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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然后被埋倒的路易斯,幸灾乐祸,觉得没个两三年,他是出不来的。

他说的没错,路易斯这辈子就读过两本正儿八经的书,一本教义,一本教会故事,剩下的都是靠嘴皮子。

先不论他心里多发虚,总之装模作样的抽了两大本犯罪事件出来,穿过恸哭的学生群体找了个空桌子坐下翻开,路易斯不由自主的眯了眯眼,这密密麻麻的小字瞬间就把他打败了。

“树藤镇,一零三年,稻谷失窃...”路易斯一个字一个字小声的读出来理解,没办法,他只会这样的笨办法,读完第一行就两眼一抹黑,他根本不知道树藤镇的事情,这本犯罪事件还要配合着风土人情来看。

他肩膀塌下来,把这两本合上,决定去看看有没有水之都或者金之都的册子。

路易斯从旁边搬来一个小梯子,挨个数着号码看了过去,找到A级城市的分区后又爬了两层,才看到水之都的记载。

‘比想象中要少了些...’路易斯数了数,感觉还没树藤镇的多,他的心下沉几分,拿了一本最新的,就直接坐在梯子上翻开了。

‘人口失踪,失踪,失踪,聚众斗殴,失踪,失踪...’路易斯用手指顺着目录下滑,目光越来越冷,这些年来闭上眼睛逃开的事,又重新回到他眼中。

他合上了书,就好像合上了海妖那双倔强哀伤的眼眸。

‘......’路易斯沉默的回头,这个比自己高出那么多的书架,用无声记录着泯灭过的喊叫,他想起陶瑞尔的脸,她是知道的。

她想让我在这里做什么呢?路易斯不明白,陶瑞尔竟对自己没什么要求,只是开了这么一扇门,就让自己如此无地自容。

我是多么的自大天真,他重新翻开那本记录,一件件案子都记的很简短,不带有任何私人情感,可就算是这样,当路易斯看到眼熟的名字时,他就更枯萎些。

一天天匆匆过去。

法莫斯本想帮路易斯进王宫的,可他怎么也找不到路易斯的落脚点,想着这个小子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着调,狂欢节就这样过去了。

路易斯每天都会来图书馆呆上一整天,林雀也没意见,甚至还会给路易斯包个三文治当午餐,自己就在山间树里听鸟叫,然后在隔三差五的受贿一晚。

一开始路易斯总是一脸愁容的放学,每天到了点林雀就站在不远处等他,后来慢慢平静了,再过了一段时间还会讲一些白日里看到的离谱东西,对此林雀就是讽刺一两句,或者笑笑,路易斯也不在意,他只是想说说而已。

陶瑞尔又来找过路易斯一次,发现他完全没写完报告后也不惊讶,笑着问路易斯觉得要用多久,路易斯想了想,说什么题目都能写吗?

她笑着点头,说什么都可以。

路易斯若有所思,说冬天之前应该写得完。

“好,那我就十月再来。”陶瑞尔推门出去,林雀在暗处叹了口气,首都的消费水平不低,他得去接点活儿了。

之后的白天里就容不得林雀睡大觉了,他到城门的公告栏揭掉两张告示,顺便看了眼路易斯那张通缉令,已经被雨水泡烂了些,他心下有了定论,想必是法莫斯在教会那边做了点小动作,让这个事情有些不了了之的意味。

最好做的委托就是送加急件,一不涉及人命,二不涉及交谈,本地的物流是靠着骑士团和商队流通的,在没有队伍出发的情况下,居民只能靠着教会据点之间的定期交流传信,和一些到处行走的游侠。

当然,费用是收件人在付的,小道消息,如果你有仇人,可以考虑给他送三十个加急物件,让他付旅费付到破产。

几曾何时,林雀很喜欢观察收信人的表情,有时是好消息,有时是坏消息,然那都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他插着兜坐在学院山门口的补水点,远远看见路易斯拐哟拐哟的朝自己的方向走来。

走近了才看见,他两只袖子底下蹭的全是墨水,林雀有些无语了,路易斯浑然不觉,大大咧咧的问自己晚上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林雀站了起来,两个人并排下山。

“玉米。”路易斯的头发长回来些,现在已经超过了肩膀。

“玉米?为什么突然想吃玉米了?”林雀倒也不是那么想知道,就是随着他的话聊下去。

“说是之前森之都山火,把农田烧掉了一大半,本来以为冬季要挨饿,可是后来种了玉米渡过了难关!”这就是源头,路易斯看了些灾难记录,或者是什么农作物报告。

“啊,那应该说的是玉米粉吧,”林雀对那次山火有印象,那年森林里的小动物都安静了许多,“那种要熬成米糊,不是直接吃烤玉米。”

“那我想要直接吃烤玉米。”路易斯此时才发现了胳膊上浸的墨水,被自己黑乎乎的胳膊肘吓了一跳。

“......”林雀本想问一句那蔬菜呢?但又咽回去了,干什么要他平白无故操这个心。

结果晚上路易斯抱着玉米在餐桌上啃得很开心,林雀把那件墨水长袍泡进水桶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第67章

不知道是看路易斯啃玉米牙痒还是怎么的,林雀当天晚上在路易斯后脖子那里啃了很久。

路易斯是没什么要害暴露反射啊,他只是手麻了,反正林雀很喜欢路易斯这种被咬着脖子也放松的状态,有种示弱的感觉,更多的是信任和肆无忌惮。

‘如果认识别的恶魔的话还能做个调查,’路易斯动弹不得,脸埋在枕头里,感觉小腿时不时的会被一条尾巴抽到一下,‘这个到底是林雀喜欢,还是是恶魔这个种族的习性问题?’

他一开始还是紧张的,第一晚完事,连着几天林雀只是靠近他都浑身不自在,还被笑了很久,路易斯搓了搓胳膊上竖起的汗毛,想着自己之前是怎么毫无警戒心的趴在林雀的腿上的。

想不起来!

后来就慢慢又习惯了,人类真是心大的生物,路易斯有时被打击的不想走路,林雀就会叹气一声,背自己下山,他走的很稳,路易斯就扣林雀肩膀的线头,然后听见他说再扣就把你扛着走。

说实在的,这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威胁,路易斯蹭蹭林雀的耳朵,想着还是给他个面子,假装自己很害怕好了。

“...不抠了。”路易斯闭上眼装睡。

“那下来自己走。”林雀站住不动了,坏心眼的松了一下手,发现路易斯完全没有肌肉反射的抱紧自己,只能又拉住了,“??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嗯...靠运气?”路易斯还在想今天看到的记录,心情有些低落,他发现自己知道的越多,就越畏手畏脚,渐渐的变得什么都不敢做,但就算我什么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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