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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所以我没跟她争了。”

我感受到周千澍的视线,抬起头看过去,他神色平静地看着我和宋恒焉,倒没有上一次吃饭时那么大的敌意了。

走廊尽头的窗户开着,风很大,我怕我哥又给冻出个好歹,脱下外套递了过去。

宋恒焉侧过头,“你不冷吗?”

“我哥身子弱,吹不了风。”

宋恒焉没多说什么,只把自己的外套也脱下来,披到我肩膀上。我心里过意不去,“那你呢?”

他长长的眼睫毛扑闪扑闪的,像纷飞的蝶翼。“我体热。”

这个我倒是知道的,就也没再推脱。

宋恒焉的外套材质很好,披着很舒服,我眨巴了几下眼睛,有点昏昏欲睡。面前有个小孩要吃棒棒糖,让他妈妈帮他撕开包装。

我以前只有在体测时才能拿到比周千澍更好的成绩。又一次在跑步时拿了全班第一,我兴致勃勃地想要和陈女士炫耀,但她只是把手贴上了周千澍红通通的脸颊,牵着对方快步往停车的地方走,回过头对我说了声,“赶紧上车,你哥好像有点发烧了。”

父亲坐在驾驶座上,我坐在副驾驶座,一言不发。等开到医院门口,陈女士抱着周千澍下了车,父亲打开储物箱,拿了一根棒棒糖放到我手里,又对我比了个嘘声的手势。

我没吃那根棒棒糖,但我也没扔掉。我带回家,放到抽屉里,直到某次陈女士大扫除才把它清掉了。

那是很少有的,我得到了而我哥没得到的东西。

天亮前,我被宋恒焉轻轻晃醒了。

手术成功了,陈女士腿软得没力气站起来,我和周千澍都去扶她,但我的手也没力气,宋恒焉走过来,替我搀好陈女士。

我走在后面,看着前面三个并排的背影,意外萌生出一个很不像话的想法。他们三个看起来比我更像一家人。他们三个在一起,好像也挺和谐的样子。

这个想法还来不及成形,宋恒焉就回过头看了我一眼,那里面的关切足以衬托出我方才的念头有多荒谬。“你还好吗,走得动吗?”

陈女士和周千澍也跟着回过头看我,我摇摇头,跟了上去。

医生耐心地给陈女士讲明情况,这次手术万幸是成功了,但病人的情况并不能说是好转了,还是随时要做好心理准备,医院刚好引进了一种新型药,是已经通过试验的,如果陈女士同意,他们会尝试给病人输液……

一整晚没怎么睡,加上吃不下东西,让我有点头晕目眩。等我回过神来,宋恒焉已经走过来,接住了踉跄的我。

我下意识看了我哥一眼,我都这么难受,他肯定更不舒服。

果然他面色很苍白,只不过仍然站得很笔挺。

我们在医院旁边找了一家餐厅,喝了点热汤垫垫肚子。陈女士脸上的疲惫显而易见,“恒焉啊,谢谢你。”

“没有的,我又没做什么。”

他说得很轻描淡写,好像忽略了昂贵的天价医药费基本上都是由他这边来出的。他本来也不用赶来,因为他还在开会,就算他直接回家睡觉第二天照常去上班,也没有谁会说他什么。

陈女士笑了笑,“你和难知这段时间过得怎么样?他没给你添麻烦吧?”

宋恒焉神色真挚,“完全不会添麻烦,难知性格很好,又会照顾人,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Omega了。”

就算是场面话,我也还是被这一连串名不副实的赞扬搞得十分心虚,陈女士倒是满脸欣慰,“你们过得好就行了。”

一旁的周千澍也安静地吃着东西,没再像先前那样呛声宋恒焉。无论这是因为陈女士在旁边,他不好发作,还是由于这漫长又难熬的一夜过去,他对宋恒焉稍微有些改观,我都觉得挺好的。

我们现在看起来很像是那么一回事了,我是指不像联姻夫夫,反倒像寻常家庭的任意一对过日子的两口子。

宋恒焉叫了司机来,把陈女士和我哥送回家,我看了看表,这会坐地铁去上班正好。

“你还要去上班吗?”

如果这话不是宋恒焉说出来的,我真的会想说少爷别再何不食肉糜了,我又没生病,只是在医院里待了一晚,这有什么可不去上班的,请一天假要扣的工资可是够我吃几顿的。

但他眼神看起来很担忧,我有点想笑,又有点鼻酸。

“去啊,不去谁给我发工资啊。”

“我给你。你就请假休息一天吧。”

我跟着他走向医院的车库,经过一家商店时我看到自己倒映在玻璃上的脸,也没有那么糟,只是表情看起来不太好,嘴唇也没什么血色。

这种情况下坚持去上班是不至于会倒下的,但宋恒焉都在把车往家的方向开了。

其实我觉得这种时候我去公司待一下还更好,和同事聊聊八卦,再摸摸鱼,好过自己一个人在家里闷着。

可宋恒焉看起来那么担心我,我无论如何都不想拂了他的好意。

宋恒焉也下了车,我以为他要送我到家门口,结果他也一并进了家门,换上拖鞋。

“……?”

我疑惑得脱口而出,“你也不去上班了吗?”

他拿了我的拖鞋放到我脚边,“我在家也可以处理工作。”

说是这么说,他一点要工作的意思都没有,我窝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找东西看,他就坐在我旁边一起看,像今天是个休息日那样。

我忽然闻到一阵微弱的柠檬蛋糕香,这才意识到我也许是由于情绪产生了波动,连自己的信息素都没收好。我自己都能闻到,宋恒焉肯定也闻到了,但他完全没提及。

大白天很难找到好看的电视节目,我最终找了一部喜剧片投屏看。剧情是很有意思,笑点也很密集,但好奇怪,我不太能笑出来。

主角浮夸的表情颇具趣味,我却摁了暂停键,“恒焉,我有点困,想去睡一下。”

宋恒焉应了一声,拿过遥控器把电视关了,跟在我身后走上楼。

我感觉这场景挺滑稽的,宋恒焉脸蛋固然是美,身材却很高大,这么高大一个人,像只小跟屁虫一样亦步亦趋走在我后面,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窗帘的遮光性很好,可是我不想拉上,就这样在光亮里躺下了,以为宋恒焉也要跟着躺上来,结果他只是帮我扯了一下被子,在床边坐下。

醒来时天色已暗,坐在床边的人从宋恒焉变成了保姆阿姨,我接过她递来的蜂蜜水,嘬饮了一小口,“阿姨,恒焉呢?”

“啊,他公司有急事要处理,所以出门了。”

我也能理解,他前面愿意在家里陪我这么半天,已经够好了。

回复了几条同事发来的问候消息,我放下手机,独自吃了晚饭,洗了澡。

睡了一觉,心情好像缓过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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