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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纳威感觉自己的大脑空白了一下,他不由自主地握上了宝剑的把手,一股勇气充盈了他的内心。
他也可以,他可以做到——保护霍格沃茨,保护他所爱的人。
纳威两只手紧握格兰芬多宝剑的把手,他往前大跨两步,怒吼着。
斯内普收回了反击的手,他们看着纳威朝着纳吉尼扬起宝剑。
宝剑高高举起,随着它的扬起,一颗蛇头被旋转着抛到了半空,然后掉落在地上。
纳威喘着粗气,看着纳吉尼张开嘴巴的头落在自己的脚边。
他下意识地看向傅朝礼,却发现傅朝礼也在看向自己。
她如他一直所希望的那样,对自己笑着说。
“你能做到,你做到了,纳威。”
战场的另一边发出刺眼的亮光,哈利的除你武器和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交织在一起。
所有人能看到属于伏地魔的绿光越来越小,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惊慌。
在纳吉尼死后,身体立马变得凝实的汤姆冷冷地看着苟延残喘的伏地魔。
他伸出手,在伏地魔惊慌地摇着头的动作中,轻轻地打了个响指。
几乎是瞬间,伏地魔原本光滑的皮肤像破碎的墙壁一样开裂,他的皮肤像是变成了灰尘,慢慢地飘落下来,他却只能徒劳地看着,几乎伸不出手去接。
败局已定,即使再不甘,伏地魔都只能徒劳地看着对面光线后面的哈利坚定的目光,还有愈发强大的魔力。
轻轻的一声,他的魔杖脱手而出。
一个活了七十多年,让魔法界陷入了黑暗统治的一代黑魔王就死在这轻轻的一声中,几乎引不起其他人的注意力。
哈利看着来到自己手上的老魔杖,他抬起头,看到了在短暂的惊讶过后,然后就是欣喜若狂庆祝的同学们,还有鼓着掌,慢慢朝他走过来的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校长——”哈利把手里的老魔杖伸出去。
邓布利多没有第一时间接过魔杖,他只是笑着拍了拍哈利的肩膀,校长身边的那个男人戴着一个被压得很低的帽子,让哈利看不清他的脸。
“这就是你从我手里拿去的……”
那个男人好像说了什么,哈利没有听清,他只是被邓布利多轻轻推了推肩膀,转身看向鼓着掌看向他的人群。
罗恩高举着手臂,和赫敏一起朝他奔跑过来,然后就是每个学院的,同样喜悦的同学们,他们围过来,有的和站在前面的科林一样,露出如出一辙的崇拜表情,也有的试探地去看伏地魔还没有碎成渣块的尸体。
哈利只能看到那个站在人群中的女孩,她被很多人围住,但是哈利知道,她至少现在是在看着自己的。
“你杀死了伏地魔!”罗恩抓着哈利的肩膀,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
詹姆和小天狼星大笑着拍拍他的后背:“干得漂亮!”
“你说你见到了伏地魔的灵魂?”赫敏需要哈利给他一个解释,关于他自愿去送死的行为。
“伏地魔附着在我身上的灵魂,让我变成了最后的一件魂器。”哈利伸长脖子,他想要去寻找自己最想见到的那个人。就算如此,面对已经倒在地上,几乎变成了观光景点的伏地魔,他还是略带刻薄地说,“天哪,那简直就是一块牛肋排。”
纳威被他的话逗得笑了两声。
傅朝礼站在已经平息了的战场中间,她正在看着被破坏得有些严重的霍格沃茨城堡。
看着费尔奇拿着一把小小的扫帚,正在苦恼怎么处理这些碎石块。
“朝朝!”“朝礼!”
听到不知道是谁的呼唤声,或者是好多人的呼唤声,她转过头,已经完全出现的太阳下面,鲜活的人们正在朝她奔跑过来。
他们终于等来了晨曦,没有一个人留在了黑夜里。
——全文完——
第471章 完结感言(没什么用但是我想发)
先给自己呱唧呱唧,至少完整的完成了一整本书,没有中间断更,也没有烂尾,或者是没有结局。
这本书从24年的2月21开始写,到现在整整273天,我写完了108.5w字,从一年级写到大战结束,我创造了一个在魔法世界完整的傅朝礼,帮我体验我没有去过的魔法世界。
我开始写作,纯靠一腔热血,没有大纲,没有字数预算,甚至连封面都是自己乱做的。
笔名也算是乱起的,甚至和人家撞了名,才在后面加上了一个呗。
第一天写了两千字不到,结果简介就被打回来三次。
不知道什么推荐首秀,放过了最好的寒假时间,在刚开学的时候莫名其妙的用了推荐的机会,不出意外扑的很离谱。
每天都打开电脑,就是为了看上面的评论。
每一条评论都会看,看到好的,能开心一整天。不好的,就自己一个人伤心,然后开始内耗,是不是因为我真的写的很差很差。
后面想开了,一开始是只伤心,然后开始伤心以后删除评论,最后终于硬气起来了,先怼一遍,然后再删除,或者举报。
现在书评我很满意,因为全是夸我的哈哈哈哈哈。
我也很高兴你们能够喜欢朝朝,我想把我能想到所有美好的品质都放在她的身上。
她可以活泼,可以温柔,可以想生气就生气,也可以偶尔调皮,玩一些我想要玩的烂梗。
朝朝帮我完成了生活在魔法世界,见到他们所有人的梦想,她可以为了朋友,为了正义付出努力,甚至是生命。
那天看到一个评论说这是圣母,我真是想了半天都没有想明白。
我不会写那种大女主文,我只想要我笔下的角色快乐。
她可以可爱,可以漂亮,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她想做什么,就能做到什么。
我想要我的朝朝被爱,可能是因为我也想要被爱。我想要给我第一个孩子最好的,有始有终的生活。
从快要正文完结的前几天就已经开始分离焦虑,两百多天以来,说句不好听的,真是两眼一睁就是朝朝。
我的输入法记住了每一个人的名字,每天只要想着今天的几千字没有写,我就会开始焦虑,或者是紧张。
写作给我带来了什么呢?
没有太大的流量,也没有能够买下一整栋房子的一夜暴富的财富,或是一辆车,甚至是几个周边。但是我认为我写的很开心,我也想把我自己叫成一个写手,就算写的是自己为爱发电的同人文。
这段时间焦虑毕业,担心考研,害怕就业,也想要有一夜暴富,天降奇财的白日梦。
写了这快要一年,两本书加起来写了一百多万字,却感觉自己也没有什么进步。
没有自己的风格,也没有什么能被人记住的特点,但是我觉得我写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