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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之所以是难题,就是只能择其一。但对祝奚清来说并不,祝奚清全都要。

陆书之满脑袋问号。

他总觉得自己听不懂人话了。

还是说……

“你这是既要又要啊。”

祝奚清理直气壮:“我也可以不要。”

陆书之连忙摆手:“当我没说。”

“编外人员就编外人员,之后且给你打个证实身份的牌子,再后头你爱当书生就当书生,反正也没人禁止太玄司中人科考。”

只是一般人做不到两头都要抓。

看他这样子,俨然一副不仅两头都要抓,还两头都要硬的架势。

陆书之心里佩服,也很高兴。

“那这样我们之后就可以一起调查女鬼的事儿了。”

祝奚清一时语塞。

过了会才道:“感情在这等着我呢。”

陆书之嘿嘿一笑。

他作怪的时候就爱这样笑。

“我来给你说说那女鬼的情况吧。”

“目前调查出的消息,只有她已存世的大致时间,以及那破庙的出处。”

“依据从君的形容,我找人画了副女鬼画像,今日要不是你放榜出来,原定计划就是拿着那画像找周边的老者看看的。”

陆书之给狐狸递了个眼神。

从君也果断介绍起了那消息的具体,“女鬼约是三十年前死的,那庙现下虽然破败,也无正统信仰,不过据周遭百姓所述,其在过去为姻缘求子庙。”

“能在那庙中成为路煞,化作冤魂……我与这位陆大人都私心觉得,兴许又是一种苦情事。”

说罢,从君从胸口拿出那幅画像。

画中女子样貌秀雅,最明显的特征便是其左眼内眼角下方有一颗小痣。

这般特征只要调查,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只是目前所知信息,和陆书之先前暗示的涉及甚广,是不是有一点不搭?

陆书之再次理直气壮,“后头调查起来,可不知要问多少人呢,可不就是涉及甚广。”

祝奚清:“你会不将这差事适当交给地方官员?”

这次不等陆书之嘿嘿,他就被祝奚清打断了。

“走吧。”

桌上也已只剩残羹。

后头调查起女鬼的事,最先找的自然是当地官员。

得知有一路煞冤魂找人替命,自个儿跑了的事儿,当地官员也正色起来。

派出了不少小吏四处走访。

旁的秀才刚考上时,全家庆贺,而祝奚清考上的第一天,就开始工作,并且还连加了三天班。

四处走访,第二天就得到了粗略结论。

女鬼确实是三十多年前的人,名叫费英晗。

但据周遭百姓所说,费英晗并不是当地土生土长之人,而是从外头来的。

三十多年前,那野庙有一段香火鼎盛时期,有不少求子求姻缘的信者都会特意来拜一拜。

后头也有不少年轻夫人和小姑娘,实现了所求皆所得。

但后来人们发现,基本没一个好结果。

年轻夫人即便腹中有孕,要么生产时出现难产,要么孩子出生后体弱多病,活不了多久就会夭折。

所求姻缘者最初也确实以为找到了可共度一生的人,可一旦踏入婚姻,就仿佛踏入坟墓。

多番事件出现,野庙香火就逐渐变差,最后彻底被弃。

而女鬼费英晗,就是曾经从外地来求子之人。

她发现自己腹中有孕时,正值那些所求皆所得的人爆发出负面的鼎盛时期。

费英晗日日惶恐,天天入庙跪拜,最后更是决定在庙中生产。

最后一尸两命。

调查到这儿,两人一妖都觉得情况的重点不是女鬼了,而是野庙本身。

来求子求姻缘的三教九流都有,偶尔两个体质不好,出现问题,或是正缘转孽缘,那也可以理解成倒霉,可怎么就能所有人都是坏结果呢。

除非说有什么更大的阴谋。

已有神鬼的世界,身处暗处的人,一般都有着天马行空的脑回路。

陆书之猜测,“也许那庙里供奉的家伙根本不是什么仙神。”

“从最初就不对,那后面就算实现愿望,也当然不会得到好结果。”

“不过关注更深层次的问题之前,首要的还是找到费英晗。”陆书之嘀咕完,就行动起来了。

这都一年半载的事儿了,让他去找一个不知所踪的女鬼,他也不可能找到。这种时候,就得请一请师长开个挂了……

他没有麻烦红尾小隼,而是从兜里掏出了一本破妄追踪法门。

接着满脸期待地盯上了祝奚清。

祝奚清:“……”

“你就不能自己努努力吗?”

陆书之让他把门双手举起,递到祝奚清跟前,“努力不就是一个奴出两份力。而努努力这种事儿,就是两个奴出三份力了,轻松多了。”

第266章 判官笔6

除了破妄追踪法门,陆书之还从随身带的包袱掏出了一支毛笔。

祝奚清起初不觉,后来发现这支笔的材质不太对劲,瞧着不像是正经学业用笔,而是可以用作武器的多功能毛笔。

一问才知道,这是陆书之特意在太玄司中为他申请的。

不知是对书生的刻板印象还是如何,陆书之说起这支毛笔的时候,着重说了他是如何在十八般武器中精准挑选的。

“保证最适合你了。”

这句说明出来的时候,祝奚清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用过各种武器,用笔做武器……实话实说还是第一次。

“常人所说的以笔杆做武器,本质还是笔下所书写的文字,好以文字来震慑人心,哪有用笔头打人的。”祝奚清感觉脑袋一抽一抽的,谈不上疼,就是有一种忍不住皱眉的难受感。

陆书之也自有应对这话的说辞:“那也没办法了,申请都已经申请了。不过如果你不再考虑科考,而是正式加入太玄司的话,倒也不是不能换个武器。”

接着他就开始长篇大论地叨叨起,武器这东西认主,一器不侍二主,拿都拿到了是吧。

陆书之也没承认给他选支笔做武器是什么刻板印象,而是真心实意地认为这东西最适合祝奚清。

叫一个年轻满身又书生气的男子,拿一只拂尘做武器,和拿一支笔做武器之间,是个人都会选择后者吧。

光是向着前者的画面,就觉得不伦不类。

祝奚清后来想了想,也还是接受了,绝不是因为陆书之除了拿出那本破妄追踪法门之外,还顺带拿了本笔法过来。

据说是武学与正经书法大家的两相结合。

说实话,无论是曾经作为演员还是后来绑定系统走过多个世界,他还是头一回用笔做武器。

就算是在修真界,曾经见过用笔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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