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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不声不响的人忽然睁开眼,看着我。

停留在他脖子上圈成圈的双手,意图明显。僵持对视三秒,我镇定收回手,背过身去,什么都没说。

平复心跳过快的间隙,身后传来动静。眼前一黑,一只温热的手蒙住双眼。

他抵着我的脊背说:“我很困,为什么不睡觉。”

一切当真被伪装成了无事发生。

他不追问,不生气,变成好像可以任我宰割的好脾气。

我答非所问。

“鹤翊,很难。”

他的身体有那么一瞬间的僵硬。最终还是一味抱紧我。

好脾气是假的,真实的鹤翊自私无度。

“那就等到你乐意为止。”

治疗师常常问我,“青山,最近在忙什么呢?有没有碰到新的事?”

她说话很温柔,是浸入缺口的泉水。我的治疗过程以心理疏导为主。倾诉过去,治疗师负责安静地听,慢慢引导我走出一些心理障碍。这样的治疗模式更像是种朋友间的谈话。只是这个朋友不会把这些事说出去。

秘密成为两个人的。我很安心。

我记得重生前和她最后的见面,我说:“我见到他了。”

又说,“他死了。”

在治疗师眼里,鹤翊是我简单到近乎空白的人生里,情绪最为浓烈的一名人物。虽然这样的情绪是消极居多。

但其实她对鹤翊了解很少。因为我只笼统地说:“他害我不能出国留学,害我的公司倒闭,连最好的朋友也被害死了。”

以前她试图深入去了解,但因为我心理太防备,谈话悉数卡在了他害了我五年的笼统话语里。

“你们做了什么?愿意说说吗?”

关于鹤翊的这个话题,不管我如何去回避,其实始终是绕不开的。

他是我来到这间诊疗室的根源。

重生前的最后一次治疗,我深吸一口气,做好了坦白的准备。

我们在一起过。

我说。

第9章 意气风发十七八

在没有遇到鹤翊的之前,我的大学生活在一条相当正轨的道路上前行。

大一刚入学,就交到和我同届同专业的樊宇同。我和他认识的契机说不上偶然。

这一年,我长期借住他家的小叔,以我高中毕业并已成年为由,抢走父母的一大半赔偿款作为这纪念年赡养我的费用,并将我赶出家门由我自生自灭。

初入学,学费一交,紧接而来的还有学杂费住宿等等费用,卡里预留的钱所剩无几,吃饭都是个问题。我试图找份兼职,但那年课业繁重,我挤不出多余的时间。樊宇同得知我的情况特殊,二话不说给了我钱,解我燃眉之急。

我对樊宇同心存感激。

拿到第一份兼职的钱,想请他吃顿饭。在我走到他面前说出这个请求时,他很稀奇,看向我,诧异地瞪大双眼,不太确定地指了指自己:“叫我吗?真的吗?”

那阵子我每天做最多的事是抬头兼职,低头学习,鲜少会和身边同学来往,所以大家对我的印象是冷淡、孤僻。

这是樊宇同在街边麻辣烫吃下第三碗米饭时,和我说的。

至于为什么叫他饭桶。除了名字谐音,最主要的是他真的很能吃。那天请他吃的麻辣烫,他一口气吃了五碗米饭,创了他此后吃饭记录的新高,我叹为观止。为此,樊宇同特地解释说他那天是打球打猛了,饿的。

樊宇同这人性子开朗,为人仗义,长得人高马大,稍短寸头,往那阳光下一站,清爽帅气,笑起来没什么心眼,甚至可以说是缺心眼。他是单亲家庭,与在养老院当护工的母亲相依为命。

吃过饭,回去路上我们聊开话题,我问他:“为什么会帮我?”

他说看到我那情况,想到了童年时母亲一个人拉扯他的不容易,更何况是如今孤苦无依的我。“小时候我妈吃清水煮面,我就在想这一分钟里,如果能够拥有十块钱买肉给我妈,一定会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

他自认自己不过举手之劳。说着,还夸赞起我厉害,比他强不知多少倍。从没想过我会主动上前找他,也没想过未来有一天,我们会成为朋友,理由是:“你看起来有点凶,想接近你吧,又怕你会突然骂我两句。”

樊宇同外向真诚,凡是和他呆一块的人都会被他的快乐感染,我也不例外。

自这一次接触后,我们迅速成为要好的朋友,樊宇同闲了会来找我吃饭,拉我去参加社团等等,致力于将我纳入他的朋友圈子。我也得以从单调的学习和生活稍稍抽离出来,学着与人社交。

在他的带动下,我不再成为最初那个生涩不合群,沉湎于阴影中的人,镜子里那张阴沉死气的脸,逐渐有了笑容和明朗。

和鹤翊见面,是大三在一次部门活动,我作为新任主席在台上讲话。鹤翊坐在最后一排,趴在桌子睡觉。我起初只是多看了他两眼,头发有些卷,阳光照上去,毛绒绒的。有点特别,但也只是一点,大学里烫发的人多了去了。

后面为了活跃气氛,我和部门里的其他几个部长组织了个小游戏。

游戏是策划部组织的。

蒙眼游戏。放三十秒的背景音乐,这期间大家传水瓶,时间一到,水杯停在谁面前,谁就要蒙上眼去教室后头的空地抓人。

抓到了人,还要和对方作自我介绍,问对方的姓名,等他回答了,才算结束。

怕大家听不懂,我们率先做了个示范。

我,樊宇同,还有几个部长坐在前排的座位。悠扬的吉他弹唱从音响传出。水杯意料之中的来到我面前。

音乐戛然而止,他们卡得刚刚好。

我们几个私底下玩得好,尤其爱开我的玩笑。我举着水杯冲他们笑骂,“你们早就商量好了的吧?”

几个人推着我朝前,一块黑布往我脸上招呼,“哪有的事,主席要做好带头作用。”

音乐声再次响起,人群尖叫着四散开来,每走一步就有几声惊慌杂乱的脚步声。

时间倒数至十秒。

我像无头苍蝇乱撞,终于碰到了一个人的手背。心中欣喜,生怕他溜走,下一刻就双手抓住他小臂。

有点硬,小臂肌肉够结实啊,而且好暖和。我突兀地冒出这个想法。迫不及待揭开眼罩,眼前骤然亮堂,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坐在最后排那位睡觉的神秘卷毛男生。

不得不承认一点,鹤翊生得确实出众。他是个混血,眉眼长得立体标致,金色眼睛亮如天上星。除了看上去冷淡外,完美到无可挑,但是很奇妙的是,这样的皮囊融合了一种东方女性特有的柔和与美感,想来他更像他的美人妈妈。

几缕头发垂在眼前,明明带点凶相,但因为刚睡醒的迷茫,带点反差的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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