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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没过几个月就又接着收到一些几分几毛凑起来的两块钱和十斤粮票,林谷兰稍微一想就知道这估计是奶奶寄过来的,她一个老太太,跟着大儿子住,能拿出这些就已经不错了。
林谷兰既然是承了这份情,就自然要回报回去。而乡下虽然苦了点,但是这物资方面实在是比城里多不少的,林谷兰也不吝啬,粮票什么的半年托人寄回去一次,红薯那些粗粮也会托人捎过去,一年也寄一次钱,虽然不多只有二十块,但是这对老太太来说够了。孙女在乡下过得好,还有能力回来孝顺她这个奶奶,可不是欣慰吗?
而林谷兰给这么多也是想向大伯那边表明,虽然奶奶跟着你们住,会寄东西寄钱给我,但是我不是白要的,我有能力还回去,你们也不用为了这个跟奶奶离了心了。
还好,虽然林谷兰她父亲是个不着调的,但是这大伯却是好的,之前老太太能给乡下的孙女寄东西也是他跟媳妇默许的,毕竟大侄女的确是苦了点。后来见到大侄女在信里说自己过得好,他也就放心了。
林谷兰这次就打算寄个一斤参回去,虽说这参不是人参,但到底也是参,寄过去让大伯一家炖汤,这对老人身体也好点,多滋补滋补。
不过林谷兰却发现,在自己打包参的时候,闺女一直盯着栅栏里的鸡看,一下子也不移开,就那样住住地盯着。
林谷兰有些奇怪,往常闺女最喜欢在她干这些活的时候围在身边看着了,怎么今儿个改性了,居然跑去看鸡了?平日里可没见闺女对那鸡感兴趣,相反还因为怕鸡啄她,半点都不敢靠近呢。
13、去供销社
林谷兰把山参打包装好,然后放下手中的活,走到了闺女身边问道:“在看啥呢?栏里的鸡吗”
阿浓这个时候才从鸡的身上移开为了眼睛,转过来仰着头道:“嗯哒,看小鸡,小鸡炖参,去年吃哒,前年也吃哒!”
虽然闺女话没有说整溜,但林谷兰一下子就明白了闺女的意思,闺女大概想的是,山参收了,就该到了吃鸡的时候了,去年这个时候收了山参吃了鸡的,前年也是。
嗯,闺女说的的确没错,这山参收了,家里的确是打算炖鸡的,她前面几年收了山参之后都是这么做的。山参炖鸡,别提多好吃了。那鸡养了大半年,炖上参也不算糟蹋了,正合适呢,平时的时候都是留着下蛋的,可不舍得吃它。
不过有一瞬间林谷兰还疑惑,这四五岁的孩子能记得这么多吗?前年那个时候闺女也才三岁,怎么就记得收了山参就吃鸡这事呢?不过也就是疑惑一瞬间,毕竟比起他们四个都是带着记忆的,小闺女这仅仅是记性好一点根本就显不出什么奇特的。
而闺女现在记性这么好,大概也是代表着闺女也是与众不同的,说不定以后也能像他们一样,也有着前世的记忆,这样他们一家人就整整齐齐了。不过林谷兰想了想,还是希望小闺女就永远这样的好,不恢复前世的记忆也没啥。
他们四个虽然都是有着前世记忆的,但是这记忆都不是什么轻松的记忆,所以林谷兰只希望闺女可以一直这么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永远也想不起来前世那些或许有些灰暗的记忆,一辈子生活在他们四个带着前世记忆的“特异人士”的保护之下,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小姑娘。
看着闺女一脸天真快乐,巴巴地望着围栏里肥肥的鸡的垂涎模样,林谷兰抱起闺女亲了一口,“行,等过两天咱就吃炖鸡。”
家里现在就林谷兰和闺女在,老大在公社小学上学呢,小儿子去他奶奶家了,林谷兰就打算一会去供销社的时候顺便把闺女也带上一起去,省的还得让她一个小孩单独在家里呆着。
往年去供销社卖山参这事都是丈夫李山去的,不过今年事情多,李山作为技术员,把本公社周围近的几个生产队的拖拉机修好了还不算完,这其他公社也早就打听到了他这么一号人,早就派人把他请过去了。只是他们还不知道李山已经进了农机站了,所以这会儿是到公社来请的。
他们这边的公社就叫大河公社,听着其他公社拿着粮票还有钱来请李山过去的,也没有阻拦,虽然平时几个公社也算是竞争对手,赛着看谁年底生产任务完成的好,但是说到底大家也都是农民兄弟,彼此往上数几辈也还沾亲带故呢,在这种东西大事上也不存在着什么坏心思,所以就派李山过去了。
而且就算他们公社不放人,李山还是农机站的干事呢,到时候人家公社的人去请,包站长照样是要把李山派出去的,所以还不如现在卖一个好,直接让李山过去。
马上就要到双抢了,到时候拖拉机可是大帮手,怎么都得在那之前把拖拉机出问题的修好了。本来其他公社还准备了一箩筐的话来说,就是为了将李山这个技术员请过去,但没想到居然这么轻易人家就答应了。
所以那几个公社也都对大河公社有些感激,一商量,最后决定多给李山这个技术员一些粮票,然后等双抢之后分粮送个一百斤给大河公社,这也算是报答了。这年头粮食可都是珍贵的,能拿出粮食感谢已经是不小的手笔了。
因着几个公社离得远,李山这几天,除去修拖拉机的时间,还有大半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昨天更是直接在雨花公社的一个社员腾出的房间里直接睡着过夜的,白天起来又赶去了下一个公社,实在是忙得不得了,所以这会儿家里去供销社卖山参的事情就只能交给媳妇了。
林谷兰本来是是想去大队长那里借自行车的,但是去了发现自行车已经给人借走了,她索性也就不骑自行车了,去供销社走过去也不过就是多花半个小时的时间。
林谷兰就算一手提着将近四十斤的山参,一手抱着闺女也丝毫不觉得重,她穿越之前作为力量系异能者可是负责建造基地的时候搬巨石的,那个才叫累,现在虽然力气比前世小了一点,但是比起寻常人还是大了几倍的,闺女和山参加起来还不到一百斤,这实在是小意思。
“妈妈,我要下去自己走。”阿浓俯头对着妈妈小声说道。
阿浓觉得妈妈提着一大麻袋山参还抱着她,一定是很累了,上次她还听石头让他爸抱他的时候,他爸笑着骂道:“老子手里还提着一桶水,再抱着你这个臭小子,你是想累死你老子啊!一边去,等我忙完了再抱你。”
林谷兰想了想,也就让闺女下来了,打算等闺女走累了再抱着她。去供销社的路对于大人来说没什么的,但是对于闺女这么一个五岁的小不点,这可是吃不消的。
“是大山媳妇啊,带着闺女去哪啊?”路上遇着春花婶打招呼道。
“到供销社去。”林谷兰很是简短地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