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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好?真是的……比我小那么多岁,平时撒娇撒得好好的……一翻脸简直像要给我当爹。还不是老沈那种和蔼可亲的爹。你这算哪门子的狗?”
卫岚追上去,夜深无人,每次遛狗都像一次小小的约会。纠纠缠缠,最后终于变成十指的勾连,唇舌的游戏。
皮皮鲁走了半天,一步没动,回头一看,原来如此,好在它早就习惯了,原地坐下,挠挠耳朵耐心等待。
一吻罢了,沈子翎脸腮有些红,眼眸里月华流转,水光粼粼,他哼笑一声。
“算了,买就买吧,反正你在我眼皮子底下,我肯定不会让你饿着冻着就是了。”
话头稍稍地转,他藏匿已久的惊喜,在月光下总算流露。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一直想要一台佳能R3的?R3很擅长快门连拍,追踪能力也好,特别适合去观鸟或者拍动物,我……唔。”
话未完,他忽然被卫岚紧紧搂进了怀里。
沈子翎不挣不扎,宛如一块好玉,被滚烫怀抱捂化成奶油,静静融在了卫岚肩头,掌心胡噜着他蓄着狼尾的后脑勺,轻笑着说。
“宝贝,谢谢你。”
卫岚无言,嗅着恋人发梢的淡淡香气,心想。
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他是不苟言笑的暴君也好,是卑躬屈膝的狗也好,他只求这样一串锁链,用恋人的爱意与笑声编织的锁链。
锁链赐予他安全感,他此前十八年,从从来来没有发觉自己缺少的安全感。
这锁链抱着他也好,捆着他也好,即使勒死他也算一场轰轰烈烈的殉情。
为了这样的一串锁链,他已经无视后果,不计代价。
*
苗苗那天曾对卫岚说,“叔叔阿姨毕竟还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
这句话,反而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是以苗苗不知道,卫岚看不出,但和沈铮与周昭宁同住一个屋檐下二十来年的沈子翎,明白爸妈恐怕早就看穿了他们二人的关系。
只是时机未到,不肯捅破罢了。
爸妈不说,他也就不动,两方都觉得可以再拖拖,也就默契地保持了沉默,直到卫岚送出相机的第二天,卫岚乐队排练,沈子翎就独自去了医院。
周昭宁给他削了个苹果,上句话还在聊阿克苏的苹果就是比这边的甜,下句话就不经意地笑说。
“对了,子翎啊,你和小卫,是不是在谈朋友呀?”
第64章 New Boy——八
“朋友”和“谈朋友”,一字之差,千差万别。
虽然沈子翎早有预料,但骤然听到这话,心里还是忍不住咯噔一下,捏在手里的兔子型苹果也险些成了活兔子,窜下地去。
他面上当然不动,咬下一块兔耳朵,一派自然地笑道。
“嗯。我是顾虑着我爸最近生病要休养,就没贸贸然跟你们说,二老还是眼力好,就这样还说‘老眼昏花’了呢。”
“这些东西,”周昭宁敛眉,继续削着苹果兔子,笑笑地说,“也不光是要用眼睛看。等你到我们这个年纪就懂啦。哎,还要不要苹果?”
沈子翎摇头,她就擦擦水果刀,收了起来,拈着一小瓣精巧的苹果兔子吃,将剩下半个未经雕琢的苹果全塞给了病床上的沈铮。
“小卫嘛……”
周昭宁吃相文雅,看向沈铮,表明接下来的话是父母的共同想法。
“我看小卫是很好,小伙子高高大大,人长得漂亮,说话办事都很利索。脑子也灵光,你爸一辈子的老棋手了,跟他下象棋,居然还输了好几回。”
沈铮吃着苹果,笑说:“小小年纪,还挺会做人呢,赢了我的棋,非说是我让着他。”
沈子翎也笑了:“那您老到底让没让着他啊?”
沈铮老顽童似的哼一声,开着玩笑:“傻小子,这还用问?我不让他,他还能赢?我是不忍心看他陪我下一天的棋,最后被我杀了个片甲不留!”
周昭宁翻个白眼——也算是知道沈子翎翻人白眼的习惯从哪儿来的了。
“子翎,你别信他的。你爸就是个老小孩,年纪越大嘴巴越硬,什么让棋……怎么可能!他最在乎输赢了,从小到大——从我俩上学认识的时候起,只要是学校一打辩论,他一定去,去了还一定要赢。偶尔输了,他能自己在树下坐一天,心高气傲的,怄都给自己怄死了。”
沈铮不恼,讲起往事,笑得更开,容长脸上细纹游走。
“儿子,我跟没跟你讲过,我和你妈妈怎么认识的?就是在学校辩论赛上认识的,文学院来的小姑娘,扎着根油光水滑的长马尾辫,白衬衫,黑裙子,平时温温柔柔的,一打起辩论了,又神气又厉害,给我那些队员们辩得都回不了嘴。别说他们了,我个法学院辩论队的队长,都辩不过她。”
“知道知道,”沈子翎说,“你都讲多少遍了,而且,你们当年辩论队的合照还在咱家相簿里收着呢。”
“好话不厌百遍说么,昭宁,你还记不记得那年辩论赛结束,我和你表白的时候,出了道辩题。题目是……”
周昭宁带着笑意,接道。
“《辩沈同学和周同学的关系是否可以更进一步》。你那个时候把毕业典礼要用的西服都穿上了,大夏天,热出一身的汗。手背在后面,藏了一束花,过来跟我说,‘小周同学,我这里有一道辩题,想和你辩一辩’。搞得我莫名其妙的,等你表白完,后头的栀子花都热蔫了,我带回宿舍浇了好久的水才救回来,真是傻死了。”
周昭宁面上有些羞惭,祛味似的,在面前挥扇了下。
“行了行了,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你好意思翻,我还不好意思听。说孩子的事呢,老是跑题。”
“怪我怪我,不跑题,说小卫。子翎,我和你妈妈是大学校园认识的,你和小卫怎么认识的?”
沈子翎弯着的嘴角一僵,但他很快笑回去,再度施展起了那招假话真说,正话反说的好口才。
“我们在咖啡店认识的,我看过他的演出,后来一次因缘巧合,和他深入了解了一下,发现彼此挺聊得来的。再后来,经过苗苗那件事,我觉得他人也挺好,就谈上了。”
话一出口,沈子翎暗暗错愕,他本以为和卫岚的这段故事十分浪漫,可当删去零碎,剥出的故事脉络居然如此简单,简单得俗套,俗套到枯燥。
周昭宁问:“那他现在是正上大学,还是已经毕业了?”
“他……没上大学。他们玩乐队的,不看学历。”
沈铮:“那他除了演出,还有别的职业或收入吗?”
“他……”
真话已经讲不下去,再粉饰也没办法,只好上假话。
“……乐队挺能赚的,比上班赚得多。”
周昭宁:“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