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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谢谢你, 小冕。我以前从来没想到自己会站在这个舞台上, 也不会去想自己会有能力走到今天。谢谢你的鼓励,也谢谢你的支持。”

那年, 林冕拿遍欧洲卡丁车最顶级赛事冠军,陈晓秋以为接下来就是顺理成章进入F3, 或者,直接平步青云进入F1。

可等来的只有那通简短的电话。

那时候听到林冕要放弃, 陈晓秋很生气。

她想,凭什么,这个人把她拉进这摊水以后, 又抽身离去, 是在戏弄她吗?

没有林冕,她要怎么走接下来的路,就凭她一个人怎么可以做到?

面对陈晓秋的崩溃,电话那头静默了一会儿。

“你是不是太小看你自己了啊, 晓秋姐。”

这句话成功让陈晓秋止住泪水,她本来就不是一个懦弱的人, 只是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所有的计划都将失效,她实在急得不行,一时无望就崩溃了。

“可我现在该怎么办?难道我还能自己上赛道做赛车手吗!”

这句话说出来, 原来紧张的气氛轰然倒塌。

陈晓秋听见那端传来的笑声。

她有些脸红,羞的。

“那也不是不行啊,”林冕轻笑,“但在之前,晓秋姐,你还有一个选择。”

“我说过的吧,不要太小瞧自己,你的能力所有人都有目共睹。里安·费舍尔正缺一个经纪人,我向他推荐了你,而他也很欣赏你。或许,在成为赛车手前,你还有一个选择可以考虑。”

“里安·费舍尔?”

这个陈晓秋有印象,她知道他和林冕是朋友,今年才登陆F3赛道,是很有潜力的新人。

“他有野心,而你也有野心,你们会是最好的伙伴。”

陈晓秋却没有一点开心,她问林冕:“那你呢?你不应该和我一起登上F1赛道吗,你都忘记你说的了吗?”

“我记得的,晓秋姐。但我现在做不到了,所以,我把那份寄托放在你身上了。对不起,我是一个很坏的人。”

林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陈晓秋再清楚不过。

这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啊。

所以当林冕过了四年再一次联络她,陈晓秋欣然接受。

而到今天,是里安距离F1年度冠军最近的一次,事实上,只要拿到这次分站冠军,他就能成为今年的年度冠军,成为F1新的王。

只是……

“小冕,如果是你的话,会更快达成这个目标的吧。”

陈晓秋说着,语气轻飘飘却又带着某种郑重。

即便现在,她还依旧相信着林冕,如果林冕真的愿意抛下国内一切,她也可以放下手里的一切。

成为当下炽手可热的F1赛车手的经纪人,这感觉当然很好,名利双收。

可是她想要的荣誉,是和林冕一起拿到。

她流过的泪,流过的汗,陈晓秋直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说什么呢,晓秋姐,快去好好准备,你可不会止于今天,听说你还挖掘一个天才赛车手?”

“可没有哪个赛车手比你更天才、更刻苦了。”

说着,陈晓秋也知道再说下去没什么意义了,她放下了,她也该放下了。

“那我就挂了,小冕。”

“好的,我会好好看直播,为你和里安加油的。”

挂断电话,林冕脸上的笑容也没有消失。

遗憾吗?

林冕不觉得。

她现在在做的事,也是她热爱着的事业,这又何尝不是冒险呢?

她一直在做自己最想做的事。

这时,林冕看到提示,有人给她发了一封邮件。

[今夜,我会成为所有人的偶像。

能包括你吗?

——Ryan·Fischer]

他的中文越来越好了啊,上次给她写的邮件狗屁不通,看来是吸取教训了,知道写短一点。

“小冕,你看什么呢?直播要开始了。”

贺新同取下围裙,他今天准备的菜很丰盛,似乎带着安慰的意味。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林冕曾经多喜欢赛车,而且她已经好久没提过这件事了,突然要看直播这件事真的吓了贺新同一跳。

但无论林冕想做什么,他都只会微笑点头,然后为她准备好一切力所能及的。

“在回邮件,马上来。”

敲下最后一个字,林冕点击发送。

[中文有进步,恭喜你,我想我很快就能听见好消息了。

但是,我只会是我自己的偶像。

——林冕]

贺新同站在酒柜前,有些犹豫,该不该开酒呢?

“选这个吧”

纤细素白的手指握住红酒,替贺新同做出了抉择。

坐到桌餐前,时机正好。

屏幕前,阳光洒下,浅金色的卷发随风吹动,横屏也不影响里安的帅,颧骨高,下颌线又锋利,加上他那冷白色的肤色让他看起来很不好惹,可那双灰绿色的眼睛,眼角略微下垂,像是小狗一样可爱,冲淡了本人过于锋利的气质。

“你认识?”

见镜头转向这人时,林冕脸上的表情不太一样,贺新同的心微微提上来。

那些林冕在国外训练的日子,他只能听她说,而不知道一些具体情况,这人会是她以前认识的人吗?

会是她在乎的人吗?

她可没用这个表情看过别人。

“晓秋姐现在是他经纪人,所以我也很期待他夺冠。”

看着对方低下头夹菜,贺新同就知道这话林冕就说了一半。

不过,这一半也都是真话,既然她说期待,那他也一起期待吧。

“先喝点汤,这个排骨炖得很软烂,你要是想泡饭来吃也好吃。” w?a?n?g?址?f?a?B?u?Y?e?ⅰ????????é?n??????②?5????????

贺新同将盛好的汤递给林冕。

顺着勺子轻轻吹气,再送入嘴里,豌豆的香气伴随着玉米的甜香,再加上排骨的咸香,喝起来又鲜又暖胃。

看林冕眼睛变得亮亮的,手也没停下来,贺新同知道林冕很喜欢这道汤。

果然,很好养活呢。

明明他会做的菜那么多,食材高级的也不少,什么地上走的、海里游的、天上飞的,合法的他都做给林冕吃了,可到头来,她还是最喜欢玉米,拿玉米做什么菜她都喜欢。

只不过话也不能这样说,当时他想搞点新花样,拿玉米炖梨,再放了些燕窝,让林冕好嫌弃。

她一向是不浪费粮食的,只是面对这道菜时虽然没有说话,但也就喝了一口,贺新同就知道她有多嫌弃了。

总之,有时真让人觉得挫败,赚的这些钱,不就是要给爱人花的吗,但林冕喜欢吃的真费不了什么钱。

好在林冕会收他送的各类珠宝首饰,或者说,他送的礼物她就没拒绝过。

这让贺新同好歹有了些成就感,不然赚那么多钱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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