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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管,如果我那时候去喊邻居帮忙,他可能死不了。”

他抬起头,眼睛幽暗不见底,眼神里没有一丝波澜:“但是我不愿意。”

叶籽浑身发冷,手里的手电筒差点又掉在地上。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的话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严恪突然看了她一眼,声音软了些:“如果我妈没死,我妹平安落地,到现在应该和你差不多大,说不定也能像你一样,考上大学,去首都读书。”

他叹息道:“你比她幸运,你活下来了,还长到这么大,又聪明又有本事。”

严恪停了一下,想到叶籽所经历的过去,轻轻地说:“不过也挺倒霉的。”

叶籽不知道该作何回应,只听到严恪沉重的叹息。

他的眼神冷得像寒冰:“你说,怎么会这么倒霉呢?”

院子里静得可怕,叹息过后,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严恪静静等了一会儿,可叶籽还是一声不吭。

他突然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是不是不该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畜生一样的爹,见死不救的他。

叶籽会不会觉得他们姓严的从根儿上就烂了?

……叶籽心里乱糟糟的。

以前她总觉得严恪对自己太细心,太温柔,和原书里形容的说一不二的大佬有些出入,甚至有时候会觉得他是不是太“软”了。

可现在听了他的往事,她才明白,有那样的童年,那样的经历,严恪不可能是个真正软和的人。

他对待自己的包容和细致,对舅舅舅妈的孝敬,也许是他人性中仅存的那点柔软。

叶籽正出神,下巴突然被人用力捏住。

严恪迫使她转过头,面对自己,沉声道:“虽然我可能不该跟你说这么多,但是还是那句话,叶籽同志,都定亲了,你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仿佛觉得不够郑重,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是一定要和你结婚的。”

叶籽横眉瞪了他一眼:“谁说我后悔了?”

严恪愣了一下。

“我可不是那种会悔婚的人。”叶籽慢吞吞地说,“况且,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挺好的。”

严恪的表情慢慢放松,眼中的冰冷像被融化了似的,一点一点露出笑容:“那就行。”

他张开手臂,有点得寸进尺地问:“那能不能抱一下?”

“想抱就抱呗,又不是第一次抱了。”叶籽说着,故意用力撞进他怀里,“明天你就回去了,今天可以多抱一会儿。”

严恪赶紧伸手拥住叶籽,下巴抵在她柔软的发顶,轻轻蹭了蹭,声音带着点不舍:“你能不能早点回北京?别等暑假结束了。”

叶籽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淡淡的肥皂味,莫名的安心:“我还想多陪表婶他们几天呢,再说了提前返校又没法上课。”

严恪想了想,皱着眉:“你之前说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就是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谈恋爱。”

叶籽提醒他:“异地恋。”

“对,异地恋。”严恪把她抱得更紧了些,用力道,“我讨厌异地恋。”

两人就这么相拥着,在院子里说了好久的话,一直到后半夜。

后来叶籽实在困了,头一点一点的,话也说得断断续续。 网?阯?f?a?布?Y?e??????ü?ω?€?n????〇?②?5????????

严恪看她实在撑不住了,弯腰把她抱了起来。

叶籽迷迷糊糊的,小腿在空中扑腾了一下。

严恪停下脚步,低声问:“怎么了?又想上厕所?”

叶籽脸一红:“你真烦人。”

她用指尖轻轻掐了他胳膊一下:“明天早上记得喊我,我送你到村口。”

“好。”严恪应着,抱着她往里屋去。

叶籽困得抬不起头,很快就睡着了,连严恪后面说了什么都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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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叶籽是被隔壁院子里的鸡叫声吵醒的。

她一睁眼,就看见窗户外头亮堂堂的,赶紧看向床头的小座钟。

都快十二点了。

叶籽一个激灵,鲤鱼打挺般坐起来,脑子里嗡的一声——

昨晚明明说好要早起送严恪到村口的,现在倒好,别说送了,严恪坐的火车估计都快到北京站了。

叶籽自暴自弃地往后一仰,重新倒在床上。

算了,事已至此,再睡会儿吧。

第34章

九月初, 叶籽背着洗得发白的帆布书包,站在北京大学校门外。

她终究还是比原定计划提前了三天回校。

一来是想趁着开学前的清净,多泡几天图书馆补补专业知识。

二来也是想着能和严恪见上一面,毕竟定亲的事刚敲定, 免得这人天天说讨厌异地恋。

可谁知道, 她是回来了, 严恪却接到紧急任务,跟着队伍去了山区,归期未定。

当晚,严恪好不容易借到地方的电话, 声音透过滋滋啦啦的线路传过来,带着明显的懊恼:“对不起,我也没想到会临时有任务,早知道这样, 当初就不让你提前回学校了,还能在家多休息几天。”

叶籽明白他工作的特殊性, 当然不可能因为这件事责怪他, 安慰道:“没事, 你安心忙工作,注意安全。我在学校也挺好的, 正好趁开学前泡几天图书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又传来严恪的声音:“等我完成任务回去,就去学校看你。”

“好, 我等着, 你别光顾着工作,也记得按时吃饭。”

挂了电话,叶籽回宿舍整理书包, 心里盘算着,明天一早就去图书馆占个靠窗的位置。

接下来的三天,叶籽真就成了图书馆的常客。

每天早早起床去图书馆门口排队,等管理员打开那扇厚重的门,就快步进去,找个能晒到太阳的位置坐下。

从早上八点一直待到晚上闭馆,除了饭点去食堂吃饭,晚上回宿舍睡觉,几乎所有时间都埋在书堆里。

直到开学那天,叶籽才恋恋不舍地从图书馆出来。

早上八点,校园里已经热闹起来,穿着蓝灰色干部服的老师,背着书包的学生,还有推着板车送教材的后勤师傅,来来往往,充满了生气。

叶籽直接背着书包去了教师办公楼——她得先去找方维祯教授。

按往常的习惯,方教授就算是假期,也多半待在学校的实验室或办公室做研究,很少出门。

可这次叶籽敲了半天办公室的门,里面却没动静,隔壁办公室的张老师听见动静探出头来:“叶籽啊,找方教授呢?她上礼拜去外省出差了,今天刚回来,这会儿应该在办公室呢,可能是在忙没听见。”

叶籽道了谢,又用力敲了敲房门,过了一会儿,果然听见里面传来方教授的声音:“进来。”

推开门,一股淡淡的墨水味扑面而来。

方维祯教授坐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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