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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在喉咙里的呻吟。

当一切结束以后,洛海失神地盯着头顶的天花板,感受到自己的信息素与尤金残留的味道融为一体,莫名产生了一种报复的快感。

上一次与尤金接吻是什么时候来着?

他快要想不起尤金嘴唇的味道了。

他忽然有些后悔。

他没能在最后,再吻一次尤金。

洛海用纸巾把自己收拾干净,又把衬衫和西裤脱下来换掉。就在他伸手解纽扣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若隐若现的声响。

声音是从窗外传来的,起初还不甚清晰。就在洛海的手指继续动作的时候,那声音更大了一些。

不是声响,而是旋律。

是一阵悠扬的、用小提琴演奏出的旋律。

第52章 “我想你了。”

洛海的脑袋嗡了一声,等他反应过来之前,已经冲到窗前,打开了窗户。

深秋的寒风灌入室内,扬起他刚刚被汗水打湿的鬓角发丝。

悠扬的音乐声变得更加清晰了一些,可是洛海往窗外看去,却什么也看不见。

楼宇四周有太多盲区,单靠这样根本无法捕捉到拉琴人的身影。

但小提琴依旧悠扬地演奏着,若隐若现的音符飘荡在空中。尽管拉琴人的技巧并不算熟练,还总是时不时出现停顿与破音。

他的手指紧捏着窗框,身体僵硬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走到书桌边抽出一张纸,记下每个音符代表的字母。

那张从光翼会据点发现的密文他早就已经背过了,甚至根本不需要再看一眼,就能解出这段旋律里隐藏的所有内容。

——七区南三路184号。

是一个地址。

洛海攥紧了写下地址的纸条,复杂而混乱的情绪在他的胸膛里横冲直撞。

他简直搞不懂尤金的脑袋里都在想些什么。

他应该在有机会逃离的那一刻就立刻远走高飞,永远离开他的视线,离开这座危险的城市。

他明明已经做好了这辈子再也不与他见面的心理准备,可这混蛋偏偏要无视一切警告,像没事人一样在他周围转悠,还用这种手段传密文给他!

他不要命了吗?

他就不怕他转手就把这个地址交给检察院吗?

洛海很想立刻冲到楼下,把那个若无其事还在楼下拉琴的家伙揪出来,拽着他的领子给他一拳,但他忍了又忍,还是忍住了。

那样太显眼了,很可能会被邻居注意到。

就在他打算收起纸时,小提琴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演奏的是与刚才不同的旋律。

音符代表的密文在洛海的脑中一点点拼接,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然后他的笔尖在纸张上空硬生生停住。

——我想你了,洛海。

-

洛海最终没有把这条信息告诉任何人。

没有上交给检察院,没有告诉道尔,甚至连科林也没有说。

第二天到了下班时间,他把尚未处理完的工作往桌子上一放,就独自走出检察院大楼,启动汽车,朝七区的方向开去。

七区位于南特最偏僻的角落,离市中心很远,目光所及之处全是干枯的农田和荒地,行驶好几里也看不到一个人的影子。

路旁的柳树粗得要几个人合抱才抱得过来,野草在深秋的寒风中轻轻摇曳,夕阳斜斜地映在洛海的车窗玻璃上。

他伸出手,扳下挡板,眼睛依旧直视着前方。

南三路位于七区,比最偏僻的位置还要更偏僻一点,走到这条路上的时候,周围都已经没什么人烟了。

马路上都是运着大型货物的重型车辆和煤罐车,路两旁郁郁葱葱的树木间,有羊群不紧不慢地经过,偶尔抬起头,看一眼路过他们的奇怪铁皮。

洛海在这条路上晃了很久,也没找到所谓的184号。

走下车挨个询问的时候,他甚至有种冲动想要掉头就走,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尤金拿捏住了他的命脉。

他太想再见他一面,这种冲动甚至压过了他应有的理智,压过了他的职责,压过了他十几年以来一直相信的东西。

他问了路边的放羊人,问了收费站里嚼着泡泡糖的阿姨,问了从田埂上跑过去的小男孩,终于确定了184号的位置。

就在靠近湖边的老柳树附近的一栋不起眼的平房。

那间平房破破烂烂,墙壁上画着一些已经褪色的涂鸦,原本似乎是作为商品房建造的,如今则不起眼地伫立在那里,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只是一栋普通的废弃房屋。

但洛海停车的时候发现,它的外围收拾得干干净净,窗台也一尘不染,显然是有人长期打扫的。

门外挂着一个很简陋的牌子,仿佛是故意不希望别人看见似的:旅角咖啡。

他走下车,推开门,走进屋内时触发了风铃的轻响,叮叮当当的十分清脆。

室内的光线昏暗,只有一盏忽明忽暗的顶灯挂在天花板上,勉勉强强地照亮并不宽敞的室内,映着木质墙壁的纹理与吧台前用塑料缠绕的绿色藤蔓。

洛海站定步子,他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就站在吧台后,不紧不慢地清洗着杯子。

金色微卷的短发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摇晃,他的侧脸一半埋在阴影里,一半被顶灯照亮,眉眼英俊而招展。

“坐吧。”他的语气就好像洛海只是个普通客人,手里清洗的动作也没停下,“喝点什么?”

洛海没有说话。

“墙上就有菜单。”金发男子松弛地点了点旁边的墙壁,继续做他手上的事。

“咖啡。”洛海说。

“什么咖啡?”金发男子问。

“卡布奇诺。”洛海说。

“现磨的还是冲泡的?”金发男子问。

“现磨。”洛海说。

金发男子冲他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哼着歌开始忙活。

洛海看着他把领口的扣子解开一颗,修长的手指从纸袋里倒出咖啡豆,再往小壶里灌满水,架到炉火上烧。

就连不怎么懂咖啡的洛海都看得出来,他的手艺根本是现学现卖,既不懂水该烧到多少度,也不懂咖啡豆要怎么磨。

可是他的手太好看,纷飞起来赏心悦目,阳光刚好洒在他的前额,将他的发丝映得更亮。

随便一个快门拍出去,都是足以登上杂志封面的英俊。

英俊的金发男子好不容易泡好了这杯咖啡,端上来时还差点忘了加牛奶泡沫,那泡沫打的乱七八糟,有一半沉了底,只有一半勉勉强强浮在上面,丑得不忍直视。

但他还是正儿八经地在咖啡杯上插了一只小伞,一脸严肃地把杯子推到洛海面前。

“这位客人,您要的咖啡。”

洛海没有说话,当男子靠近他时,他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男子的前额。

咖啡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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