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1


现在好了,就算变成丧尸,还是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林早趴在傅骋怀里,一动不动。

偏偏傅骋和林小饱还要来动他。

“爸爸,你怎么不看?你说好要和我一起看录像的!”

“早?吼?”

林小饱摇了摇他的肩膀。

傅骋顶了顶自己的胸膛。

——小早/爸爸,快起来!

林早被他们闹得没办法了,只好爬起来。

“好好好,看看看。”

他换了姿势,靠在傅骋怀里。

林小饱也倒下来,靠在爸爸怀里。

一家三口叠在一起,像一个美味汉堡包。

还好,难捱的片头已经过去了。

接下来的画面,林早还能接受。

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婚礼一天,正式开始!

——早上四点。

傅骋起床,顺带着把隔壁房间的几个兄弟也薅起来,被兄弟们不满控诉。

因为他们这里有规矩,结婚之前,双方不能住在一起。

偏偏傅骋又只建了一栋房子,所以他让林早留在家里,带着其他人出来住宾馆。 W?a?n?g?阯?发?B?u?Y?e?ǐ????μ???€?n???????2?5??????ō??

林早在睡觉。

——早上五点。

傅骋洗漱完毕,紧张到吃不下早饭,在兄弟们“如果你不吃早饭,你就会在婚礼上出丑”、“如果你在婚礼上出丑,小早就会不要你”的恐吓下,猛吃八个大肉包。

林早还在睡觉。

——早上六点。

傅骋换上西装,改行做造型师的兄弟入场,给他抓头发,兄弟还想给他画眉毛,被他强硬拒绝。

林早继续睡觉。

——早上七点。

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坐在宾馆沙发上,大眼瞪小眼,就硬熬。

林早终于起床,洗漱换衣服。

傅骋花重金聘请的专业化妆师,也上门了。

屏幕外,第一次看这个视频的丧尸傅骋,和第一百次看的林小饱,都是一脸认真。

林小饱甚至不由地捏起了小拳头,生怕有坏人出来搞破坏。

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只有林早最清醒。

废话!他当然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情节!

他趁着父子两个没注意,又转过头,把脸埋进傅骋怀里。

果不其然,下一秒,画面变换,音乐切换。

那股土土的风味,再次席卷而来。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这也是当时最流行的婚礼歌曲。

听前奏可能听不太出来,但是——

已经听过一百遍的林小饱,站起身来,开始随着音乐扭动。

“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经过去,明天就要可惜。”

“今天你要嫁给我!”

林小饱在还不会背《鹅鹅鹅》的年纪,就已经会唱这首歌了!

林早深吸一口气,继续倒在傅骋怀里,感觉自己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电视里,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冲进家里,就把林早扛走。

一路扛下楼,塞进车里。

好像土匪抢劫。

一排婚车扬长而去,留下一地尾气。

林小饱完全没有察觉到爸爸的不自然,继续扭着屁屁唱歌,还特意改了歌词。

“听我说,今天爸爸和大爸爸要结婚。”

他唱得起劲,连带着傅骋也跟着哼哼起来。

林早不可思议地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

你不是变成丧尸以后,就不会说话了吗?

怎么忽然唱起歌来了?

林早抬起手,试探着,把手指按在傅骋的喉结上。

是真的。

他的喉结在动,胸膛也在震。

这对吗?这合理吗?

怎么会这样?

爱情,竟然能让一个失语的丧尸,学会唱歌!

林早忽然觉得,这个录像也不是那么差劲了。

他往傅骋怀里钻了钻,认真听他唱歌。

接下来一大段录像,不管是他们到达酒店、举办仪式,还是向宾客敬酒,配的都是这个音乐。

傅骋还能唱很久,他也可以听很久。

当时他们的婚礼,定在小城最大的酒店。

办的是西式婚礼,穿西装、打领带,还要交换戒指的那种。

婚车和现场布置,用的都是鲜花。

在当时偏远的小城里,是独一份的时髦。

林早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场婚礼,傅骋究竟花了多少钱。

他之前一直不肯说,现在就更问不出来了。

他们的婚礼本身就很好,所以不管怎么拍、怎么做特效、怎么配音乐,都不会太难看。

林早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也入了迷。

他扭过头,和傅骋、林小饱一起,静静地看着屏幕。

在舞台上,主婚人问出那个经典问题的时候——

“林早先生,您是否愿意与你眼前这位高大帅气的男人,结为夫夫?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永远爱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屏幕里的林早望向对面的傅骋。

屏幕外的林早回过头,看向傅骋。

两个林早,同时轻轻开口。

——我愿意。

紧跟着,主婚人又问傅骋同样的问题。

傅骋抱着林早,低下头,用面庞贴了贴他的脸颊。

他当然愿意,特别愿意。

直到这时,傅骋终于明白。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喜欢上他。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和他亲近。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把他吃掉。

他对小早的欲望,不是食欲。

不是丧尸想吃肉喝血的食欲。

这是爱欲!

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神圣又纯洁的爱欲。

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

两个人互相爱着对方,所以结为夫夫,一起生活。

所以就算他变成丧尸,小早也没有放弃他。

因为他们曾经互相许下过诺言。

这是爱欲,是比食欲更高级的爱欲。

傅骋定定地望着林早,只觉得他的脑子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冲破层层封锁的丧尸病毒,即将破土而出!

是了。

他是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好喜欢、好喜欢小早,特别喜欢,喜欢到要命。

他从小就喜欢小早,他把小早养大,他供小早读大学。

他好不容易才建了房子,和小早结婚,把小早带回家里。

他……

下一秒,“啪嗒”一声轻响。

林早倒进他的怀里,额头撞在他的胸膛上。

傅骋只觉得,他的脑子再次混沌起来,只有他的心里,长出了一朵小花。

和婚礼录像里,一样的玫瑰花。

- 御宅屋 http://www.yuzha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