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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德看向身后的据点,黑衣组织的据点大多都设在位置隐蔽的酒馆,隔着贴了装饰贴的玻璃门,贝尔摩德看清了此刻据点里的情况。
刚被朝夕用枪威胁的组织成员并不是真的怕她,不过是在畏惧坐在朝夕身后的琴酒罢了,琴酒一离开,那个组织成员根本没把朝夕这个孩子放在眼里。
只见那人在朝夕面前叫嚣,虽然听不清说了什么,但肯定不会是什么好话。
贝尔摩德对这副状况一点都不意外,反而有些好奇琴酒为什么会为这样无聊的场面停下脚步。
然而下一秒,“砰”的枪声和惨叫声连隔音的门都挡不住。
贝尔摩德愣了一下,琴酒唇角勾起一抹堪称愉悦的笑。
开枪的人是朝夕,哪怕用一只手开枪还有些勉强,但她射出去的弹道依然精准无比地打中了对方的肩膀。
除了对血腥味和惨叫声的嫌弃,朝夕的脸上看不出来一点犹豫和害怕。
子弹贯穿了对方的肩胛,还不小心打中了后面坐着的一个组织成员手里的酒杯。
眼角纹着蝴蝶的组织成员年纪不大,但是个暴脾气,当即掀了桌子,冲过来和朝夕扯头发。
朝夕身上有伤,一开始还被人按着打,但没过多久,她就抓住机会翻身压在对方的身上,没受伤的左手手劲大得要命,一个巴掌下去直接把对方打蒙了。
酒馆里的其他人都在起哄,围着她们看热闹。
事实证明,女人打架很可怕,哪怕是还没成年的女孩打起来,战斗力也高得离谱。
……
伏特加驾驶着车子在纽约的公路上呼啸,直到一栋摩天大楼下停住。
“大哥,她怎么办?”伏特加回头看了一眼靠在车窗睡觉,完全没有要醒来样子的朝夕。
琴酒连个余光都没施舍给朝夕,只是将准备的好几把枪藏进风衣里:“等回来再找她算账。”
伏特加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大哥可从来没对他说过这么纵容的话。
果然看着长大的就是会更偏心吧。——来自伏特加的小声哔哔。
————————
琴酒其实很看好朝夕,但又看不上朝夕的脑子:(
第104章 :重要的是我保护了你
朝夕也没有完全睡熟,起码最基本的警惕心还亮着,所以在上方传来爆炸声的时候,立刻就睁开了眼睛。
只见不远处的高楼火光冲天,在夜幕下炸开了绚烂的颜色,从高处掉下的东西砸下来,吓坏了周围的行人。
场面一下子乱了起来,在混乱的声音中,朝夕还听到了枪声。
不一会儿,一道熟悉的身影在混乱的人群和火光中显得鹤立鸡群,不紧不慢的步伐与周围的情况格格不入。
朝夕趴在车窗上看了一眼浓烟四起的高楼,在国外竟然也这么大手笔……
忽地,朝夕敏锐地看向了另一个方向的商业楼。
她立刻放下车窗,冲琴酒喊道:“有狙击手!”
而琴酒也稍晚朝夕一会儿感知到了危险,他立刻以车为掩体,躲掉了这一发子弹。
不仅有狙击手,还有警车在迅速靠近,而且还是前后夹击。
琴酒直接上了驾驶座,朝夕扒着他的座椅,问道:“真是奇怪,还是第一次见你暴露得这么彻底,你不会在美国警察面前放得炸弹吧?”
琴酒冷着脸色:“该死的老鼠,我总会把他揪出来!”
随后琴酒放下手刹猛踩油门,在警车的包围圈没完全形成时冲了出去。
朝夕撑着胳膊坐到了副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会被撞得鼻青脸肿了。
“伏特加呢?”朝夕问道,“不管他了吗?”
“他的任务还没结束。”琴酒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后面追上来的美国警察,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你的座位下有枪,拿出来,把后面烦人的尾巴解决掉。”
朝夕低下身,摸出一个盒子。
刚要抬头时,后脖子感觉到了一股寒意直窜大脑,她正要转头,琴酒猛地往左打方向盘。
但射进来的子弹还是擦着朝夕的额头而过,鲜血直流。
比起劫后余生的庆幸,朝夕的第一反应是怒不可遏:“混蛋,竟然往我脑袋上打!”
朝夕抬袖擦掉流到眼睛上的血,手上快速组装好了狙击枪,然后把副驾驶座的车窗打开,涌入的风将她的长发和围巾一同吹了起来。
朝夕从后视镜里数了数警车的数量,并且找到了刚才冲她开枪的那个美国警察。
“杀了他。”琴酒发话,显然琴酒此刻也憋着一肚子的火,脸色阴沉得吓人。
朝夕目光一凛,反身探出脑袋,一手稳稳托住枪身,一手扣上扳机,在没有瞄准镜以及有车灯干扰的情况下,用肉眼直接锁定了目标。
一枪爆头对她来说轻而易举。
朝夕的食指扣上扳机,但在开枪的最后一刻,枪口往下,最后只是打爆了最前面一辆警车的车胎。
失去控制的警车将后面的几辆车都拦了下来,给朝夕和琴酒逃跑创造了绝妙的机会。
“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琴酒问道。
朝夕已经坐回座位上,把狙击枪放到一边,见自己最喜欢的围巾上沾了血,情绪也肉眼可见地差了起来。
“没那个必要。”
“收起那种可笑的仁慈,蠢货。”
你再骂你再骂你再骂?!
朝夕气成河豚,她冲琴酒吼道:“我都受伤了,你应该先问我伤口痛不痛啊混蛋,有没有杀人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保护了你!你才是满脑子只会杀人的蠢货,我要回姐姐大人那里!”
一个急刹,朝夕还在流血的额头差点又遭了殃。
她刚要继续冲琴酒吼两句,脸就被琴酒的手掐住,虎口捂住了她的嘴巴让她没办法说话,琴酒手上还戴着黑色手套,香烟,鲜血还有硝烟的味道混在一起,对于嗅觉灵敏的朝夕来说,简直是酷刑。
琴酒警告她:“不想死就给我闭嘴。”
那双橙红色的眼眸立刻覆上一层委屈和不可置信,琴酒微微眯了下眼睛,忽地凑近了些。
虽然是个蠢货,但却长了一对好眼睛。
琴酒听过贝尔摩德形容朝夕的眼睛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是清晨的拂晓之色,也是傍晚的夕阳余晖。
但比起那样的形容,琴酒更喜欢朝夕眼睛里血色浓稠的样子。
额头的伤口因为他粗暴的动作裂开,刺眼的血色从朝夕的眼角滴落下来,有一些还浸染了她的眼眶,让朝夕不得不半阖起自己的左眼。
“你最好祈祷苏格兰已经死掉了,否则如果让我发现你做出什么违抗组织的蠢事,我一定亲手送你下地狱。”
琴酒松开手,将手套摘下之后,在朝夕盛满愤怒的目光下抹开她脸上滑落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