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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仉星航只是被辣红了眼,他直接哭了出来,刚才那句弱鸡反弹到了身上,他脸疼,舌头更疼。阮芳雨的手化身小蒲扇,好一通吸溜后才呜呜说:“这是辣椒吗?这确定不是刀?”

那盘子菜终究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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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午饭后,仉星航站在水池边洗碗,阮芳雨坐在客厅沙发上翻看手机里黄洋发的消息。

午后的小区静匿,时光的齿轮在此刻缓慢滴答,一切都是那么静好。仉星航低着头,碗沿在满是泡沫的手上缓慢转动,他突然说:“哥,我不吃辣。”

阮芳雨正在教训黄洋这个逆子,思路没跟上。“嗯?”

“没什么。”仉星航说:“就是想告诉你而已。”

阮芳雨恍恍惚惚点头,手机上突然弹出一条消息。

羊羊羊:【林轩回来了。】还配了个挤眉弄眼的表情。

阮芳雨瞳孔一颤,可见荡起星光明媚,抑制不住地笑了,甚至没有去计较黄洋的后半句话。【我是否有幸见证,“亲爹”的诞生?】

他抓起摊在膝盖上的卷子匆匆塞回书包,往肩膀一甩,冲厨房喊:“仉星航,我有事,先回学校了。”

“哥……”没等仉星航拎着湿漉漉的手踏出厨房,阮芳雨已经掀开门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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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的风从大门口灌入,吹开仉星航额前发丝,他看着门锁上泛着金属光泽的钥匙,怔愣在了原地——他不知道阮芳雨什么时候从他身上摸走的钥匙。

仉星航垂下眼,风停了,头发落下将双目遮蔽在阴暗中,心中升腾的凄凉驱使他发狂。

原来,他根本没想过留下,他一直都准备逃跑。

仉星航紧攥住垂在身侧的手,强迫自己将脑海里那些恐怖的想法一一压下。那个疯子已经死了,他默默提醒自己,你是个正常人……

可是,他又悲哀的觉着,自己的那些想法并没有什么过分的地方——将他标记,咬碎他,吞进去,连同血肉一起融合,让他永远都离不开自己。

光是想,他就感觉脊髓里窜出簇簇火花,让他遏制不住的兴奋,他渴望,渴望到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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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芳雨回到学校时第二节 正下课,这是个大课间,原本也要跑操。一中历来传统,上午四圈,下午两圈。但平日里上课总带他们做拉伸操的体育老师此刻正狂补教案,没人组织。

同学们难得能松口气,加上外出集训的体育生回来了,此刻都聚在操场上打球。

篮球场边人山人海,四边呐喊加油的人能组成好几支啦啦队,校队成员呼声最高,林轩名字频频出现。阮芳雨跑来时,他正腾空跃起投一个三分球,眼看要出界,来了个华丽空中变向。

腹部劲韧的肌肉线条从翻起的运动衫下露出,被阳光浸染的汗水洗的发亮,他在半空,一眼捕捉到人群里的阮芳雨,咧嘴一笑,来了个漂亮的爆发式灌篮!

场面一阵沸腾,Omega们仗着老师和教导主任腾不出手管,放飞自己狂叫。

林轩虽然比不上仉星航优质,但也划不进劣质之中。加之Alpha本就稀少,运动加分,整个人阳光又青春,校内校外人气也不小。

林轩轻巧落地后摆手暂停,让后补把他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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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了?”阮芳雨见他走来,隔空抛过去一瓶水。

林轩稳稳接住,小跑过来,他是篮球队的,常年训练,浑身肌肉成块又漂亮,汗水一洗,浸着薄光。

“不是你来了嘛,陪陪你。”

“切——”

“友谊赛,没必要拼个你死我活,你没看替补坐在那里都快成怨妇了,我给他个机会。”林轩说着,就要往阮芳雨身上靠。“啊——我脚扭了。”

“你少来。”阮芳雨熟练往后退。“你怎么跟……”他刚要说仉星航,又生生止住了。

索性林轩神经粗,没有在意,他把身体正了回来,拧开瓶盖仰头灌了两口水。“阮阮你真是,让我靠一下会死吗?”

阮芳雨嫌弃。“一身臭汗,滚。”他说话从来都不饶人,如果是不相熟的人,往往觉着他刻薄。

然而林轩从小跟他一起长大,他知道阮芳雨的一切。也是那件事情发生后,阮芳雨唯一没有抗拒的Alpha。

“嘴那么毒,小心嫁不出去。”

第37章 仉星航杀了他

近日来天气回暖飞快,到了晚上,空气中已有隐隐的潮气,混着热风往脸上扑。下晚自习后,阮芳雨将校服系在腰上,推着单车随人流出校门,往左一拐,林轩不出所料等在墙根。

他刚做完夜间训练,跟阮芳雨一样把校服外套系在腰上,短袖下的肩背肌肉流畅有型,原本背靠墙斜倚着,见阮芳雨过来,眉目绽开,拍了下眼前后座主动跳上去。

老旧自行车发出呻吟,阮芳雨费力扶住。“你又胖了。”

“不是胖,是壮。”林轩将肌肉紧致的胳膊举在眼前纠正,毫不客气说:“带我回家,我想吃你做的土豆粉焖锅。”

朝阳阮郎,凶名在外,换成任何一人都得当场血溅三尺。

然而阮芳雨只是嘴上嫌弃了句,“大半夜的……”。依旧推着人往前走。

“没有土豆,只有面条,你要是下来骑车,我可以再给你加个煎蛋。”

“好嘞。”林轩欢愉答应。“那我载你。”

嬉笑声混入校门口人流的嘈杂中。

仉星航站在街角,老旧的街灯映照面色雪白,瞳仁更显漆黑幽深,眼窝下陷着阴影,他紧紧盯着前方——阮芳雨和一位不知名的Alpha在一起,他们共乘一辆单车,说笑着渐行渐远。仉星航的眼睛陡然瞪大,眼角却压极低,这种不和谐的反差让半隐在黑暗中的脸异常扭曲狰狞。

“我以为,你只会爱我一个……”牙齿嘎嘣作响。我以为,一起骑车是我独有的专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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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在巷口小槐树下停车,熟练跟着阮芳雨拐进巷子。十岁之前,他是这里的常客。

现在巷尾许建三的小卖部,原本是林轩家的,他和阮芳雨时从小一起长大。那时候但凡有人说阮芳雨没妈,阮芳雨握拳冲上,林轩必紧随其后。两人一起,打遍整条街。

小孩子兴认老大,谁拳头硬服谁,阮芳雨早熟,对这傻逼的称呼没兴趣。林轩却每次拿着当荣誉,乐呵呵的当仁不让,还给自己起诨号叫“街霸林”。阮芳雨一度想跟弱智绝交。

后来林爸做小生意赚了点钱,全家搬出去了,两人不仅没因此疏远,反而更加形影不离。

林轩父母生意刚开始那会儿,忙的脚不沾地。半个月不着家是常有的事儿。林轩成天饥一顿饱一顿饿的难受,就厚着脸皮跑回老地方啃阮芳雨。

阿嬷心善,愿意给他一双筷子。于是林轩每天一放学就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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