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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因为他没有做过,还因为他对此有些反感。
不过当着许霁云的面,他却放任对方这么想自己。
二十五岁的闻樾好像长大了,也好像没长大。
他故意这么说,就会显得自己和许霁云那段往事没那么重要,不过是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他想说他生命中的过客有很多个,许霁云不过是其中一个,真要讲究什么特殊的意义的话,也只能说对方是他的第一次。不过第一次这种东西,在闻樾现在打造的这种人设身上,简直不值一提。
许霁云许久都没有说话。
他不知道闻樾是小孩子心境,他只知道对方这段话带着几分羞辱的味道。
所有的反驳都是无力的,但是他还是想说上一句:“我没有答应过林露,他甚至很少触碰到我的身体。我和你,不一样。”知道对方还在为林露的事情耿耿于怀,所以他认真解释道。
闻樾藏在被窝底下的拳头缓缓攥起:“我又没说他。”
“可是只有他一个人追过我。”许霁云说。
“我不信。”闻樾斩钉截铁,而且用十分肯定的语气,“你不必在我面前撒谎。”
“追我的真的只有他一个,但是跟我表白过的还有别人。那些……都是女孩儿。”许霁云甚至不需要想出什么很委婉的说辞去拒绝对方,一句“我是同性恋”就劝退了所有表白的人。
这么多年来,喜欢他的男人就只有林露一个。
而且林露还是打不死的小强一个,无论许霁云表示过多少次拒绝的想法,他都觉得自己还有戏。
恋爱了能分手,结婚了能离婚,只有人死了,才是真的没戏了。这是他的理念。
闻樾嗤笑道:“你从前不是说你是直男吗?有女孩儿跟你表白,你怎么不试试?”
这话让许霁云有一瞬间感觉到不知所措。
他抖了抖唇,脸色那点血色都褪干净了。
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但是听到伤人的话,还是会难受成这样。
“闻樾……”他细若蚊声,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听见自己说的话,“我决定答应你的追求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自己是直男了。”
他先前没有喜欢过别人,但是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直男。
他一直都觉得是闻樾将自己掰弯了,可如今对方这个始作俑者还对他说出这般讽意满满的话。
许霁云说话的时候神色是正常的,但是闻樾却觉得此时那张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可怜。
闻樾深呼了一口气,也没再阴阳怪气,他将对方往自己的怀里揽,紧绷的脸松缓了下来:“我知道。”
他什么都记得。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知道说什么话最伤人。
原本还占上风的闻樾觉得自己好像犯了一个错误,他没法儿像一个胜利者一样大显威风,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沾沾自喜的感觉,瞬间化作一捧灰。
“许霁云,睡觉吧。”闻樾下巴抵着对方的额头,声音压低了,“我和你一起。”
许霁云阖上了眼睛,不过他依旧不安。
过了十几秒钟,他颤抖着眼睫说:“闻樾,也许你不信,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和别人有过。”
对方可以不信,但是他要讲给对方听。
他有洁癖,不仅表现在生活中的点滴事务中。
他喜欢闻樾,他只能接受和闻樾做亲密的事情。虽然闻樾总觉得自己太保守,但是那已经是他能给出的全部,要是换做旁人,他们碰自己一下,许霁云都会觉得不适。
他明明……没有闻樾想象中那么不堪。
不过,这样也好,就让闻樾觉得自己是个见风使舵的骗子吧,就让对方觉得……他口蜜腹剑、不择手段,为了讨好自己的“恩客”,什么都能说得出来。
因为闻樾是不会爱上这样的许霁云的。
许霁云也希望对方永远不会。
要不然,他欠对方的,可就真的还不清了。
……
次日许霁云的体温降下来了,三十八度多点,状态好了很多,不过整体看上去还是病怏怏的。
闻樾是个冷血的上班机器,七点准时起床,穿戴整齐好之后就离开了。
许霁云醒来过的时候闻到了那股沉木香水的味道,他以此为借口多赖了一会儿床,抱着被子,多睡了十来分钟。
手机弹出了一个消息,他一看,竟然是闻樾发过来的:“我找了上门阿姨给你做饭,醒来记得量体温,拍个照发给我。”
许霁云洗漱好之后就将温度计掏出来了,量完体温之后将照片发给闻樾。
其实把照片发给闻樾也没有意义,对方又没办法帮对方降温。不过许霁云还是挺喜欢做这种无意义的事情的,因为这种互动不像是简单的钱色交易关系,而像是谈恋爱。
会让他想起从前的那些时光。
都说人老了喜欢怀旧,没想到他年纪轻轻的就变得这样了。
闻樾回复:“好好休息。”
许霁云打了几个字发过去:“好好工作。”
闻樾不再发消息了。
许霁云也放下了手机。
上门阿姨已经在做饭了,他将卧室房门打开,能听见厨房中的动静,他过去和对方打了个招呼,然后坐了下来,喝了一杯牛奶,吃了半个三明治。
这上门阿姨真是对得起闻樾发给她的薪水,竟然一连做了七八个样式,有煎三文鱼、华夫饼、燕麦粥、焗土豆,甚至还烤了一盘贝果。大概是因为不知道许霁云的口味,所以多做了一点,任他挑选。
可是许霁云只吃了闻樾留下的三明治。
对方今天早上应该很忙,甚至没时间去公司食堂吃早饭,只在家简简单单做了个三明治,口感非常有嚼劲。
第一次吃闻樾做的东西,体验感并不太好,只能说是不难吃而已。
看来闻樾果然不适合当这块料。
在餐桌坐了一会儿之后,许霁云发现阿姨在等自己,不想让阿姨难堪,所以他硬着头皮又盛了一碗燕麦粥,吃了一个小土豆,夹了两块三文鱼。
三文鱼肥腻部分太多了,他又冲了一杯咖啡润了一下嗓子。
这顿早饭太丰盛,吃完之后他今天一天都不想吃饭了。
许霁云看了眼表,发现现在才九点半。
此时出发,徒步到书店,正好能赶上店里的开门时间。
属于他的生命时间实在太短暂了,可是他还有一份满满当当的待做事项清单。
他果然还是不能做到“好好休息”啊……
第13章 缘分还是报应?
离这大约一点五公里远的地方有一家书店,这书店是许霁云的大学同学开的,虽然书店不怎么挣钱,但是这么多年来也能在S市的街区中屹立不倒……主要是因为他那个同学太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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