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12
贴条,只得郁闷无比地回去。
“李景珑!”鸿俊冲到最外围,喊道,“李景珑——”
李景珑仍在唱,鸿俊知道这么多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来没来,实在有点郁闷。
“唱得真好。”鸿俊自言自语道,继而精神一振,喊道:“唱得真好啊——!你帅呆了!”
鸿俊爬上台阶,在高处朝李景珑挥手,李景珑唱的《长恨歌》已到了“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随着“期”字一落,漫天轰鸣音乐同时随之一收。
欢呼声、鼓掌声再一次响起。
鸿俊总觉得李景珑看见他了,仿佛他最后做了个“努嘴”的动作。
“喜欢的话,”李景珑打开投影,将网址投出来,又说,“可以上这个网站,这是我们的官网,希望能为大家带来更多好听的音乐……”
“哎哎哎!这里不许摆摊!”城管来了,“快走快走!唱歌也不行!”
于是十分钟内,观众、乐队、围观的大叔大妈尽数作鸟兽散,全部被城管轰走了。
剩下鸿俊站在高处,与李景珑遥遥对视。今天收得更早,李景珑也没料到,只得收拾乐器,回头时准确地找到了戴着棒球帽、一身小少爷打扮的鸿俊,朝他招了招手。
鸿俊笑了起来。
初识李景珑那天,鸿俊正离家出走后气闷,随便进了家酒吧,听见李景珑的乐队“盛唐”在驻场,当即被李景珑的歌声震撼了。
更值得铭记的是,鸿俊正因与老爸吵架后,想找点事情发泄,看见乐队前面挂的二维码,于是一通乱按,给他们狂打赏。莫日根听见手机里连响二十次“支付宝到账【五、万、元】,差点以为自己用力过度,精神错乱了。
散场后,鸿俊自然而然地跟着乐队去吃烧烤,李景珑看了眼手机,云淡风轻地把打赏都退回给了鸿俊。
“你收下,空了可以来找哥哥们玩。”李景珑朝鸿俊说,“你要这样,下次去哪儿都不敢告诉你了。”
“一百万啊!”莫日根、阿泰与裘永思同时抓狂地喊道,“一百万!队长!”
鸿俊忍不住大笑,一手扶额,接受了李景珑的退款,觉得这个人实在太有意思。
那个夏夜,大家喝了点啤酒,各自散了,李景珑却不让鸿俊多喝,买单后对坐着,李景珑给鸿俊买了份冰粉醒酒。
“你多大了?”李景珑问。
“十八岁,今年年底上高三。”鸿俊答道,但他没有告诉李景珑,今天是他成年的日子。李景珑又问他在哪儿上学,鸿俊说了个学费很贵的私立学校,事实上正是因为与父亲吵架关于念书的事,他今天才跑出来的。
“心情不好?”李景珑知道高三的小孩正在叛逆期。
“嗯。”鸿俊那夜与李景珑说了很多,李景珑只是耐心地听着,没有给什么意见,他知道这个年纪的男生,许多事,自己心里都清楚。
“我可以去你那里住吗?”鸿俊无家可归,出门也没带身份证,不能住酒店,忽然想到一件事,“啊,对不起,你单身吗?忘了问。”
“我确实单身。”李景珑说,“但你不能去我那里住,你得回家,和你爸好好说说,你早就消气了。”
鸿俊失望地被李景珑说穿了心事,只得答道:“好吧。”
李景珑把鸿俊送回家去,加上联系方式后,李景珑每次去驻场演出都会告诉鸿俊,鸿俊也每一次都来听,有时是乐队全员到齐,有时则是李景珑独自坐在酒吧,手里拿个阮,或者吉他等随意唱唱。
他与鸿俊约法三章,不许他喝酒,不许他打赏,只要来了,饮料都记他账上。
“马上十二点了。”
某一夜,李景珑说“还在念书的小朋友要回去了”。
“今天周末!”鸿俊不高兴地说道,叼着吸管,喝着李景珑买单的无酒精饮料。
“说的就是你。”李景珑笑了起来,旁若无人地朝台下观众里的鸿俊道。
鸿俊很郁闷,却只好回家去。
但李景珑会把自己新写的歌发给他先听听,认真地听取他的意见。鸿俊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像个小粉丝般天天吹彩虹屁,“真好听啊!”“帅呆了!”等等。李景珑则总是哭笑不得,反问:“有这么好?”
“你就是最好的!”鸿俊每一次都认真地回答他。
两个仿佛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人,就这样认识了,纠缠在一起后,简直难分难舍。
鸿俊被家里保护得很好,不大通人情世故,却也看得出来,李景珑的生活挺辛苦。
譬如说,他万年不变只买几身T恤长裤、运动服、休闲西装,唱歌穿它,逛街穿它,起居饮食都穿它,理由是方便搬家携带,身外之物,不用太在意。
鸿俊想给李景珑买衣服,穿什么都好看,李景珑肩宽腿长啊!
但李景珑对物质确实半点也不执着,生活极简化,鸿俊便知道不能冒犯他,他为自己展示了另一种全新的人生,去体验,去认认真真感受世间百态的人生态度。譬如说夜半无人的街道上,只有他俩独处时,李景珑会为鸿俊吹一会儿口琴;鸿俊放学后,李景珑也偶尔会来接他,带他去吃鸿俊养父重明严令禁止他碰的各种小吃……
偶尔傍晚,李景珑还会混进鸿俊的学校,陪他与班上同学打一会儿篮球,再带他去吃晚饭。
鸿俊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成为了李景珑的小粉丝,追了他一路。
去年冬天,认识了半年后,李景珑带着乐队去上海比赛,临走前没有告诉鸿俊确切地点,但鸿俊还是成功地追过来了,只因为他有个叫陆许的小学同学,也是这个乐队的粉丝,还是名超级黑客。
李景珑看见鸿俊坐在酒吧台下时,明显地愣了一愣,鸿俊在手机上给他发了条消息“我报备过!唱吧,你是最好的!”。
鸿俊那天穿一身西装,戴着墨镜,坐在第一排VIP位置上,陆许拿着灯牌,晃来晃去。
鸿俊摘下墨镜,笑着朝李景珑抛了个飞吻,红着脸低头,在微信上输入【我爱你】。但是想想,又把【我】删了,最后实在不好意思,把另外两个字也全删了。
那场比赛对李景珑来说很重要,他需要在比赛里拿到成绩,并找一位合适的经纪人签约。
但他忽然改变了主意,只因突然出现在生命里的这个高中生,不知为何,他们仿佛认识很久了。
某年某月某夜,他做过一个梦,梦里烽烟连天,战火席卷,叛军排山倒海,他带着万千兵马冲锋陷阵,冲向高台上的一名少年。
而初识那天,鸿俊的模样,仿佛与那个梦里的形象逐渐重合。
再后来他想起长恨歌,那不正像是他的梦么?
于是他决定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