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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公主的绯闻无非就是,她同时和好几个情人在一起,其中还有一个是比她年纪还小17岁的情人。他们在无人岛上一起过一些大放情怀的日子。

其实,以现代社会的眼光来看,人们对这样的私生活早已宽容很多,也不算是惊世骇俗的大事。

不过,这也算是家丑不可外扬。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英国皇室有自己更深的顾虑,即使我觉得不可能有存在没有任何缺点的皇室,但他们只要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好了。

那回到正题上来,也就是那群劫匪最后的结局。

我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这群人逃之夭夭了。

他们拿着特工帮他们准备的身份改名换姓,过上自己逍遥快活的生活。

原先,我想着在他们逃走之前,利用自己的资源去找出他们的策划者,再顺便把这人收在自己手中,放在眼皮底下,以后方便让他成为自己的证据。

我甚至也可以提供相应的工作给策划者「特里」。

毕竟,从他的举动里面,我也看得出那个人有勇有谋,算是个人才。

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因为要知道,这人之所以抢银行,是因为他平常的日子也过不下去,所以才铤而走险,这跟那些抢银行来证明才能,又或者劫富济贫的人完全不一样。

他个人能力肯定很有限,或者性格有缺陷,好得不彻底,坏得也不突出,所以他的日子才不上不下的。

再说了,他之所以成功,也都是因为有国家保驾护航。如果没有MI6兜底,这人肯定失败。

把这个人招进自己麾下,反而还会成为烫手山芋,耽误我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自己把重要的事情交给他,还得担心对方会不会给我添麻烦,拖我的后腿,那就实在是太累了!

于是,我也是想一想就过了。

像我这样的人都能够想得到那么多,福尔摩斯那么聪明,肯定能看得更多。

……

London说完之后,发现我已经准备叫司机带我出门,又说道:「有必要赴约吗?」

我抛着手机,随意地说道:「当然要赴约。这短信背后到底是狗,还是怪力鬼神,我肯定要看一眼的。」

这话落下之后,London也不再说了。

等了好几秒,我忍不住开口道:「你不劝劝我吗?」

London声音古井无波,:「懒。」

它这么懒,我就不高兴了。

「你应该劝劝我。」

就像是手术台上的医生即使手术再怎么精湛高超,他们的旁边都还是需要有一助、二助、麻醉师和护士协助他提供不同的声音,帮助主治医生随手都做最好的判断。

我义正词严且语重心长地说道:「最强的人也需要团队协作,独自行动是无法做到万无一失的。」

London张了张口,非常厌烦地说道:「那你就不去。」

「不行,我要去。」我坚决地拒绝London的挽留,「你不要劝我了。」

London:「……你真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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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London真的是想不清楚,「你要是没有我总是主动找你说话,你都没有人陪你了。那该多寂寞,多孤单,多无趣,你的人生都糟糕透了。」

London无情地说道:「遇到你之后,我的生活才糟糕透了。」

嘿嘿。

时间约定的是晚上八点半见面。

可我七点半就在公寓门外等着。

车上的司机是原来与阿尔伯特认识的退役军人。

他若无其事地回来当我的司机,还跟我说,他的真名叫做「莫兰」。

不过他说他只做兼职,还要五险一金。

我觉得他有点太要了。

莫兰当时打着响指,说道:“我还可以当你的保镖。”

他这么说,我觉得还蛮合算的。

因为莫兰都快接近2米高了,光是往旁边一站,就可以吓退一些来找麻烦的人。

莫兰把车子停在路边后,问我能抽烟吗?

我无所谓,于是他就在车内点了烟。

他抽的是JPSBlack,一盒20支的那种。

“看来你平常赚了不少钱。”我跟他聊了起来。 w?a?n?g?址?F?a?b?u?Y?e?ī????u?????n????????????.??????м

英国的烟非常贵,一包20支的普通香烟都要高达20英镑,相当于140多华夏币。而这价格是逐年升高的。

政府是寄希望提高价格来实现控烟的效果。

然而这高价的烟草费,也同样导致卖黑烟的团队猖獗。

莫兰翻了翻自己的牌子,用后视镜看我,“你平常抽的是Partagas还是Cohiba”

两个都是雪茄的牌子。

我屋子里面的红酒柜旁边就是雪茄柜。

其中Cohiba的包装盒都被随意拆开了好几盒,都没有用完。

我回答道:“我不抽烟,抽烟会让人降智。”

研究证明,烟草中的尼古丁会让大脑受到损害,会降低记忆力、理解力和反应力。

我又继续说道:“你要是觉得你有点追不上你认识的人的思路和逻辑,我劝你就不要抽烟了毕竟要是上了年纪,落到认知能力完全退化的程度,这不单单只是病症,是连尊严和自由都一起丢了。到时候就是追悔莫及了。”

莫兰的手上顿了顿,瞥了我一眼,“…你这是在关心我,还是在讽刺我?”

“很显然,我当然是后者。”

我从来不关心人。我喜欢通过批评别人,来表现我自己很厉害。

莫兰估计也没有见过我这种毫不虚伪的人,居然还笑了笑,而后说道:“可我也不见得你有多聪明。”

他不紧不徐地说道:“一个自称凶手的人以向你爆料自己的杀人手法为由,约你单人见面。你就毫无准备地提前到场,你难道不怕遇到危险吗?”

“还是你认为这是高风险,高收益?”

我回应道:“肤浅。”

“如果真的是那连环杀人犯约我见面的话,会在公寓里面见面吗?”

“在三起案子里面,死者都死在少有人出没的偏僻地方。如果凶手真的要对我动手,为什么不约在海边或者山上,偏偏在这街市里?”

“很显然,给我发短信的人并不是凶手,而是洞悉这三起案件的聪明人。”

莫兰听到「聪明人」的字眼,下意识挑了挑眉,“那住在这里面的聪明人用爆料为饵,约你见面的理由是什么呢?”

他抬头看向窗外乔治亚式的联排屋,“缺钱吗?”

“肯定不是住在里面的人约我见面。”

这短信的风格就不是福尔摩斯的风格。

不管是哪个时代哪个版本的福尔摩斯,都是典型的「社烦」。他完全没有兴趣放在案件之外的事情上,就更不可能有社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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