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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喊她“徐秘书”。
洛初不知道,此刻喝了酒的纪南京满脑子都是她穿梭在会议室的的身影,专业细心,体贴周到,有一种让人着迷的温柔。
会议陷入拉锯时,他眼皮都没掀一下,问前来添茶水的她说:“徐秘书,有咖啡吗?麻烦来一杯。”
她好像愣怔了一下,纪南京逐抬头看向她,两人在会场第一次有眼神接触。
四目相对,她眼波流转,很快轻声询问道:“星巴克,您看行吗?”
“可以,辛苦,一杯拿铁不加糖。”
“好的。”
他看着会谈资料,等她走远,才抬头有意无意地看向那抹身影。
身型笔挺,体态轻盈,职业淡妆,精神饱满。
很好的一个女孩。
他翻阅资料,神游。
大家却屏气凝神、大气不敢出一个。
拉锯战就是这样,谁先松口谁就是输家。这种场面经历太多,他游刃有余。
咖啡来得比预想的要快,效率不错。会议室人手一杯,本来剑拔弩张的氛围顿时松快不少。
她倒是会做人,还将他的那杯亲手送到他面前。
握着杯子的手白皙纤长,指甲剪得干干净净,靠近时有一股好闻的清香,但又不是香水的味道。
纪南京再一次抬头留意她的身影,修身职业装很好展示了她傲人的身材。脑子里不禁想起上次见她的情景,疏离客气,一口一个纪总。
后来她修改合同,影印资料,确认合同,用食指指着签名处,声音轻柔坚定,“纪总请在这里签字。”
袖子往上抻,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臂,指甲透着健康的粉色。
她的声音也和之前在她家的银珠落玉盘不一样。
人往往有很多面,工作时的样子,生活时的样子。在父母前的样子,和朋友前的样子。和对手一起的样子,和亲密爱人一起的样子。
都不一样。
不知道她和亲密爱人在一起是什么样子。
他笑自己,多喝了两杯,真是醉了,居然对一个熟人起了绮念。
哦,不对,他们算不得熟人,只能算是半熟的故人。
他听傅总这样介绍洛初,“我们公司最优秀的女同事,满身才华,肤白貌美,写稿子的一把好手,业务水平一流。”
“看出来了。”纪南京顺势举杯,“来,敬你一杯。”
半熟的故人。
“哪里,两位总谬赞了。”不得已洛初起身仰头又是一杯。
仰头的一刹,露出了白皙的天鹅颈项,低头间长发又落下,白得发光的肌肤若影若现,他突然涌现出一股燥意。
久违的感觉。
他紧了紧喉咙,接过傅总的话继续道:“傅总,既然这么优秀,我正好缺一名秘书,要不借调到我司怎么样?”
在座的一听就知道是捧人的玩笑话,没有谁会当真,傅总大笑道:“你倒是想得挺美的。不过话说回来,人家还单身,你们有没有合适的男青年,给介绍一个?必须要优秀的,不然我们今建不答应。”
旁边有今城的人起哄,“这说的不就是纪总吗,纪总单身,绝对优秀。”
纪总笑着看徐洛初,不言语。
应酬场合这种玩笑话听得太多了,没什么感觉,洛初只大方地回了一句,“你们惯会拿我开玩笑。”
全场哄笑,也算是她对这场饭局的贡献了,主打就是一个宾主尽欢。
散席时,大家都喝了酒,林姐和洛初给对方公司安排了合作代驾,服务到每一处。
送走他们后,几个同事才慢悠悠地各自下班。
加班有交通补贴,洛初不客气地叫了一辆车,走到路口等候。
暮春时节,微风拂面,很是舒适。
网约车上一单还没结束,洛初时不时低头看一眼软件,了解一下进程,以防错过。
一辆黑色商务车缓慢停在她跟前,洛初感觉不太像她叫的车,瞄了一眼车里,坐着人呐。
车窗缓缓落下,纪南京松了松领带,探出头来,“我送你。”
洛初晃晃手机,“谢谢纪总,我叫了车。”
他打开车门,往里挪了个位置大有等着你上车之态。
洛初在他眼神胁迫下上了车,关上车门后,洛初取消了用车,并支付违约款项。
“住意境华城?”纪南京问。
洛初惊了一下,他居然知道自己的住所。大约是纪阿姨和他说过的吧。
洛初点了个头,纪南京和代驾说:“先去意境华城。”
“麻烦纪总了。”洛初客套着,保持应有的礼节。
“不麻烦。”
纪南京不再说话,看向窗外。
车水马龙,霓虹闪烁,混泥土高楼大厦。
今晚的夜景和往日没什么不同,又觉得今晚的夜景和往日格外不同,他大概是喝晕了。
他瞟了一眼身旁的徐洛初,并膝而坐,和他一样全身心靠在座椅上,手肘自然地搭在了中控位置。洁白的衬衣和黑色的中控形成鲜明的对比。
鬼使神差地,他的手肘也放在了中控的位置,一黑一白,随着道路的起伏,西服与衬衫似有若无地摩擦着。
徐洛初自然是感知到了他的手肘,她的脑子开始混沌,变得不好用,任由手肘碰撞。
她甚至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变成一个随便的女人。
洛初想开口说点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之前可笑的相亲,给他们原本纯洁的哥哥妹妹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明明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过,仅仅是一顿饭,他们的关系有了质的改变。
他们原本可以像今天一样在工作中相逢,然后在会议结束后,洛初轻快地过去攀关系,喊他一声“南京哥哥”,纪南京也许会一眼认出她,也许想了一会儿才问,“你是洛初吗?”
之后两人顺利攀谈,于是全公司都会知道她是个有背景的社招生,虽然这个背景说不能讲背景,但别人仍然会忌惮。
家里长辈再提起相亲之事,他们都有理由拒绝,都见过面了,有意思他们没嘴不会自己说吗?
可他们的缘分很少。
两家公司每年大大小小合作不少,她去过今城,他来过今建,他们一次也没有遇见。洛初只在一次乒乓球比赛上远远见过他一次,那时候人多,他在台上比赛,她在台下给自己公司当啦啦队,根本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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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时候她也没有想过要去拉关系,觉得哥哥妹妹早就消逝在了岁月的长河里,也没有人会记得。
红绿灯拉回了洛初的思绪,因为她看见一个侧脸很长的高个女孩,一头长发,头上箍了个发箍,神似程露,鲜活饱满的程露。她甚至想下车和她打个招呼,她的好朋友。
无比年轻的生命,在漫长的病痛中消失不见,留下年轻的丈夫和幼小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