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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盐,大量的倾倒在了尸体上,最后又将厨房和卫生间的清洁剂,比如洗涤剂,威猛先生之类的,全部倒在了地面上,这就造成尸体很长时间都没有被发现。”
雷鑫:“最后是小孩连续数日没有去上课,老师也找不到家长才报警的,警方第二天才打开房门。从这个时间来算的话,受害人已经死亡五天时间了,但是现场的气味也不太浓烈……凶手开窗通风,还开了抽油烟机……”
柳景辉掏出笔记本,记录了几个要点,待雷鑫说完,不禁道:“这个案子听说的时候,就挺复杂的,没想到里面有这么多弯弯绕绕。这几个凶手,还真的是有些犯罪经验的……”
“没有几个凶手。”江远打断柳景辉的话,免得他一路沿着错误的路线分析下去,并解释道:“这个案子里面,最主要的纰漏就出在这里,凶手应该只有一个人。”
“只有一个?但是……现场的三名受害人,是受到三种凶器的击打致死的。”雷鑫也不想质疑江远,但这个事情涉及到案件的基础了。
凶手是三人就是团伙作案,而团伙作案的方式方法,乃至于行事逻辑,跟单人作案就完全不一样了。
比如说,团伙作案就非常容易走漏风声,所以,前进区局的刑警们就在特情上面,下了很大的力气,结果毫无收获。另外,团伙作案往往有前科犯的参与,这也是调查的方向之一。第三,查找监控的时候,寻找嫌疑人的时候,团伙作案的动静跟单人作案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四,动机方面,团伙作案相对来说要更加理性,也更加趋向于利益,得有共同犯罪的基础。
所以,团伙作案,还是个人作案,在调查阶段,特别是确定调查方向的时候,区别是很大的。
“这个难度确实比较大。”江远打断两人的对话,指了指照片里死者的伤口,道:“这个照片我也是重复看了好几次之后,才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尸体有腐败的情况,又被盐腌过了,头部的创口深度本来也不够……总而言之,据我判断,凶手是一人,而不是你们判断的三人。”
江远有LV6的工具痕迹检测,一般来说,这种级别的神技,都是用来降维打击的。
但这一次,凶手既是有意识的,也是机缘巧合的,创造了一个起码LV4级别的,弄不好就要LV5级别才能诊断的工具痕迹的现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凶手的犯罪能力达到了LV5,设置谜题的难度,显然是低于解密的。
尽管如此,本案的情况也是颇为特殊的。
不过,江远认为,一旦攻破了这个特殊点,案件的侦破进度,反而能够得到极大的推进。
江远将三名死者的尸体照片,各自取了一张,道:“凶手用的武器是同一种。应该是一柄厚背砍刀。”
江远比划了一下,再道:“刀的质量不好,刚开始的时候,凶手用开刃的刀,砍向了男性受害者,也就是这家的男主人,他连续砍了多刀,期间还砍中了两次墙面,造成的结果就是砍刀卷刃了。所以,男主人身上的刀痕,分别是凶器的开刃状态,和卷刃状态。”
江远:“这时候,凶手或许是没有意识到,或许是无法更换刀具了,再次用刀砍向女主人。女主人用手阻挡砍刀,但依旧被砍倒,接着,砍刀在这里崩断了。”
江远特意将砍刀崩断的位置标注了一下,然后在女性死者的头颅处,标注了崩断点的位置。
到了这里,就是对普通法医非常困难的地方了。
一柄断刀,还是卷刃的刀的断刀,如何跟原刀区分呢?
清河市的法医,乃至于省厅支援过来的法医,估计在这里就彻底迷失了。
江远只道:“凶手的力气很大,即使卷刃的断刀,也砍出了非常强的伤害,就此砍死了第三名受害者,这个11岁的女生。”
雷鑫听明白了,而且听的直拍大腿:“怪不得凶手砍小女孩的时候,用了那么大的力气,我们以为是不同的人,其实是刀断了,他下意识的加力了!”
第806章 查凶器
“如果凶手是一个人的话,那我们之前的侦查方向就完全错误了。”
雷鑫心下的懊恼一闪即逝。他也是老刑警了,知道出错才是正常的。
大部分的侦查都是试出来的,谁敢说百分百的就能侦破一个案子。前进区的法医牛峒的水平也是不错的,在以往的命案表现也算是可圈可点,尤其是涉及到各种纸类物品的鉴定的时候,牛峒更是堪称大师,许多省市的技侦人员,甚至会千里迢迢的跑过来,就为了让牛峒亲手做一次纸品检验。
一把刀造成了三种伤口,也就是江远这样的法医专家,才敢看着照片,给出这样的论断。
雷鑫很快将追责的问题抛之脑后,转头道:“如此一来,凶手的作案动机,就很可能不是谋财了。”
“单人携带砍刀,如果是为了入室盗窃的话,并不方便。”柳景辉跟着分析道:“如果是三人的话,其中一人携带一把长柄武器算是正常,单单一个人,带一把几斤重的砍刀没有必要,就算要带,也应该带一把质量好点的吧。”
柳景辉略带一点随意的,聊天式的道:“一把砍刀的重量,至少跟女人带的包的重量差不多了。如果是谋财的入室盗窃的话,带这么一把砍刀,性价比是非常低的。”
“防身呢?”王传星问了一句,更多的是为了捧哏。
柳景辉顺着话头,道:“防身带把小刀就够了,现在人,见你拿着刀,多半不会跟你拼命的。而且,他这个刀太差了,砍几刀就卷刃了,再砍几刀就劈断了,明显不是为了砍人准备的。更像是在外面随便买了把刀。”
“随机作案?”雷鑫直起腰来,眉头皱的紧紧地。
这要是随机作案的话,就相当于从一条泥水路,爬到了雪道一样,都不是好走的路。
“至少不是为了入室盗窃。”柳景辉的思路是很清晰的,转而道:“如果预期入室盗窃会用到这样的砍刀,最好的办法其实是不要去!”
这个不用解释,雷鑫点头赞成。
入室盗窃是为了盗窃,又不是为了抢劫去的。
受害人一家也不是什么豪奢之家,就是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家庭,凶手后期翻箱倒柜拿走的财物,总价值也不过几万元,这个水平的家庭,同一个小区内任选一家都能达到,因此,若是出于谋财的目的,那预期有激烈冲突的可能的话,换一家是最正确的选择。
或者说,前期做点准备,找一个该户人家不在的时间闯空门,或者是只有女主人在家的时间入室盗窃,都能大大地降低入室盗窃的暴力风险。这名凶手明显是有读过社会大学的,不会连这么一点常识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