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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惯着他:“有得玩就不错了,我这电脑又不是游戏本,当然卡了,嫌不好让你对象给你买个好的。”

卫岚瞥他一眼,继续专注屏幕:“我怎么可能要我哥那么贵的东西,真成小白脸了。”

“你这成天三十八九度的烧,白脸都给烧成红脸了,不过白脸红脸的,你俩自己商量。”

楼梯间传来向上的脚步声,卫岚听了这话,又听到这声,立即看向门口,就见老宋笑嘻嘻说。

“对了,差点儿忘说,你哥来了,刚在院里停车,现在——听动静,马上上来了。”

“……那你不早说!”

在脚步声从转角来到门口的两秒内,卫岚完成了从惊讶到骂人再到端走电脑躺在床上蒙起被子从头盖到脚的一系列动作。

当沈子翎叩叩门框,说卫岚我进来了的时候,卫岚已经把自己裹在了厚被褥里,只露上半张脸出来,烧糊涂了似的眯眯着眼睛,虚弱地说。

“哥……你怎么来了……咳咳咳咳咳……”

老宋抱臂旁观一场大变活人,白眼快翻到天花板上去了。

沈子翎果然心疼了,坐在床边又是摸脸又是贴额头,说怎么还是不见好,要不带你去打针吧?

卫岚摇头,脸颊主动往沈子翎冰凉的手心里蹭。

“不用了哥……你能来我就很开心了……”

沈子翎很怜惜地笑笑,继而转向了在旁边瓮声瓮气小声学卫岚讲话的老宋,将拎来的东西递了过去。

老宋满头雾水接过,边低头往里瞟边问:“干嘛?还要让我给你俩做饭啊?过分了吧?”

沈子翎不紧不慢,笑容不改:“是送你的,大过年的我总不能空手来接人吧?”

卫岚和老宋同时道:“接人?”

沈子翎点头,温声询问:“嗯,我想把卫岚接回我那儿过年,行吗?”

行不行的,都是多余问,老宋又不是卫岚的监护人,哪有霸着人不放手的道理。

然而,尽管老宋近来成天嫌弃卫岚生病了不好伺候,却其实在青旅散个七七八八,连弥勒都要回老家的当口,他都已经做好守着孩子过大年的准备了。

因此见沈子翎要领人走,他虽然不好说什么,却还是有些讪讪的。

他先是一笑,说趁早接走,天天看了这小子就烦。而后,他低头点检袋子里的年货,原本存了点儿找茬儿的心思,可里头没有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里胡哨,而全是正儿八经的好东西。

两挂腊肠两只缠丝兔和一瓶当地产的好酒,都是云洲特色,让人挑都挑不出错来。

他沉默两秒,用胡搅蛮缠的架势,从鸡蛋里硬挑骨头。

“你就带着这些来跟我们家小子提亲啊?”

可惜,他们家小子很不做脸,几乎和他同时说。

“哥,你来就来了,怎么还带东西?”

老宋十分地恨铁不成钢:“……你这个不值钱的玩意儿……我要是个老鸨,你能活生生让我亏死。”

卫岚扒着袋子瞟了一眼,还挺开心:“哥,你真大方,这些够宋哥喝一壶的了。”

沈子翎忍俊不禁,别过脸去,连老宋都要气笑了:“你他妈……你会不会说话……行了,赶紧把这祖宗牵走吧,养在家里跟头活驴似的,一天天不是乱叫就是尥蹶子。”

至此,老宋毫不留恋,抬手放卫岚欢欢喜喜和他哥过年去了。

临走的时候,沈子翎已经在倒车了,卫岚又找到树下,怀里抱着个四方四正的东西,跟老宋说等年后回来看他。

老宋衔着根烟,给卫岚理理羽绒服衣领,说到人家那儿好好的,有点儿眼力见,别一个劲儿装可怜,见好就收。

这话听着,好像卫岚是个到亲戚家里串门儿的小孩,需要多加嘱托,免得惹人家烦。

卫岚笑着说,宋哥,你放心吧,子翎是我男朋友啊。

老宋愣了一下,旋即也笑了,拍拍他的后背,说也是。去吧,高高兴兴的,回来我给你包红包。

车子驶出小院,碾过一小段坑坑洼洼的土路,最终才拐上了大道,能够提起速度来了。

沈子翎不必聚精会神在方向盘上,又早注意到了卫岚怀里的东西,就问那是什么。

卫岚把那东西包得像传国玉玺,加着小心,层层拆开,就见那赫然是台相机。

沈子翎隐隐料到了,但当真看到,心里还是忍不住酸了一下。

那是卫岚之前花大钱送他的佳能,当时分手,他把相机还了回去,一并还回去的还有留着没扔的包装,本意想要卫岚卖掉。

而卫岚,卫岚果然没卖。

分手前,沈子翎满心只有愤懑,气得野火燎原,谁来就一把火烧死谁,像个七窍生烟的香炉。但等到了分手后,他心软下来,火也灭了,七情六欲这才陆陆续续往外冒,他渐渐成了座没人点灯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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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音乐节上的大火扑进他眼里时,他恍惚好像从灯塔坠入了漆黑深海中,口鼻窒息,呼天不能。

那种滋味,他一辈子都不要再尝一次。

于是复合后,他连带着将当初分手的正当性都否决掉了。

为什么分手?为了未来?欺瞒?不合适?

胡说八道,何至于此啊!

“当初……”此刻在车里,沈子翎只有内疚,涩声道,“是我对你太苛刻了……”

卫岚摩挲着相机,没太听明白沈子翎的话音,毕竟他是真觉得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那厚厚一沓的检讨书,每个字都是从他心里拓印下来的,才不只是为了哄人。

但卫岚没多说什么,心知自打复合以来,沈子翎就一直爱他爱得有些过分,简直是有点儿魔怔。

而就像对付梦魇似的,做噩梦的人不能轻易叫醒,这种一意孤行的“魔怔”,大概也是劝不回来的,即使要劝,也不能要卫岚本人来劝。

所以卫岚只是笑着说:“哥,我们要回家过年了,不说这些。音乐节的钱董霄姐之前就给我结清了,算上之前的一点存款,我把买相机借的钱都还给宋哥了。现在这相机彻头彻尾是我的了,我现在重新把它送给你——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沈子翎也展颜一笑,将手心覆在了卫岚的手上,拍了一拍,“这个也喜欢。”

卫岚故意逗他:“喜欢什么?喜欢我的手?”

沈子翎笑着啧嘴,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指向他。

“喜欢我的胸?”

手指上扬几寸。

“哦,原来是喜欢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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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翎笑骂,指尖重新换了朝向:“神经病!行了,那都不喜欢了,只喜欢这个。”

卫岚顺着他的指向,看向放在自己大腿上的相机。

“只喜欢送你的相机?”

沈子翎溜了他一眼,笑道:“是相机下面的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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