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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家班休养生息,只每个月的二十四登台唱戏。实在闷得慌便缠着师哥叙旧,只是从未向任何人提起在禾川的十三年过往。仿佛过去的一切只是黄粱一梦,醒来之时我仍旧是从未踏出巴蜀一步的莫家小六,林深时这个名字也被我放在了记忆的匣子里,在心里不知名的角落积了一层又一层的白灰。

人们闲暇之余也爱谈论外头的前途未卜的战事,每到这时,那说得津津有味的一桌子总能收到莫老爷多送的两盘花生。

大年三十那天,我拒了师哥一起过年的邀约,坐在院里又觉得实在无聊,不知怎的,竟想自己糊两个孔明灯。

木刺扎了手,我看着汩汩涌出的血珠发呆,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去房里找东西包扎。

翻箱倒柜之余,不知怎么碰倒了一个被我束之高阁的锦木盒子。

我瞧着有些眼熟,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笺纸。 W?a?n?g?阯?F?a?B?u?Y?e?i????ù???ě?n????0???5?﹒??????

上面是手抄的一份鸳书,写着什么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之类的话。

那字龙飞凤舞好看得紧,我一字一字地往下念,只觉得眼睛有什么东西糊住了,愈发不清晰。

看到最后,又发现有两行抄书的人自己加上去的话:

若得来年携春归,许卿半院梨花半院梅。

我盯着那两行小楷看了许久,终是号啕大哭了起来。

来年抄书的人没有来。

我种了半院梨花和半院红梅。

年复一年,我从未厌倦过坐在院子里赏花。

我总是认死理的,梅花败的时候梨花会开,我的人会在一场春色里回来。

后来过了许多年,李庄难得下了场雪,我出院扫雪,却看到有人站在篱外,披了件黑氅,肩上白茫茫挂了寒霜。身量虽然像是比我的梅花树还要高,却被树枝遮了五官。

那人轻而易举折了开得最艳的一枝,我正要发难,耳朵灌进往昔在梦里寻了数千次的声音:“在下林深时,光绪十七年生人,同我阔别多年的夫婿约了一场春暖花开,可惜来得不是时候。可否借这只梅花向先生讨个祥头?”

我突然想起那年战火纷飞,他驾马离去之时对我说的话,炮火冲天,我真真一点声音都没听见。只看着他双唇翕动,勉强辨别了他说的什么。

他说的是世间最老套的情话。

阿妄,我爱你。

等我。

我再不唱戏了。

第14章 番外 传玉篇

传玉第一次见到那个贵人,是在禾川连下了十几日绵绵阴雨的二月天。

下雨就意味着麒麟街上人少,意味着偷鸡摸狗的事情办不好,意味着自己连同着旧庙的那一堆孩子要继续饿着本就多日来空无一物的肚子。

崇明馆的后门对面是一片茵茵绿坡,门口有两条半人高的狼狗看家护院。

那狗他是见过的,舌头比脸长,獠牙锋利,涎液垂地。两指粗的链子套着,套得住身子套不住嗓门,三尺内有人影出现犬吠都能冲破天际。

他曾经亲眼见识过贪吃的流浪汉冒死去狗嘴夺食到头来不过是拿自己半条大腿给狗加了顿外餐的过程。

即便如此,每天徘徊在崇明馆后门三尺之外的人依旧不绝如缕,大多是衣不蔽体的乞丐和走投无路的半饿死鬼。

原因无他,乱世之下,生对了地方,畜牲能活得比人好。拉的屎都比人的胃多盖着一层油。

这次他再没心思做看客。

那时候的阿四不叫阿四,全旧庙除了他传玉都是野孩子,没爹没妈也没名。

孩子还小,五六岁的阿四,被他拉着走向那两条目斥凶光的猛兽,紧张得不停抠他手心的指头长着半寸长的指甲,藏污纳垢,混泥带土。

三尺之外,他站定。俯下/身对阿四耳语,要是一会儿传玉哥被狗扑倒了,别叫,也别喊,悄悄把狗碗给偷了,偷了就跑!明白吗?

阿四瞪大眼睛,两只乌溜溜的眼珠一会儿看狗,一会儿看他,眼眶被吓得不自觉噙满了水儿。

眼看着狗舌头一遍一遍舔着碗里连筋带肉的排骨,他急了,一跺脚,声音大了一倍,抓着阿四的肩不住地摇,别回头!什么也别看!不能叫!偷了就跑!使劲儿跑!明白吗?

阿四哇地一声就要哭。

他眼疾手快捂住阿四的嘴,不许哭!招人来了就没东西吃了!

孩子听不懂别的,但听得懂吃。

全禾川的乞丐都可以听不懂别的,但一定听得懂吃。

阿四抽抽着点头。

他又问,刚才传玉哥给你说的,记住了吗?

阿四又抽抽,记、记住了。

哥刚才说了什么?

不能叫,偷了就跑,使劲跑。

他满意地拍了拍阿四的后脑勺,站这儿别动,等哥被狗扑倒了你再过去,明白吗? 如果你访问的这个叫御宅屋那么他是假的,真的已经不叫这个名字了,请复制网址 ifuwen2025.com 到浏览器打开阅读更多好文

阿四点头。

扑向狗碗那一瞬间,狗吠在耳边声如雷霆,他蜷着身子把狗碗护在怀里,小腿传来锐物刺肉的剧痛,那是狗齿。后襟被另一只狗拖着,不多时传来布料撕裂的声响。他脑袋清醒,被狗摆弄得摇摇晃晃也在瞅着时机想朝阿四扔碗。

后脚跟被咬下一块皮,阿四没嚎,他倒是先嚎了出来。

那么多年养得细皮嫩肉的身子,要献祭给狗了。

肉扔了出去,他确保阿四手里接到了,浑身最后一丝力气也随之被抽干,连睁眼都无法做到。

对面草坡上却传来一声怒喝,模糊中有个六尺高的轮廓提着镰刀朝他奔过来。

他费力瞪大了眼,却只看到草坡的边际有人缓缓踏步而上,发丝淋了雨,耷着盖住了前额,整张脸眉毛以下的部分颜色分明,白玉般透亮的脸,漆黑如墨的眉眼,逊朱砂三分颜色的唇。着一身烟青色长袍,下摆被雨水沾湿了一圈,白布鞋边上溅了斑斑点点的泥。

那人左手提着一个编织篓子,里面装的茵茵绿草,像是被什么工具齐齐割下来的。右手边上牵着只梅花鹿,鹿嘴里还在慢慢悠悠嚼着口粮,一脸茫然看着这边的一切。

原来人死之前看见的不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

是谪仙。

再睁眼时,自己躺在一张窄床上,身下是自己这副腌臜皮囊早已许久没有接触过的柔软布料,带着股淡隐的冷梅香。

甫一起身,小腿传来钻心的痛。

掀开被子,自己不知何时被套了一身干净的里衣,缠绵体外多日的汗臭和霉臭味也消失散尽,此刻的他一身清爽,狗齿留痕处也上了药绑了绷带。

房里没人。

他四处打量,没过片刻便看到了桌上的清粥小菜。此时他再顾不得许多,三步并两步跑去埋头进食起来。

门外雨势渐杀,耳膜里全是自己喝粥吃菜时发出的咕噜声响。有人倚在门框,漫不经心叫他吃慢点,声音像小霖山幽深处多年不涸的溪泉与暖石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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