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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们的投入成本很快就收了回来,没多久阿浓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就过上了坐等分钱的日子。迟新梅一人管理着火锅店,痛并快乐着,她显然对这样的忙碌很是喜闻乐见,越忙钱越多,她不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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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马上就要大四了,学校那边的课越来越少,新书也刚刚写完,交到教授那边帮她审核了,而短时间内阿浓不想再写新的了,有点费脑,她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再写新书。

这个时候火锅店那边的事情也不用她操心,迟新梅一个人就可以管理地很好了,而在家里,她又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真的是很闲了。除了和谢钧约会,她就没有其它的消遣了,哦,还可以看电视剧,但是她对这个年代的兴趣不大,而且大多数都是看过的了。

无聊着无聊着,她居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她打算写言情小说,对,没错,就是几十年后风靡网络的简单小白文,不用费脑子,写起来也简单。她是很喜欢看小说的,可是在这个年代却陷入和书荒。

现在是八十年代,茕瑶的小说在大陆还是很受欢迎的,除此之外还有以今庸为代表的一些作者写的众多武侠小说也很受欢迎,可是这些小说,阿浓她穿越之前,在小学就已经看完了,而除了这几位,这个年代其他的小说相比下来就不那么吸引她了。

想来想去,她决定自己写。就算是满足一下她的恶趣味吧,相信这个年代的人们,应该还没有经历过几十年后那些狗血小说的洗礼吧。

茕瑶小说已经够狗血了,但是阿浓脑子里随便一想,就能想出不下十种比茕瑶小说更狗血的题材,狗血一泼一大盆的那种,想一想就兴奋,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让这个年代的人,感受一下几十年后某些狗血小说的“特色”了。

但是呢,还得想个笔名,毕竟她现在主要写的是那些严肃文学,要是直接真身上阵写狗血小说,被教授和出版社那边知道了,她想一想就觉得好社死,不行,她绝对不能破坏自己现在正经的形象的,必须想个笔名,当作马甲穿在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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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啾

153、狗血小说

阿浓她是一个取名废,想了半天最后决定马甲笔名叫“川月”,谐音穿越,笔名想好了,她立马就开始动笔写了。

她脑子里能写的题材太多了,不过碍于时代原因,那种譬如“霸道总裁的小逃妻”、“霸总娇妻带球跑”等部分过于现代化的题材,她就不考虑了,想了半天,她终于决定了,就写一个古代穿越题材吧,这个时候穿越题材还是很少见的。

女主是八十年代的一名古武家族出来的大学生,穿越之后成为了被太子退婚的废材大小姐,然后打脸逆袭,更是吸引了冷宫皇子、武林盟主、江湖神医、暗夜杀手、敌国将军为之倾心……

总之怎么狗血怎么来,她脑子里的狗血都要收不住了,唔,就先来一个追妻火葬场吧,比如女主被太子退婚之后,冷宫的三皇子为了拉拢女主的家族,然后假意接近女主,表面爱慕实则利用,嗯,这个三皇子就定为男主吧。

男主在利用的过程中终于爱上了女主这个丝毫不做作的女人,可是这个时候女主却发现男主之前都是在利用她,心灰意冷,一气之下就离开了男主,却不知肚子里早已怀了男主的孩子,在离家出走的途中,遇到了武林盟主、江湖神医、暗夜杀手……

这些人都不在意女主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愿意跟女主成婚,然后就在女主正要和其中一位成婚的时候,男主找来了,之后就是各种误会又各种和好,她逃他追。对了,中间还要再加上一个女主落崖失忆的梗,狗血小说里失忆梗怎么能少得了呢,还有替身梗,比如男主以为女主死了,找了替身,被归来的女主发现,伤心欲绝,再次心灰意冷……

阿浓她觉得自己脑子里的狗血想法都要收不住了,她穿越之前可是被这些狗血小说虐得不要不要的,眼泪哗哗的流,她一定要这个年代的人也“享受”一下她当时被网上那些狗血小说虐时的感受。

这种狗血小说她在穿越之前上学的时候看了有几十本了,对狗血小说的套路熟悉地很,再加上又虐得让她记忆深刻,所以她这会儿写起来灵感足得很,半点没有卡顿的时候。

仅仅一个上午,她就写了一万多字,当然这是用电脑打字打出来的,要是真的让她手写,她这会估计手断了都写不了一万多字。

写好了这一万多字之后,她立马就打印了出来,打算拿去给谢钧看看,让他提一提意见。而拿给谢钧这个男朋友第一个看,也是因为写这样狗血的小说,她不大好意思拿给家里人看,这样的感觉太羞耻了,她觉得在她穿越之前,大多数的狗血小说作者应该很少有让家人知道自己写什么吧,单是想想家人看到自己写的内容,她就觉得尴尬极了。

至于谢钧,他们现在都已经是男女朋友了,拿给他看,她还是很好意思的,反正谢钧早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性子了,难道她写了狗血小说,他就跟她分手不成?

不过一万字还是有些太少了,还没写到狗血的地方呢,算了,她再写个几万字,然后再拿给谢钧看吧,这段时间她都没什么事情,正好都用来写小说了。而且这种狗血小白小说写起来都不费脑子,比之前写的那些严肃文学简单多了。

这几天阿浓都待在房间里写小说,为了快点写出来给谢钧看一看,她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写小说上,除了吃饭的时候出来,其他的时间都是一直待在屋子里的。

不过家里却没有人觉得奇怪的,因为她之前写作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大家已经习惯了,甚至为了不打扰她的思路,安安他特意在外面买了一个房子,专门放他的那些乐器,练的时候也去买的房子那里面练。

在这种情况下,阿浓她写的越来越来劲了,她手速一向快得很,以每天两万字的速度推进,一个星期下来,就写了是十四万字了,这都比得上她之前好几个月写作的量了。看着这些已经打印出来的厚厚的一摞,她心满意足了,打算下午就拿去给谢钧看看,问一下他的意见。

意见不意见的其实在其次,她主要还是想要捉弄一下谢钧,让他感受一下“狗血淋头”的感觉,他看的最不“正经”的书就是那些武侠小说了,平时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看那些难啃的文献资料还有实验报告的。像这种狗血小说,谢钧应该是从来都没有看过的,一想到谢钧看完她写的这堆狗血小说之后,脸上出现的那种一言难尽的表情,她就好想笑一笑。

当然她也是真心实意想要谢钧第一个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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