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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重,所以赵父说难得的药材正是这一味。

赵明笙不敢置信的瞪圆了双眼。

“爹爹你的意思是说,这一味药材是老鼠屎???”

第47章

第二日。

风和日丽,白云像浮絮一般浮在天空之上,给湛蓝的天空增添一抹纱雾。

赵明笙早早的来到药田,一是为了打理药田,二是为了采集方子所需的药材。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细心打理,药田里草药的长势十分喜人。

白术虽然还没成熟,但也长了有半人高,正是出蕾的时候。

赵明笙拿着一把小剪子,把花蕾最大的那朵剪下来,留下可以做来年的种子。放入布袋子里,回去挂在屋檐下,那里阳光充足,要不了半个月就能脱种。

剩余那些还未开蕾的,会吸收多余的养分,所以也要剪下来。完成了脱蕾这一步,就可以等待成熟了。

蔬菜苗圃里的西红柿也脱了秧,结出青涩的果实。

虽然这苗圃里的蔬菜没有空间里长得快,但是在灵泉的浇灌下,赵明笙感觉也会很好吃。

等成熟以后吃不完的可以拿去镇子上卖。

之前王大婶家又送来了一麻袋土豆,吃不完的就被赵明笙切成块埋在田里,等秋天的时候又可以收获许多土豆,到时候就可以做更多的土豆粉了。

赵明笙只用了小半个上午,就将方子上大部分的草药找齐了。

这样的话,就还剩下水蛭和寒号虫粪这两种药材。

水蛭出没在水稻田里,体型小又善于游走,经常神出鬼没。趁人不备便悄悄吸附于人的皮肉上,用口器吸食皮下的血肉,是一种令许多庄稼汉都头疼的东西。

流血都是小事,最怕就是被它黏在皮肤上,咬住不松开口。

这时候千万不能强拉硬拽,而是用淡盐水,或者童子尿浇之。

赵家的田地都是旱田,但是赵明笙记得王大婶家就有一处水田。

去到他们家一问,果然。

王大婶家水稻田里的水蛭都快泛滥成灾了!

连她自己都吃过这玩意的不少的亏,每回下水田她都得先把自己裤腿扎紧,都捂严实了这才敢下去,可这样干起活来又不利落,被水浸湿了的衣服,格外的沉重。

所以一听说赵明笙要找水蛭,立马爽快地让她去自家田里抓,她可是恨不得水田里的水蛭都被抓光才好。

水蛭这东西对血腥味最是敏感,所以要想抓到水蛭还得靠鲜血去引诱。

用一把干稻草两头捆绑后,中间的部分浸泡在鸡血中,让稻草的每一根秸秆都吸满了鸡血。

水蛭闻到了稻草中的血腥味,自然会钻进去吸食。

正巧休假的崔岑非要跟着一起,赵明笙只好带上了这个免费的苦力。

这短时间在赵父的细心照料下,崔岑的腿已经好了许多,现在不靠拐杖的支撑,也可以走上好长一段路。

崔岑扛哧扛哧地抗着一捆子稻草跟在赵明笙的身后,嘴角却难掩地微微上扬。

这段时间做什么都是赵明笙在帮他,现在他终于也可以帮到赵明笙了。

到了水田跟前,赵明笙举目四望,在田垄边上发现了一块石头。

她刚准备上前,崔岑放下手中的稻草,先她一步将石头抱起,放在她的脚边,还细心地拂去了表面的灰尘。

“坐吧。”

赵明笙一时失笑,崔二狗怕是想差了,她摇摇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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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石头不是拿来坐的。”

崔岑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那你要石头干嘛?”

“石头是用来压重的。”赵明笙解释道。“稻草上系两根麻绳,一根绑着石头,借着石头的重量,才能让稻草能顺利的沉下去,而不是浮在水面上。另一根留在岸上,方便收取。”

崔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将绑上石头的稻草沉入水田后,他转过头问道:

“然后呢?然后我要干什么?”

崔岑照着她的吩咐做完了,回过头眼巴巴的等待着她下一步指示。

赵明笙替他拍去了肩膀上的稻草,璀然一笑道:“然后你就该回家吃饭了。我们两个时辰后再来。”

为犒劳崔二狗,赵明笙中午做了他最爱吃的土豆粉。

酸酸辣辣的红油汤汁淋在刚煮出来晶莹剔透的土豆粉上,引得人直咽口水。

崔岑端起大碗,在这炎热的天儿里,吃了个酣畅淋漓。

吃完饭午睡醒来,已经两个时辰后了,赵明笙特意带了竹篓来装水蛭。

吃了水的稻草再加上捆绑的石头,崔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缓缓将稻草提起。

赵明笙拿出剪子,剪去两头捆绑的束缚,稻草一下子就散开来。

枯黄的稻草间,是一只只躯体肥大的水蛭,它们通体发黑,细看之下是黑里透红,离开水之后,疯狂扭动着身躯。

没吸血之前的水蛭,身材细小,可以从稻草的缝隙间钻进去,吸了血之后,身体就被撑的肥大了许多,自然也就被阻隔在稻草里,出不来了。

赵明笙拿出两双木著,将其中的一双递给崔二狗。

“用筷子将它们夹到竹篓里就好。”她一边打开竹篓的盖子,一边叮嘱道:“小心一点,不要让这些家伙碰到你的皮肤。”

崔岑点点头,“我知道了,你也是。”

水蛭表面非常的粘滑,赵明笙用木著夹了几次眼看就要成功了,却每每接近竹篓口的时候滑落下去。

她不免有些气馁,一抬头却发现崔二狗下著快、准、狠,一会儿的功夫,赵明笙还一条都没夹到,他已经夹了七八条。

赵明笙不由羡慕道:“你好厉害,夹得真准。”她虚心请教:“为什么你能夹的这么准?”

崔岑有些得意:“都是练出来的,我以前和圣......”圣上用膳的时候。

被夸的不知道东南西北,崔岑差一点就说漏了嘴,幸好他收得够快,但还是漏了一个字。

“什么剩?”赵明笙狐疑道。

崔岑灵机一动,接着说道:“抢剩饭,小时候筷子功不好,下手不快一点就没饭吃,所以特意练过。”

赵明笙没想到他的童年过得如此悲惨,眼神里带上了同情。

心里盘算着,晚上一定要再多做些好吃的给他。

崔岑有些心虚的避开了赵明笙略带同情的目光。但是他倒也不算撒谎,他小时候,圣上经常喜欢宣他们这些孩子入宫面圣。

陪圣上用膳的时候,宫里准备的都是银制的筷子。他一开始用的时候也不习惯,以至于午膳要都撤了,他还没有吃到几口。

饿了几回肚子就知道该练习如何银筷了。

练的多了,自然也就习惯了。后面再面圣的时候,他就再也没有饿过肚子了。

连银筷子他都如鱼得水,更别说这木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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