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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我小叔赶我出去,寒暑假我就没地方去了,他好心,邀我去他家住,饭桶人很好的,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樊宇同是我见过的这辈子最为正派的人,如果他知道王西这人干的事,他绝对会是第一个冲上去举报的人。就是因为他太过正派,我才不愿将我受伤的来龙去脉事无巨细向他说明。

很容易惹火烧身的。

我讲了很多,咔哒一声,鹤翊打开汽水,不咸不淡道:“嗯。”

“我是不是话太多了?”

“你一直在说他。”

我心古怪,这不你先提的吗。

“我觉得你比他好。”

突然来的夸赞,让我忍不住侧目,正巧他也在看着我,他目光灼灼,我忍不住躲闪,视线下移,又看到他因为冷刺激越发红的,泛着水光的嘴唇。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明知道是刀,还敢去拦。”他笑意真诚,实在难得。

“比起别人,我更想和你交朋友。”

我被他说的脸热,心想这不过是人之常情,我帮鹤翊,完全是本能引导。他说这话如此难得,前不久还在排斥靠近他的人,今天却说要和我做朋友。

饭桶跑来找我,一看树下两个闲人悠闲喝着汽水,再看我,诧异:“你喝什么了脸那么红。”

我摇摇头,赶紧去看饭桶,“汽水,就是热的。”

“不打球了吗?”

“鹤翊一个人无聊,我陪他呆会。”

恰巧鹤翊的手机响了,他的手机,是早不知道那个年代的古董机,翻盖的,只能用来接听。

我想我的保护任务到这会应该已经结束了。

“那我就先去打球了?”

“这里的路我不怎么走过。”

那我还是继续好人做到底吧,“我先送你去吧。”

走过林荫小道,忽然窜出一抹黑影,金瞳黑猫和鹤翊打了个照面,地上的猫弓起背,鹤翊及时后退,不巧撒了半杯汽水,溅到了他的袖子上,还有我的手上。

他看向我:“青山,我要去卫生间。”

卫生间里。

两人清洗手上,袖子上发粘的水痕。鹤翊洗得很细致,要把袖子翻出来沾水,再攥干。

其实我买的是雪碧——透明无色的汽水。

我站在一旁等他,感觉身上出了点薄汗,刺激到后背新生的肉有点痒,反手轻按。

紧接着后背一凉,鹤翊忽然来掀我衣服下摆,我大半个后背完全暴露在空气里,他倾身过来,盥洗台空间逼仄,他几乎挤压了我大半个空间,让我不得不和他面对面。

以近似拥抱的姿势,一手按住我的腰胯,一手触摸背部肉粉色的伤疤,湿凉的指尖贴上去,像点火似的,热得我浑身不自在。

呼吸洒在了我颈侧,他说:“愈合得不错,后面应该会变平。”

“你可以直接和我说,不要上手,我出汗了。”

“我不介意。”

我介意好嘛。

他又说:“你看不到后背。”

指尖下移,他指出我尾椎那块伤痕末端,还有一小块渗血的迹象,抽了纸巾,在上面轻轻按压,吸走血。

借着这样的姿势,说出的话像贴着耳朵呢喃。

“你的肚子很平坦,而且好软,衣服有淡的香味,就是肋骨比较咯人,我有点呼吸不上。”

“?”

虽然鹤翊的夸赞有点奇怪但是我必须要解释我不是个奇怪的人,“王西要毁了你的脸,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护住你,所以一急就……”

他笑出了声,冷淡的脸变得生动,灯下格外动人。然后我就卡壳了。

“你和别人很不一样,我喜欢和你呆着。”

腰间温度灼热,我脑子只剩程序般礼貌的回应。

“好、好的。”

第13章 记得保持守信(新)

尾骨最后一点痂皮脱落,略微凸起的新肉慢慢变平,当它变成极淡的樱粉色时,我和鹤翊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

总是像湖水一样温吞平静的鹤翊,开始频繁出现在我面前。

他清晰掌握我的日常动向,时不时在我下课、开完会、出宿舍门时出现,在其他人还没找我之前先一步挤到我身边。

在我第三次和饭桶说我要和鹤翊去吃兰州拉面的时候,他哀嚎:“鹤翊鹤翊鹤翊,怎么老是鹤翊,我俩说句话都没时间,更别说打球了,他是不是故意的,专挑我找你这时间来。”

确实凑巧。我和饭桶上课时间有冲突,一周里有五天都是错开上下课,唯一彼此有空的时间只有在周三时候,大家下午都没课。

偏偏鹤翊每次都能在这一天下午三点,我下课的时间,准时出现在花坛空地等着我。

不过鹤翊毕竟没什么朋友,找我也正常。

“他就是看我周三有空。”

“你周一,周末也没课啊,他怎么不这个时间找你。”

“那他不一定那个时间有空。”我安慰饭桶,“下次,下次我一定推掉所有事和你打球,行不?”

饭桶也只是顺嘴吐槽两句,听我这话就喜上眉梢,“行了行了,赶紧去吧,你记得下周和我打球就行。”

我收完书本,从图书馆里出来,鹤翊站在在楼梯的拐角处,双手搁在围栏处,摘过垂在他头顶上一朵鸡蛋花,花瓣洁白嫩黄,他百无聊赖地将它夹在指间,反转来反转去,听到我趋近的脚步,他回头看我,说:“你晚了十分钟,遇到什么事了?”

我走下楼梯,来到他身旁,他跟着我一块下楼,我说:“饭桶来找我打球,耽误了一会。”

鹤翊嘴角变平,将花随手搁在我衬衣上的口袋,语气变得有点硬:“是我先找的你,你为什么要理他。”

鹤翊对承诺、时间、和约定有超乎寻常的执着。晚到了,他会敏锐察觉到,追问异常;如果破坏了约定,他会向此刻这样拉着个脸,我想如果我爽约的话,他大概会消失相当长一段时间,和我绝交。

基于此前鹤翊被两次告白无果,我合理怀疑他对恋爱毫无兴趣,和我成为朋友有心存感激的成分。我没有自恋到他会喜欢我的地步,这种疑似醋性大发的表现,是他认为唯一的朋友如果失约,是绝对令人愤怒的事情。

换言之,鹤翊表达情感其实很纯粹直接,他重视这段友谊,只要他存在,任何人都不能轻易干涉。正因此,他对饭桶有微妙的敌意,甚至要比听到我室友时更容易冷脸。

“我不喜欢别人骗我,如果不守信,场面会变得很难看。”

他面无表情陈述着,看样子欺骗他真的会很严重。

我顺着他的话:“是啊,所以我很严肃地对他说,你先约的我,我得守信,要先来找你。”

鹤翊这才勉强缓和脸色。

好,危机解除。

我们走回林荫小道,那个当初划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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