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9
买自己不喜欢的早餐,但我猜你可能不太喜欢糊在一起的食物,你甚至没买过最经典的土豆泥早餐。”
“全对。”迪克在我说到一半的时候就把车靠边停下来了,我得意地看着他,他俯身过来给了我一个长长的吻。
我爱死了和他唇齿交缠的感觉,过近的距离会让我们呼吸相同的空气,我想要更多,但一个吻总是很快就结束。
“幸好我是司机,”他用指腹帮我干净嘴角的水渍,我看着自己在他眼中慢慢平复呼吸,“可以随时停下来亲你。”
真要命。
恋爱那麽好谈为什麽我以前只专注洗钱?
为什麽这五年来我就只是老老实实地经营布港的海关?
我抓着他的衣领不想让他坐回去,他捏着我的脸,轻轻地说:“你总是那麽贪心,不喜欢浅尝辄止,喜欢缠着我到自己没体力为止,但还记得我们的目的是什麽吗?”
我不甘心地咬了一口他的手指。
“对,我们要先去吃早餐,然后开始一天的约会。”他也不把手指抽出来,任由我咬着。
“那你要带我去吃什麽?墨西哥菜?”我放开他的手指,也放开他的衣领,闷闷不乐。
我也能吃辣,墨西哥菜风味也独特,有迪克和我都喜欢吃的菜型。
“不去,你不喜欢喝它们的饮料。”
我侧头看他,疑问。
“去吃意大利菜,它们的菜品比墨西哥菜更符合你的口味习惯,我也喜欢。”
“但它们的菜没有很辣,它们就没几道菜是辣的。”我说。
“这是早餐,宝贝,微辣就可以了。”
我想起了什麽,坚定地说:“但是我们要去吃墨西哥菜。”
迪克不解:“为什麽,你对它没有什麽偏好吧?是因为我?”
“不是早餐,是要在街边吃。”我说。
“塔可?”他问。
我点头。
“天呐,你记到现在,我只是随口一说,哈哈……好好好,我们去吃,逛完超市后把东西放在车里,然后找路边摊买塔可吃。”迪克刚笑两声就被我瞪了回去。
因为这家夥之前笑我用刀叉吃塔可,可恶,不就是拿着它吃,我当然可以。
“那我们的约会流程?”迪克笑完后问,他指了一下我写的长长的约会攻略。
“随缘吧。”我说。
和他在一起就是约会了。
“那就随缘。”他说。
第23章
意式早餐就那些,我吃经典的番茄肉酱面,迪克点了奶油蟹肉蘑菇意面,配菜是披萨,沙拉,意式拼盘,饮料是柠檬水和奇诺托,一种苦橙饮料。
这看起来像是午餐的配置,但也还好。
迪克的食量不可估测,有时候我觉得他能吃下一头牛。
他进食的动作很干净,一口一口地吃掉,不会有多余的动作,不会有汁水飞溅,也不会糊在嘴上。
我有点想被他吃掉,又有点想吃掉他。
如果我是他盘子里的肉,那我应该不会被浪费,我会被他吃得干干净净。
“不喜欢吗?”迪克突然问。
“喜欢,很好吃,番茄风味很浓郁,你怎麽找到这家店的?”是真的很好吃,面条也挂满了料汁。
“那为什麽一直看我吃?”
“你比意面诱人很多,我忍不住,而且看男朋友是我的合法权益,你不能阻碍我。”
“我看你是不饿。”迪克忍不住对我笑。
好搞笑的恋爱,我以前都不能理解为什麽有人能放着饭不吃,就傻笑地看着对面的人,一看就能看很久,现在真谈了又觉得这张桌子还是太宽了,摆的盘子也好多,我要伸长手才能碰到他的脸。
“为什麽不喜欢奶油加在食物里?”他突然伸手帮我撩起落到脸颊的头发,指尖轻轻划过我的皮肤。
“牛奶容易变质,尤其是暴露在空气中的时候,”这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我不介意说给他听。
“没钱的时候,拿到的牛奶都是快过期了的,面包虽然也是临期,但干面包能放很长一段时间,街头上的混混整我们的时候,就是把我捡到的牛奶扎穿孔放着,把牛奶倒在我的面包上,我没注意,吃了好多次馊掉的牛奶,所以对类似的食物都有点排斥。”
我把脸贴在他的手里蹭了蹭,想到了什麽,笑着说:“但水果不一样,丢掉的水果很多只是外表不好看,但吃起来是好吃的,而且丢掉的时候成熟度也很好,吃的时候水果风味很足,我很喜欢。”
“已经过去了,迪克,我现在很好,我以前也挺好的,我比一般人幸运,我有个很能干,很爱我的哥哥。”我看着他,握着他的手,“很小的时候有父母照顾,父母离开后,有哥哥看护,街头的流浪生活并没有持续很久,家里很快就有钱了。”
迪克没问钱从哪里来的,转而提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我小时候也是跟着父母一起流浪,辗转各个城市之间,马戏团的工作很多,我也要为上台做准备。虽然训练确实很辛苦,但有父母保护我,陪伴我,其实是很快乐的……我和你说这些,并不是想说我们能感同身受,只是觉得,我该告诉你这些。”
“我很高兴。”我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愿意向我透露他小时候的事,我能感觉到我在他心里又进了一步。
吃完早餐,我们开车来到附近的超市,路上看到一些戴着动物头罩的年轻人走过,迪克和我都回头看了几下。
动物头罩……很新奇。
呵。
到地点后,迪克推了一架大大的购物车,我走在他身边,带着他随便乱走。
“你刚才问我怎麽找到那家店的。”在我拖着他走向面粉区的时候,迪克撑在购物车上问我。
“嗯?嗯。”我从沉思中回神。
“随便找的,”迪克说,“因为它离这里近,评价里有不少意大利裔的好评。”
“找店小技巧,很实用,我有时也会这麽选。”
“找外卖店?”迪克憋着笑。
“?”我警惕地看着他。
“你看起来对现实世界有点陌生,亲爱的,”迪克乐意看我因他郁闷,“以前和侄子逛超市的时候没有顺便找一家店吃过饭吗。”
哼哼,试探。
“他在纽约那边生活得比较久,又熟悉环境,都是他安排的,我只负责给钱,当个好心的钱包叔叔就够了。”我说。
“那在布港呢?”
“跟你一样,刚来布港的时候,我花了一些时间逛了几次这座城市,并不觉得它有多吸引人。”
我回想这座城市给我的感觉,这个世界是个巨大的伦敦,阴湿的天气,风夹着雾,黏糊糊的,背着街道睡觉的流浪汉。
我并不是个积极的人,走在大街上很难将注意力放在色彩鲜艳的广告牌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