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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找不到,所以我才来到这天老观,厚着脸皮请道长们为素娥招魂。
我知道我说这些你们也不信,可你们想想,我怎么可能杀得了两位道长呢?我一个打铁的,虽说年轻时有把力气,握过刀剑,可如今一把老骨头了,浑身是病,除了筷子,我是什么都握不住了。
钱小道长能作证!昨晚,半夜三更,那姓梁的嫌我打呼噜,把我轰出来了。我无处可去,正好遇到钱小道长,幸得他收留,他能为我作证。
我觉得谁可疑?那还用说嘛,当然是那个姓梁的了!昨天我就提醒过你们,他鬼鬼祟祟的,不是好人。昨晚,他说我打呼噜吵着他了,可我迷迷糊糊根本没睡着,怎么可能打呼噜呢?他就是借口轰我走,方便后半夜去杀人。
(灯光缓缓变暗,梁煊处灯光亮起)
梁煊:不是跟你们说了嘛,昨晚我就没去崖边,一觉睡到天亮。
没错,尸体是我在崖边发现的。
为什么大早晨去崖边?我四处走走看看风景不行吗?
我这不是不知道那有死人嘛,要早知道,你磕头求我我都不去。本来我想假装没看见,赶紧离开,可……可又怕有人看到我去过悬崖,到时候你们再觉得我是去崖边杀人,倒不如有话直说,反正人不是我杀的,我心虚什么?
唉哟,你们就信我吧,我真没撒谎,我这人说话就这德行,哪句听起来都像编的,可真是真的。别的不说,我就带了这一身衣裳,不信你们过来看看,一个血点子都没有。
证据?要有证据,我还在这废话吗?
(灯光缓缓变暗,李桃处灯光亮起)
李桃:三师兄整晚与我在一起,五师弟也做不出那杀人分尸的事。我们师兄弟三人与二师兄既无仇恨,也无杀二师兄的本事。凶手只能在孟老伯与梁煊二人之中。孟老伯有杀人的动机,但他没有杀人的本事。而梁选既有杀人的本事,也可能有杀人的动机。所以,我认为,凶手要么是梁煊,要么是孟老伯花钱雇梁煊为女儿复仇。
(灯光缓缓变暗,梁煊处灯光亮起)
梁煊:(仰靠在椅子上,无奈)我算是明白了,凶手是不是我都得是我了,谁让我有杀飞凌喧的本事呢?至于杀人动机,不重要,随便扣一个拉倒。(叹气)这可真是,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啊。
花月,(猛然坐直身)你是不是就想弄死我呀?兄弟,哥要是不长眼哪里得罪过你,那也是无心的,(双手合十,拜了拜)你直说就行,哥一定改。
那你一肚子心眼儿,我就不信你连这点事儿都瞧不出来。就算我昨晚去了崖边与飞凌喧比武,就算我赢了,那也……嘿!别狗眼看人低,你怎么知道我赢不了他?
行行行!就算我打不过他,我不要脸,我使阴招,可无冤无仇的我也不至于把人大卸八块吧!
什么?故意大卸八块,掩饰杀人动机?这位柳少侠,我可小看你了,吃竹拉筐——你可真能编!怪不得叫“吟风虎”呢,耍嘴皮子是吧,还“吟风虎”,你也好意思,你瞅你哪像老虎啊?头顶都长毛吗?
(灯光渐暗,落幕)
第196章 【第二幕】第六场
场景:向晚时分,花月和柳春风的客房中
场景大概和第一幕第七场相同,不同点有二:
本场时间为太阳落山之前,房中光线昏暗;
一些细节道具(比如茶盏、小杌子)的位置和数量有所改动,避免和上一场完全相同。
(幕启)
柳春风:(气呼呼地回到房中,一屁股坐榻上,叉手)凶手就是他!
花月:(紧跟其后进门,走至书案前,点灯)谁呀?
柳春风:还能是谁,梁煊呗!说话那么缺德,能干出什么好事!
花月:就是,说得什么话,哦,头顶长毛就是老虎啊,那老虎还长尾巴呢,咱柳少侠长了吗?
柳春风:(侧目瞪花月)…….
花月:不会吧,(打量柳春风)真长了?
柳春风:哼,除了梁煊,第二可疑的就是你。不对,你更缺德,你最可疑!
花月:这种人命关天的事,你可别开玩笑。
柳春风:谁跟你开玩笑了,我睡觉死,天塌了我都听不见,我可不保证你昨晚没出去过。
花月:那我干嘛杀一个道士呢?
柳春风:(起身,脱掉氅衣,仍在榻上,走至炉旁,坐到小杌子上,烤手)那谁知道?因为他长尾巴你没长?因为他比你长得俊?或是你临时起意,随手杀人,坏人做坏事还需要理由吗?
花月:(跟到炉旁,在柳春风对面坐下,烤手。二人一东一西,侧对观众)诶,你别拿和尚当秃子打——冤枉人。首先,我做坏事向来有理由,没理由我连朵花都不摘。我若害谁,那只有一个原因——那人害过我。我不管他有意无意,也不管他害我是深是浅,但凡害过我,一律归进死人堆儿。
柳春风:不是死罪凭什么归进死人堆啊。
花月:凭我平白无故难受了。我的经验告诉我,害过人的人,迟早还要害人,留着就是祸害,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捎带手的事儿。(用竹签串橘子,开始烤)
柳春风:那别人踢你屁股一脚,你也要人性命?那你不比坏人更坏?
花月:这话说的,你怎么不怪他无缘无故踢我一脚呢?难道非得被活活踢死才能报仇吗?哦,死仇非得死后报,那还报得动嘛。你管这种“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做法叫坏,我跟你不一样,我管这叫惩恶扬善。
柳春风:谬论。别人踢你屁股一脚而已,你就要人性命,这......这不合理。
花月:什么什么?踢我屁股一脚而——已——?首先,我的屁股没惹你,其次,浑身上下我最在乎我的屁股,恨不得天天抱着我的屁股睡觉。
柳春风:(皱起鼻子)你有毛病。
花月:为了我的屁股,我可以连命都不要,那你踢了我的屁股,我不得跟你拼命吗?若不去理睬,由着你踢,等到你把我屁股踢成八瓣,我可就生无可恋、生不如死了。我没害人,反而落得一个生不如死的下场,这就合理了?
柳春风:还是谬论,谁的屁股比命重要啊。
花月:这你甭管,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屁股是我的,重不重要我说了算。有人爱权势,有人爱脸面,有人爱金银,有人爱玩乐,而我,白蝴蝶,独爱我的屁股,谁踢我的屁股,我就跟谁玩命。别人惜命,我惜屁股,要你管啊。
柳春风:那你也不能因为别人踢你的屁股就要人性命!
花月:为什么不能?
柳春风:就是不能,律法不允许!
花月:哦,我懂了,朝廷律法给我一人定的,多谢啊,赶明儿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