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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黑帽子的青年突然向下拥抱她闷闷道:“欲珠,你和李江明分手了对吗。”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句,他知道了。
“所以,现在要和傅闻璟在一起了吗?你认命了?要按照他的想法生活了?”
“你不是最讨厌他吗?”
“他年纪那么大了,都快老了。”
“不要和他在一起好不好。”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向高傲自大的人突然像只被雨水打湿的丧家之犬。
她的身体是那样的温柔,温暖。让傅骄觉得可以抱住永远不撒手。
而他的话让欲珠动摇了。
真的要认命,真的要永远活在傅闻璟的安排下吗?她喜欢傅闻璟吗,似乎也没有,有的只是反抗不成后的疲惫。
“你想去边城读大学,我想读警校。但都被毁了,你不难受吗?”
“欲珠和我离开好不好,我们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你也可以把我当挡箭牌,他找我们,母亲父亲怪罪,就说是我绑架你逼你在一起。”
“是我爱而不得起了歹念。”
“我爱你,我喜欢你。”
他不是个喜欢把爱放在嘴里频繁说的人,他觉得那样的爱廉价,不够慎重。
但他可以对欲珠说一百遍,一千遍,一直一直,没有尽头。
在知道她和那个人分手时,傅骄就知道他的兄长出手了。也确实如此,他拿了五百万以及一堆补偿,就这么离开了京市,乃至中国。
和当初送他出国一样。
不过区别是他心不甘情不愿,而他兴致勃勃期待已久。他知道这件事还是和朋友雨日飙车时路过他国使馆前,见他与另一个年轻女孩一同出来手上拿着一沓文件时觉得不对。
他的家庭情况早就被他哥查了个底朝天,一清二楚。文件袋还在二楼的书房里,他回来就立马翻出来看了遍,穷得跟个二百五一样。
别说出国,出省都拿不出路费。
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拿什么换了什么。而他有什么,像他这种人除了傍上欲珠还有什么价值?
学习成绩?开什么玩笑,这世界上天才多的是,而且他在二中也不是最顶尖的那个,被他们班里另一个人压着打,常年排名老二。
这还是二中,光a区就有二十几所高中。何况是整个京市,乃至全国。
他有价值,但不高。
所以他停了车,下去抢了那张资产表,看着上面的数字气笑了。五百万就把人给卖了,也是个没出息。
与此同时笑过,是怒火中烧。他握住了李江明的衣领,不顾对面女孩的劝导,直接一拳砸在了他的脸上。
不止一拳,他打了很多圈。
傅骄愤怒的点不仅仅是因为五百万,而是他对不起她的喜欢。欲珠喜欢他,她的真心被辜负。
这才是他难以接受的点。
凭什么这种垃圾能得到她的喜欢,而他不可以?是因为他身上没有那股让人讨厌的穷酸味吗?还是因为不够垃圾?
在这些情绪的加持下,他手下的力道越打越重,鲜血从李江明的嘴角鼻口溢出,就连和他一起飙车的朋友都拉不住他。
直到人被他打得半死,拉去医院才结束。他回了老宅,想要去找她。
但很可惜,她不在。
不仅是她不在,他也不在。
他知道,她们在一起。所以立马给他打去电话,可被拉黑了。
看着被拉黑的电话,傅骄想,既然都不得偏爱,那为什么就不能是他?反正都是强迫......
【作者有话说】
有错别字或者语句不通顺,明天改。
实在太累了,不想干活。晚安哦~
第110章 欲珠
傅骄的一言一语都在耳边,她真的要听傅闻璟的话,活在他的掌控下吗?
她愿意,她甘心吗?
欲珠靠在雨后湿透的绿植墙上,感受着背后的柔软与潮湿,夏日午后细碎的风夹带着雨后凉意吹来,让她本就单薄的身体微颤。
“好,我和你离开。”
在傅骄几乎开始威胁时,他怀里的女孩开口了。说的是愿意,傅骄却愣住了。因为他从未想过欲珠会真的同意,他其实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
在他的潜意识里自己永远都是不被选择的,在少时拒绝他的玩伴邀请,少年情感懵懂时漠视,再到此刻毫不留情。
他永远都不是她选择的对象。
他争不过原淮,争不过李江明,自然也争不过傅闻璟,在感情里他似乎一点优势都没有。
所以他从未想过欲珠会同意。
怀里女孩的身体又软又香,傅骄已经是个成年人,但在男女之事上几乎空白。他的初恋是欲珠,初吻是欲珠,此刻拥抱也是。
拥抱是人类除了接吻最能感受到爱意的行为,他觉得自己收获了爱。
欲珠并没有那么排斥他。
“你答应了?”就像是怕自己听错,青年反复确认。
“嗯。”
“真的?”
“真的。”
被他紧紧抱入怀里,耳朵贴在他的胸口。欲珠感受到这具身躯下是强有力的心跳,它跳的很快,就像是要破土而出。
激烈的,猛烈的。
让欲珠觉得新奇的同时,嫌它太吵......
傅骄的发言并不是玩笑,欲珠的同意也不是玩弄,他们真的跑了。在傅骄眼底极具浪漫色彩的私奔。
他们的私奔像是一场不成熟的头脑发热,也像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同生共死。
在逃离京市的路上,欲珠没有一件可以换洗的衣服。更没有身份证,她的所有证件都在傅闻璟手中。没有他的允许,她甚至没办法一个人离开京市。
在车子驶出a区,进入通往外省的高速公路时。看着窗外极致的山绿时,她的心并没自己想象的那样疯狂跳动,她并没有因为会得罪傅闻璟而害怕,相仿很平静,平静的不像她。
或许是因为久违的自由,又或许是已经麻木的身心让她害怕不起来。她靠在柔软的皮椅上,格外平静的与傅骄交谈。
在简单的交谈下,欲珠知道了傅骄的所有打算。他有身份,但她没有。所以,她们没办法走正常的渠道离开。
在傅骄的认知里,他觉得留在国内不管是哪里都不安全,迟早会被他抓住。所以,他的私奔是离开这个国度去海外。去非洲,去广袤又原始的大草原。
在离开的途中,傅骄甚至还独自回了一趟老宅。他带上了自己救治的小鸟,那只名叫傅家慧的非洲灰鹦鹉。
此刻,它就在后座椅子上的椅子里。
当然那不是尽头,在傅骄的设想里,他们到了非洲之后,先去投奔他那在有着纯正日耳曼血统的异国表哥,在经过他的帮助下在本地扎根留下读书。
私奔不代表就要放弃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