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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结果还是碰上了晚高峰,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了郑青云的朋友宋朝乐所在的酒吧。冬天的天黑得格外的快,不过才晚上八点不到,头顶已经是黑压压一片,视野中明晃晃的灯光与十二月阴郁的氛围不搭,但足够让人躁动。
停好车后,郑青云推开酒吧的门,淡淡的烟草味裹挟着混合的酒气席卷而来。没有听见意料之中重金属乐器击打的吵闹声,我这才发现这个酒吧与它的邻居们不太一样,奏着民谣,没有人扯着嗓子隔空嘶吼,非但不让人躁动,反而有几分懒倦。
我问郑青云:“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不远处有个男人回头,朝郑青云吹了声口哨,郑青云打了个响指,对我说:“很久之前来过一次,是约了别人见面,那时候宋朝乐还没回来。”
宋朝乐和郑青云一样,外表看上去比真实年龄显小,留着半长的头发,聚拢在后脑勺扎了个揪。他招呼我们在他留的座位上坐下,笑盈盈地看着我,端了盘花生过来,碰了碰郑青云的肩,眼神却落在我身上:“诶,兄弟,我现在是该叫哥,还是该叫嫂子啊?”
郑青云抬手给他一记爆栗,我忍不住扑哧乐出声,说:“随便你,都行。”
宋朝乐笑着躲开,促狭地看着郑青云:“这样吧,我叫你嫂子,行了吧?”
不等郑青云追过来继续打他,他已经从我身边抱起吉他朝舞台跑去,边跑边说:“我要上去唱歌了,你先准备着啊,别喝醉了!”
这话说得奇怪,然而我还没来得及细想,郑青云就拿着酒单凑过来问我要喝什么。我点了杯玛格丽特,郑青云只要了杯橙汁,说:“晚上总得有人开车回家。”
宋朝乐说话的嗓音还算清亮,一上台唱歌仿佛变了个人,声音不自觉地染上成熟男人的沙哑和低沉,是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感觉。我和郑青云在台下喝酒,时不时抬头扫一眼舞台,他真的很能唱,连着唱了十几首,除了《春风十里》和《成都》之外,其它的歌我都说不出名字。
尾音落下,宋朝乐扫了下琴弦,突然偏过头,目光自不远处射来,锁住我身边的郑青云,抬了抬下巴,拿下话筒说:“接下来这一曲,由我的一个朋友来唱,希望大家能喜欢他带来的这首《后来》。”
伴随着宋朝乐带着点调侃的话语,郑青云站起来,低下头对上我错愕的目光,勾了勾嘴角,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上台,从宋朝乐手里接过吉他,坐下,伴奏响起。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郑青云的声音伴着温柔的吉他声在室内缓缓流淌,他一直平视前方,目光平静,没有刻意看我,眼神里带着点说不出的忧郁。
不管他是坐在阳台上,还是走到舞台中央,我都会不自觉被他吸引。
台下有人在小声地跟唱,有男声,有女声,渐渐的,演变成整个酒吧的大合唱。而我不是其中的一份子,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献给了台上的那个人。
眼前的场景仿佛与数月前我们第一次一同去酒吧的场景重叠在一起,再一晃,又仿佛台上坐着的是那个略带羞涩地拨弦唱着《小星星》的男人。我不由自主地靠着墙站起来,郑青云发现了,朝着我的方向很快地眨了下眼。
唱至曲中,没有歌词的时候,郑青云突然说:“接下来大家和我一起唱吧,这首歌是属于大家的,但是有个请求,最后一句留给我,好吗?”
酒吧里唱歌的声音越来越大,台下的声音甚至要超过台上的声音。我没想到郑青云那么有感染力,也没想到他会做出上台献唱的举动,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感叹和欢喜。
像是一种炫耀,骄傲地向所有人宣布,看,不是我一个人为他倾倒,还有这么多人为他着迷。
一曲将尽,郑青云抱着吉他站起来,朝我挥了挥手。在我与他四目相对时,他轻轻弯了唇角,指了指桌上的花瓶,只一个动作,我便知道他想干什么。
这只开屏的孔雀,他是让我待会儿过去献花呢。
我无奈又好笑地抽走花瓶里的玫瑰,穿过桌椅和人群来到舞台前,身边的人正唱着: w?a?n?g?阯?发?b?u?页??????????è?n????〇?Ⅱ??????????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永远不会再重来……”
忽然,酒吧里突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记着刚才郑青云说的话,十分配合地没开口。
而我走到了舞台正下方,还没上台阶,准备等郑青云唱完整首歌后再上去献花。突然,舞台中央的男人将吉他放在椅子上,向我走来。
他现在比我高了至少五十厘米,我愣愣地看着他。
郑青云在我身前停住,蹲下来,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眼眸幽深,仿佛是要把我整个人吸进去。
他身体微微前倾,没从我手里拿走那束玫瑰,而是包裹住我的手,唱出了最后的那句词——
“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男孩。”
fin.
00:04:36
番外一:后来的后来(1)
一首《后来》唱完后,郑青云和我变成了人群的焦点。
我的男孩显然开始羞涩了,方才站在舞台上深情款款地表白赚足了旁观者的眼神,围观的人群只沉默了十几秒钟就爆发出轰轰烈烈的掌声,原本还算安静的酒吧如同被摁了开机键的八音盒一般,一下子热闹起来。
我将玫瑰塞到他的手里,仰起头小声说:“唱完了还不下来,等着观众席的豺狼们扑上来把你吃抹干净吗?”
不仅是他不想再被这么多人打量议论,我也不想让他继续站在舞台中央惹人注目。
郑青云是我的,不管是吉他弹唱散发魅力的他,还是脉脉含情羞怯懵懂的他,都顶多让别人看上一眼,多余的不给。
日益膨胀的独占欲作祟,我牵着郑青云的手快速穿过人群,直奔卡座。宋朝乐坐在郑青云的位置上,翘着二郎腿冲我们吹了声口哨,招了招手:“快过来,名人,歌也唱了,该过来陪兄弟喝上两杯了!”
郑青云将吉他放下,玫瑰重新插进花瓶里,笑着说:“不能喝,子骞已经喝过了,不能开车,只能我开车回去。”
我这才发现,桌子上不知何时摆满了酒,除了我刚开始点的一杯玛格丽特外,还有五颜六色的鸡尾酒,瓶身写满英文的洋酒,超市货架上随处可见的啤酒。宋朝乐一边开瓶一边说:“喝就完了,不能开车就不会去呗,住宿的事你还担心?”
说完,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卡,随手一抛,扔到郑青云手里:“出门两百米往左拐,华庭酒店201房间,我的专用房,给你俩住,够意思吧?”
他狡黠地眨了眨眼:“但是,只有一间房啊,劳烦哥哥们睡一张床,不介意吧?”
郑青云无奈地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面前的空杯子被宋朝乐抢过去,再推回来时,已经盛满了暗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