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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合照。

真是瘆人,我自己都替江崇膈应,毕业了还这么穷住在这就算了,还把前任的照片留着,一个死了的前任。

我飘近了一些,想看看那张旧照片里校服上校徽的样子,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阴间有个规律,不喝孟婆汤转世的灵魂,人世间的事情,会随着在地府生活时间变长,逐渐遗忘,并且遗忘速度逐渐递增,我是头三年,忘的东西不多,但搞不好再过个十年,江崇这个坏东西,也要被我忘记了。

我伸出手想摸一摸那张照片,摸了个空,没有触感,差点忘记自己现在是一个鬼。

房间门突然开了,把我吓了一跳,我一听到门开的声音,做贼心虚地想躲,笑死,江崇哪里看得到我呢,我是一个阿飘啊。

我已经那么久没看见江崇了,他跟之前没什么差别,好像瘦了一些,五官更锋利了,我看见江崇从房间走到客厅,急匆匆的,眼神有些迷茫,站了一会儿然后又倒了一杯水,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回房间了。

生病了吗?脸色确实不太好。

“啪”的一声,他又从里面开门出来,嘴角很平,面无表情地把他放在烟灰缸旁边的半支烟拿走了。

好你个江崇,生病了还要抽烟,还敢在家里抽了,以前因为我的反对,江崇就算烟瘾犯了,也会去阳台抽,或者到外面抽完再回家,现在我人没了,他也解放了,没有我天天管东管西,江崇日子过得更舒坦了,一想到这里,我又要气死了。

当鬼没有什么所谓的道德底线,何况这里本来也是我家,我飘进了我跟江崇以前的房间。

不巧,江崇正在换衣服,黑色的粗线毛衣被他撩起来,我在他背后,看见精瘦的背肌下面那条隐隐约约的腰线,他俯下身,从床上捞了一件白衬衫,形状好看的腹肌看起来让我有种想戳一戳的冲动。

原来即使变成鬼了也会心跳过速,我居然三年才知道这件事,靠啊!以前就是被江崇这张脸这身材骗得团团转吧,死颜控,好看有什么用呢?活好有什么用呢?对我不好,天天惹我伤心,连我死了都不给我多烧纸钱!

跟着江崇果然要穷一辈子,做鬼了都没钱花,后悔死了。

现在还要我来帮他渡什么,渡什么劫?说到这个,差点忘了我要来干嘛了,老头子也不等我准备好,我都还没问清楚呢?

江崇的26岁,会有什么过不去就一命呜呼的劫数?

我看了看站在我面前,正在对着全身镜扣衬衫袖扣的男人,一点也不像状态不好,能量不足需要帮忙的样子,过得这么好,真是没良心的。

以前说的什么,如果没有我,他日子都过不下去,骗鬼吧!

第2章

2.

当阿飘有一个明显的好处,我做什么江崇都看不到我,所以我飘到离他很近的地方,还闻了闻他的味道。

之前在阴间无聊读书的时候,有一本古籍里的某个章节说过,如果一个人当天会出现血光之灾,后脖子的地方,会闻见铁锈味。

我怕江崇所谓的劫数在三十天限期到来之前就发生了,最好先排除一些危险系数高的可能,我几乎贴到他的后背,猛地嗅了好几口。

没有奇怪的味道,只有熟悉的乳木果味洗发水香,这款洗发水是我生前常用的,江崇不喜欢,说香味太浓了。切,现在不是自己买来用了,明明就喜欢这个味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每回上床的时候都爱蹭我后脑勺,跟狗一样,明明就喜欢嘛,装什么?闷骚怪。

我想看看江崇刚刚拿了什么药进来,虽然我现在不当人了,但是药瓶我还是记得的,不像是感冒药或者消炎药的包装,更像是什么维生素,我看江崇这样子,挺精神的,也不像生了病的样子。

我飘到我们以前的床头柜,电脑桌,都没看见那个药瓶,唉,找不到就算了,保健品什么的吧,毕竟有一个前任早逝的鲜活例子,江崇这个惜命鬼注意一下身体也是正常的事。

就在我巡视屋子之际,江崇换完鞋出门了,我在房间里看他出门这个角度,有点容易让我想起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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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次吵架,江崇都会在吵得最凶的时候出门,不是摔门而出那种,他就突然不讲话,然后安静地走出门,很冷漠,很让人委屈。

我最受不了的就是他这点,每次吵架了,就要好几个小时都不回家,也不主动给我发信息,我自己在家里怎么待得下去呢?他以为我是他吗,随时随地就能把感情剥离干净,这跟冷暴力有什么区别,每次看他准备出门的背影,我都宁愿我俩打一架。

唉,现在说这些也晚了,三年都过去了,江崇都不知道谈过多少个新的了。

他出门了,我最后一点所谓的心理顾忌也没了,开始不落一角地观察我们以前的家。

以前总是嫌弃这个破屋子,嫌它地段一般,要走几百米才到地铁站,嫌它没有电梯,偶尔有朋友做客都没面子,嫌它小嫌它采光不足,总之一坐下来,没夸过这屋子,反而总是对它说:“什么时候能换一个好房子啊!”

也许事实证明,万物皆有灵,我平时大概是怨气太大了,这不满意那不满意的,对生活要求太高,过得别别扭扭,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让区区一次流感,就夺走我继续生活的权利。

有点太狠了。

不过也没关系,回忆我短暂的一生,也不算完全没有收获,我虽然是在福利院长大,但是起码是条件好一些的福利院,不至于挨饿受冻;虽然在小县城上学,但幸运地考上了省会的重点高中,即使过程曲折最后也念了985的大学。

还有一个,我祁丹伊虽然是没什么朋友,但摸着良心说,江崇确实是从我17岁之后,对我最好的人。

结果是惨烈了点,但至少过程还是值得怀念的,反正人也不可能一直爱同一个人,放到我身上,那就更不可能。

不过,江崇应该还没把我忘记吧,因为我巡视着巡视着,又发现一个东西,我给他买的拖鞋,黑色的猫猫头款式,被他放在鞋柜里最顶上的一层,居然没扔,还是说本来就在这的,江崇只是没想起来处理它,我记不太清楚了。

我对喜欢的东西是有一些占有欲的,东西是人也是,热恋的时候,我什么东西都爱买情侣款,我没钱嘛,买的东西质量好不到哪去,江崇也没什么钱,但是比起我,他的经济条件已经算滋润。

我经常网购一些劣质的情侣杯,情侣睡衣,情侣鞋,情侣牙刷,反正什么东西都要用情侣款,我乐在其中,觉得自己跟这些情侣用品一样,有了某种归宿。

但江崇每次都要泼我冷水,说这个质量不好不如不买,那个用不上让我退掉,说我有这些钱不如给自己买点好吃的,别总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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