴一意疑惑林在常为什么非得放弃时的回复。

此刻酒桌上的游戏叫大话骰,一组两人,每组一个骰盅,五颗骰子,叫过去,输了就喝酒。林在常坐在最中间,衣服什么的都没有换,上半身前倾,用左手压着骰盅,手肘关节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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