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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浪蝶,我是不信的。”
顾白婴气笑了,没好气道:“你胡说八道。”
“怎么胡说八道了?”簪星望着他,当年的顾白婴少年丰姿出众,如今长了几岁,少了几分轻狂,多了一点沉静,不过眉眼间的骄矜傲气还是一如既往,格外惹人注目。站在殿中,如锐利挺拔的枪,总带着无法忽略的锋芒。
簪星道:“噢,我想起来了,还有那个湘灵派的小师妹。我不在的这些年,不知道你们相处得如何。世事无常,人心易变,谁知道你有没有撩拨过别的姑娘......”
顾白婴听不下去了,一把攥住她的手臂,将她扯到怀里。
簪星一怔。
“少恶人先告状。”他怀抱温暖,衣襟处传来清淡的草香,他拥抱着簪星,仿佛拥抱失而复得的珍宝,声音从头顶落下来,“我又不是你,我说过,结心铃只会为一人而响。你要是不回来,我就一直等下去。”
“万幸......”
万幸,她回来了。
他的手臂收紧,将簪星勒得有些发疼。
簪星没有推开他,她伸出手,回抱了顾白婴。
“其实,我早就在你身边了。”她低声道。
躯体快要重新淬炼成功时,琴虫已经替她修复了大部分的灵脉和元魂。虽然还无法现身,但簪星可以去更远的地方。
她知晓如今都州一切太平,便先去了姑逢山,结果扑了个空,听说顾白婴下山去了。
都州天大地大,要寻一个人如大海捞针,她也不知道顾白婴会去往何地。想了许久,簪星本着碰运气的心思,先去了离耳国。
她就在离耳国的海滩前,看到了望着夜空出神的顾白婴。
周围人来来去去,大海瑰丽宁静,她看见顾白婴站在夜色里,身影是数不清的、旁人看不见的孤独。
簪星很想拉住他的手。
她走了上去,对顾白婴道:“顾白婴,我在这里。”
他没有听到。
这之后,簪星陪着顾白婴去了很多地方。她看见顾白婴在无冬山的火堆前,喃喃自语“我不想分离”。看他在藏宝地的雪地里,重新刻下两个名字。她陪他走过乌旦林沙漠,看过馀峨山的佛轮夕阳。一如当年,他们一同走过的此地。
如果过去的一切都被抹掉,那就再一次留下同行的脚印就好了。所谓回忆,本就是由无数“现在”创造。
最后,她陪顾白婴回到黑石城。
人来人往里,年轻人驻足停顿,一个人看完了那出俗气的、大团圆的结局。
戏中人在唱:“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灵脉中的天魔之力将她元魄里最后一点残隙填满,簪星感觉自己将要重新化为完整的一个。她拉了拉顾白婴的手,对毫无察觉的顾白婴轻声道:“顾白婴,我们也很快就要团聚了。”
殿中夜风缠绵,有清脆铃声响起,将宁静打碎。
他紧紧抱着簪星,有些不痛快,又恶狠狠地追究道:“你那时还说,让我与你老死不相往来。”
簪星“扑哧”一笑。
那时候她不知未来结局如何,总觉得需做两手准备。若是就此一去不回,至少,不想成为别人心中的遗憾,永恒的幻影。既无法承诺,不如亲自打碎希望,就此结局。
但没想到,世上会有这种笨蛋,执着的等待,让人不忍再继续分离。
簪星紧紧回抱着他,将头埋进顾白婴怀里,她道:“不是你回答的吗?你要一直等我,要生生世世与我不肯分离。我想了一想,平白无故误人一生也是不好,索性就回来了。”
他扬眉:“我什么时候说生生世世了?”
簪星:“啊,那我那几个宠妃......”
他低头将她抱得更紧,哼了一声:“现在说也不迟。”
窗前花树摇曳,风将铃声传到更远方去。
簪星想,俗人也有俗人的坚持。只要结局不好,那只能说明故事还没结束。
而这故事,一定会有最好的结局。
------题外话------
朋友们七夕快乐!今天有和心上人去挂魔后同款爱情锁了吗?
第三百六十四章 番外:《簪星》(1)
魔尊归来一事,不过转瞬就传遍了都州大陆。
黑石城欢庆百日,各大宗门都送来贺帖,不管心中如何想的,如今魔族与人族总归是相安无事,维持表面太平。说句不好听的,倘若百年之后,这劳什子天道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呢?介时还需同仇敌忾、共商大计,给别人留条路就是给自己留条路。宗门里都是老人精,这个道理还是懂的。
簪星在黑石城里顺带举行了继位典礼。
作为黑石城的第十一位魔王,如今的黑石城,属实没什么需要打理的地方。那些琐碎杂事都交给了小双处理,不姜颁布了新的法令,如今的魔族,比从前乖巧了许多。虽然还是经常到处挑事骂粗话,不过有法令镇着,也不敢如过去一般杀人如麻以做匪徒为乐。
魅魔总是觉得新任魔王后宫空虚,时时刻刻都在暗示簪星应当广纳后宫,多收几个美男子。簪星烦不胜烦。
且不说她有没有这个心了,只能说魔族与人族的审美,的确差异巨大,实在勉强不来。
在这种情况下,顾白婴自然每日都不高兴,跟谁欠了他灵石没还一般。还要严防死守吹灯鬼他们献殷勤,似乎还暗中和缆将军他们约了架。第二日簪星看到一殿鼻青脸肿的“宠妃”,心中颇为无语。
他连病魔这样柔弱的孩子都下得去手!
这样鸡飞狗跳了一段时间,总算捱到百日欢庆结束,簪星与不姜说明,打算上姑逢山一趟。
不姜倒是没什么意见,反是红酥,提前三日就开始给簪星准备要带的衣裳。
簪星看着满满一箱金袍银裙,无言片刻,忍不住提醒红酥:“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她又不是去走秀的!
红酥“啪”地一下将箱子关上,振振有词道:“当然不。当初大小姐在姑逢山上,被他们逼入万杀阵,后来就没再上过姑逢山。今非昔比,眼下既成了魔王,怎么着也得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们好好瞧瞧,什么叫魔王风采!”
“这世道就是如此,拜高踩低。不看人看衣裳,大小姐穿得越华丽,他们就越忌惮。”
小丫头记仇得很,如今在黑石城呆久了,被魔族也带出了几分油滑匪气。她又推出另一只箱子,道:“这是魅魔大人送来的首饰,大小姐介时也一并穿戴好。”她一拍胸脯,“黑石城又不缺钱!”
黑石城确实不缺钱,黑石山上到处都是矿脉,各种漂亮的灵石魔珠。魔族们常常拿磨盘那么大的晶石用来装点洞窟,这要是被修仙界的人瞧见,必然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