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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势就越险恶。就像我们进入了什么惊悚植物乐园似的。

“小心。”我伸手扯住山姆的肩膀把他往隐蔽处拖了拖,然后伸出手指给他看,“那是不是基地围墙?”

山姆眯起眼睛,然后喃喃地说:“不知道,我只看到一片该死的绿色。说实话,我现在都快被绿色晃瞎眼了。”

“咱们上树去瞧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挑了棵高度适合的树手脚并用爬了上去。树梢上清风阵阵,那种沉闷的味道终于淡了些。我回头伸手拉了一把山姆,然后两个人站在颤巍巍的枝干上,小心翼翼地透过枝叶往前方看去。

我用胳膊肘撞了撞他。“嘿,你有望远镜吗?”

“没有。”山姆回答,“通常是「红翼」替我侦查情况,但现在我的设备都挂了。好吧,基本都挂了。”

“那算了。”我说着把手握起来,假装望远镜举到眼前,“让我看看……没错,基地就在前面。我看到有两队……三队守卫在巡逻。坏消息是他们都带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好消息是西边有个薄弱点,迫不得已必须硬闯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

但仍有些不对劲。基地里看起来乱糟糟的。是因为我们这两个入侵者吗?说起来,他们派出去的追兵怎么会那么快就到了?明明打倒山姆的几个家伙根本没什么机会通知别人。

“我说你真的能看见?”山姆扬眉看了我一眼,“还是说你的手有什么超能力,自带望远镜功能?”

“是你眼力有限。”我说着把手放下,“当然,我的确有超能力,这个你羡慕不来。”

“羡慕个屁。”

“你不是说要制定计划吗?现在有什么想法,说说吧。”我的手表告诉我现在已经下午了,从凌晨两点到现在,几个小时的时间仿佛眨眨眼睛就过去了。但我想起温尼贝格旅馆,却仿佛追忆上辈子一样茫然恍惚。

不过我确切地知道一件事:我要进那个基地里去,不惜一切代价。

山姆迟疑了片刻,应该是在思考,然后开口告诉我他的计划。

我一个字不落地听进去了。

能看出来,这座基地是当年在森林中硬生生砍出一片空地建起的。占地不大,大概只有长湖基地的五分之一。也许是为了防备森林中的猛兽,四面结实的围墙高达十英尺,还架设着通电的铁丝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哨塔,架着机关枪的守卫站得高看得远。如果我们想要偷偷溜进去,除非把自己打扮成一棵树或者一丛草。否则只怕在基地一百码外就会被看见,然后让子弹几秒钟内打成筛子。

简单来说,不宜硬闯。山姆也不打算像个人肉靶子一样往里冲,毕竟他是个正常人。他的计划很简单,也足够冒险。考虑到我没有更好的法子,所以我勉强同意了这个计划。

“但要是你害的我再被他们洗一次脑,我肯定第一个追杀你。”我如是告诉山姆。

要是巴基听了这番话,大概会装作一脸感动,对我说些「真浪漫,但你还是去死吧」之类的屁话。但山姆只是沉默地点了点头,然后再次检查了一下自己还能用的装备。

“好了,准备行动吧。”

于是,我们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一步:等待时机,突袭一支雇佣兵小队。这一次运气不好不坏,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我们等来了目标。那群人正从外面返回基地,大概是一无所获,打算硬着头皮回去领骂。他们开着一辆改装的悍马。不过当我们把所有人都放倒之后,这辆车并不是我们选择的一手工具。

正如我们想的那样,这些常驻此地的雇佣兵有自己的通讯设备,比较简陋,但却勉强能用。山姆粗鲁地扒下一个人的制服给自己换上。然后把贡献了衣服的倒霉鬼塞进草丛里藏好,并找出通讯器用代码呼叫了援兵。至于我,我负责在地上躺尸。等那些人赶到,山姆就会举着那把破枪告诉他们:叛变的九头蛇队长偷袭了这支队伍。虽然伤亡惨重,但最终还是把这个叛徒给制伏了。

好吧,我承认我们有赌的成分。但你猜怎么着?我们赌赢了。虽然他们立刻相信了这个说法其实另有原因,但就像笨蛋常说的那样:原因并不重要,结果正确就行。

结果,他们把我押送回了基地。

79 ? (What If)朗姆洛又有话说

◎我是个有反社会情结的可怜虫,八十年的牢狱生涯对我准没坏处◎

布洛克·朗姆洛,绰号交叉骨,九头蛇骨干成员,世界顶尖雇佣兵。身手不错、口才一般。但他的脏话说得那叫一个让人开心,和温文尔雅的举止简直相得益彰。这号人,你看到他就知道该把自己的嘴巴闭紧,不然就有可能惹来无妄之灾。

平心而论,我和朗姆洛绝对算不上朋友。但就像那首歌唱的那样,命运似乎总让我们相遇。我们之间的关系若说有什么特殊之处,那就是他对我的厌恶始终如一,不只是因为我这张脸很招他恨。但我认为这个理由至少占百分之八十。如果非说他对我的感情有什么别的变化,我猜,他大概是越来越讨厌我了。

不过尽管如此,我仍没料到那天在秘密基地见到我的时候,他竟然会怒不可遏到那种地步。我不瞎说,他简直气炸了。这绝非有意夸张,他差不多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气炸了」。这个计划是以我凭借精湛的演技假装昏迷开始的。但我并没打算一直假装昏迷,像条死狗一样被他们拖回去。毕竟来的路上,那些贴心的雇佣兵已经把我稳妥地铐起来了。进入基地之后,山姆和我半途分开。然后,我就被几个全副武装的雇佣兵押送到此地最核心的部分——基地负责人的办公室。

当然,我可没料到会在这里见到「老朋友」。虽然细细想来,这也并不令人吃惊。

朗姆洛看上去就不吃惊,他的脸已经完全被一种阴郁的狂怒笼罩了。我是说,自从被倒塌的三曲翼大厦砸到脸上之后,他那副尊容就不怎么耐看了。可如今只是直视他的脸就足以令我后背发凉。而他也果然没有辜负这一脸的阴沉愤恨,那几个雇佣兵还没来得及向长官报告,我还没来得及摆出任何表情迎接他,朗姆洛就大步朝我走过来。那几个雇佣兵连忙牢牢抓住我的肩膀和胳膊,仿佛那副加固的手铐还不够似的。但我基本没注意到他们的动作,因为朗姆洛直接朝我的脸猛地挥拳,然后顺势提膝狠撞我的腹部,最后抡肘重重砸在我的脖子上,打得我眼冒金星跪倒在地。

好吧,这还真他妈是经典的朗姆洛式的热情欢迎呢。我真是感动死了,你这个老杂种。

“罗斯·莱曼呢?”他一把揪住我的领子,刚才那番热身显然没能让这家伙的怒火有任何改善,他使劲摇晃着我,几乎是在咆哮,“他人呢?!”

我喘着气,头晕眼花地看着他,心里不禁感到一阵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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