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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妈妈要工作没法照顾自己,所以才来找育苗班,但林笑真的说不出喜欢两个字。

这里两三岁的小男孩们穿的是开裆裤!!

林笑一进门,看见有个小弟弟直接蹲在墙角尿尿!!

林笑很崩溃,转过去抱住妈妈的脖子,小虫子一样扭啊扭,声音低到不能再低,“他们到处尿尿。”

林香秀听完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为什么女儿这么抗拒,她哭笑不得,也小小声的说,“你小时候也穿过开裆裤,你也到处尿尿啊,老师会打扫干净的。”

那时候孩子还小,但她肩膀上的担子可不轻,又要应付养母又要干地里的农活,没办法那么精细的照料林笑。

于是小小的林笑就穿着开裆裤跟着她下地,天冷的时候裹得像大棉狍子,躲在旁边吃烤红薯,天热的时候就躺在树荫下乘凉,玩小蚂蚱小青蛙。

“不可能,我讲卫生。”林笑拒绝承认自己的黑历史,继续在妈妈身上扭来扭去,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妈妈,我不想呆在这。”

林香秀心疼的拍拍她的小后背,同时心里又生出些高兴的情绪。

她的女儿,终于不是个懂事的小大人,终于知道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了。

林香秀为难道:“从明天开始,妈妈就要去上班了,从早上十点就出门,一直到下午两点左右才到家呢,差不多四个小时的时间,谁来照顾你?”

“四个小时?”林笑更崩溃,眼泪吧嗒吧嗒的掉进林香秀的脖颈子里,“我不要呆在这里四个小时,我可以一个人在家等你!”

林笑抬起头的时候已经眼泪汪汪,满脸祈求的说道:“我可以一个人呆在家里,乖乖的,不乱跑,我在家等着就行了。”

“家里有妈妈的衣服,妈妈的鞋子,妈妈的照片,我不会害怕。这里都是不认识的人……”林笑的眼泪停不下来,哭的抽抽噎噎。

林香秀听完,心都软了一块。

“你只是想跟妈妈待在一起,对不对?”

林笑点头,“没有妈妈,有衣服鞋子也行,我不会害怕的。”

林香秀抱紧了女儿。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孩子刚从老家那个熟悉的环境来到深城,完全陌生的一个地方,当然会非常粘人。

她猛地把林笑放在完全陌生的育苗班,孩子当然会抗拒害怕。

林笑哭的鼻子通红,抱着妈妈不撒手。

林香秀跟老师打了个招呼,转身出去了。

抱着哭哭啼啼的林笑,林香秀拿她没办法,只好跟她约法三章,“你可以暂时在家里等妈妈下班,但是你要答应我,不可以玩火玩电……”

林笑连忙收起眼泪,小脑袋猛点,声音稚嫩的背起来,“不能玩火,会烧起来,不能玩电,会触电的!不能玩水,有危险,爬高高会摔跤。”

这都是在老家教过的,她记得清清楚楚。

林笑一通保证,说的有鼻子有眼,林香秀只好答应她,“先在家里等,过一段时间妈妈会把你送到托儿所,到时候就不能再闹了。”

“我一定听话!只要再过一段时间,我就不会害怕了。”林笑煞有其事的举起小手拉钩。

林笑是被林香秀一路抱着回家的。

打开门的一瞬间,一股极其浓郁的酱香味扑面而来,母女俩差点被香个跟头。

林笑闹着要下来,迫不及待的说道:“妈妈,熟了吗?我想吃!”

五斤大骨头炖出来足足两大盆,林香秀拿筷子到处戳了戳,见肉已经炖到软烂,这才说道:“熟了,不过妈妈准备先送一些给红阿姨,你是在家里等着还是跟我一起去?”

林笑的眼神黏在酱大骨上拔不下来,幽怨的看了妈妈一眼。

这不是为难孩子吗!

谁能在妈妈和酱大骨之间做选择啊!

林笑皱着小眉毛认真思考,最后还是抓住林香秀的衣角道:“我跟你一起去,等送完回来我俩一起吃。”

“那你帮妈妈拿手电筒。”林香秀一边盛出酱大骨一边忍着笑说道。

她先是盛出一盆酱香味的,剩下的半锅里又放了干辣椒段,炖煮了一会,等辣味炖出来后才出锅。

两种口味都捡了一些,装了满满一大盘,这才带着林笑出发。

红姐家就住在春风旅社的后面小院儿,距离林香秀租住的房子不算太远,走个二十分钟就到了。

林香秀带着林笑过去的时候天还没黑,但红姐家已经准备吃晚饭,她家是个大家族,家里有公婆,还有个没结婚的小叔子,另外就是红姐的一家三口。

天气热,一家人在小院子里摆了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几样菜,因为红姐的婆家人也是从北方来的,桌上南北方的菜都有。

还没动筷子林香秀就来了,还端着一盘温热的酱大骨,红姐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跺着脚说她太客气了。

红姐不肯收下,还说,“有点好吃的你们自己留下吃多好,怎么还给我送来了。”

她婆婆也在旁边帮腔,“就是,看你们母女俩瘦的,我们不要,你自己回去吃!”

两边还在推辞着,林香秀直接把盘子放在桌上,红姐的公公是后面才来的,不知道这一出,直接夹了一块筒骨就啃起来。

“啧,这个味道好。”红姐的老公公发出一声满足的感叹,忍不住去倒了一杯酒,一边喝一边吃。

他先是吃了一个辣味的,辣的斯哈斯哈,不住的喘粗气,后来就改成吃酱香味的,这个更合他的胃口。

这老头一开始还一边吃一边喝酒,吃到后面酒都不想喝了,用手抓着一块脊骨用心的啃。

等婆媳俩反应过来的时候,老头面前的骨头已经堆成了一堆。

这下是没法再推辞了,林香秀忍着笑道:“你们就吃了吧,本来送了就是给你们吃的。”

没办法,只好坐下来吃,红姐的婆婆不是个爱啃骨头的人,总觉得不雅观,但人家送来的她也不好意思一筷子不动,便夹了一块好啃的筒骨,咬下第一口她的表情就凝固了。

他们也是北方来的,但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酱大骨!

筒骨上面的白色结缔组织,看着像是肥肉,但咬一口下去才知道完全不是那种肥腻的口感,反而像是蹄筋一样,咬下去有一股韧劲儿,但又很好嚼,每嚼一下那肉都好像在嘴里弹跳一样。

偶尔还能啃到一口脆骨,嘎吱嘎吱的。

每一口,都透着油香,香的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筒骨吃的就是这蹄筋,香的让人欲罢不能,至于脊骨就不一样了,林香秀炖的火候到位,调料也舍得放,脊骨上的每一块肉都炖到了脱骨的程度,肉嫩而不柴,吸收了调料的香味。

红姐的婆婆一开始还在意形象,用筷子夹着脊骨小口小口的啃,吃到一半她觉得实在太费劲了,把筷子一扔,也抓在手里啃起来,一边啃一边夸,“你这做饭的手艺在哪学的,这也太好吃了!是我们老家的那个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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