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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能。”

她修剪整齐,染成桃粉的指甲在碗的边沿磕了磕,白色的粉末落进汤里漂浮。她拿着汤匙细细搅了搅,再端去了千代戎面前,盛满一汤匙后递到了千代戎唇边。

千代戎看着她,满眼都是不舍,喝尽汤匙里的参汤。

【作者有话说:上一章写错了,千代戎是摄政王,并非将军。(当场秒改了,但审核还没过,尴尬】

第二百一十章 先锋军主将

“千代戎病危??”宗锦眉间都皱出了“山”字,满脸不可置信,“不是说他那个病好好养着还能活两年吗,突然就病危了?”

宁差懵了懵,不知该不该回答宗锦的话——他是赫连家的家臣,要问话也只有赫连恒能问他;可这漂亮小侍从说话的口吻跟他主子似的,理直气壮,气势逼人。

就宁差懵着的这点功夫,宗锦已经不耐烦了:“你倒是快点说,千代戎怎么就病危了?”

“不,不知道……”宁差急忙说着,看向一旁的赫连恒,“消息是昨日传出来的,我们安差在天都城里的探子跑了一天一夜才将消息递过来。”

“千代戎要是死了……”宗锦自言自语地说了句,皱着眉细细思索起刚才吴夏士的话。

——皇甫淳就在天都城,他是早知道千代戎就这两日可活了,正在那儿等着。

赫连恒这才开口:“……若是如此……”

宗锦猛地抬头,刚刚好与赫连恒对上视线:“大事不妙!”

二人之间再无一句多言,宗锦转头去拿起他的外衫,潇洒一挥披上了身;赫连恒则语速飞快地对宁差下令:“从江意麾下抽调三千人留在东廷,剩余人马上收拾行囊,半个时辰后启程;另外,从你手下调两千人给我。”

赫连恒一边说,一边往外走;宁差就急急忙忙跟在他身侧,还不解道:“主上要两千人是……?”

赫连恒斜了他一眼:“我还需要向你解释?”

“不是,不是不是……属下失言。”宁差道,“我这就去办。”

“半个时辰后在乌城西城门列阵!”

“是!”

感受到眼下的事情可能十万火急,宁差也不敢怠慢,立刻小跑着去办事了。他前脚离开,宗锦后脚跟出来,手里还提着丛火:“现在就启程吧?”

“集合人马要需要点时间,”赫连恒道,“你累不累,若是身子还虚,便让他们再准备一辆马车。”

“你说的什么鬼话,”宗锦不爽地骂了句,“你当是出去踏青?还马车?能上战场的只有一种车,战车,懂吗?”

恰逢风吹过,他额间的碎发在脸上搔得作痒。宗锦无意识地抬手去拨头发,却没想到一抬手,袖子便擦过了下颌,一瞬间他的脸便烧了起来,疼得他倒抽一口气。千代戎病危的事太让他震惊,若不是这一下疼的,他险些将刺青的事都忘了。

赫连恒关切道:“疼么?如若不然,暂且还是用绷带遮住,免得碰疼了。”

这话只是字面意思,并没有过多的深意。可宗锦听来却好像是另外的意思——“也对,还是遮住,接下来你恐怕要和皇甫淳正面对上了,被他瞧见岂不落他话柄。”

他同样没什么潜台词,只是单纯地认为,吴夏士即便手艺巧夺天工,那么大的“贱”字也不可能完全看不出来。

听见他如是说,赫连恒疑惑地蹙眉:“话柄?”

“是啊,你身边带着罪人之后,自然是……”“难道,”赫连恒打断他的话,“吴夏士完成后,未让你看过?”

“让了,我没看。”宗锦眼神躲闪,似不怎么想面对,“有什么好看的,手艺再好,字迹难不成还会消失?……你做什么?”

他话还没说完,赫连恒直接捉住了他的手,牵着他往院子一隅走:“跟我来。”

“去哪儿啊……喂,你别拽……去哪儿??”

偏院的角落里摆着一个大水缸,赫连恒牵着他到水缸旁,换而将手摁在他蝴蝶骨之间,带着他微微前倾:“看看。”

“我不想看……有什么好看的啊……”

“就看一眼。”赫连恒柔声劝道。

宗锦心说,这狗男人越来越会撒娇了,达不成目的口吻就会立刻柔软下来;而他刚刚好,吃软不吃硬,最不会对付这种伎俩。他只好依言往水缸里看,然后便看见他和赫连恒的脸,倒映在平静无波的水面。从正面看,下颌上的刺青只露出了些微,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也看不出来;他只看了一眼,便想离开:“我看了,行了吧……?”

男人就在此时,强硬地捏住他的下巴,趁他不备将他的脸扳向另一边。

猝不及防的,宗锦就撞进了赫连恒的眼波中。

男人在他鼻尖上亲了亲,手也不松,就那么制着他,低声说:“仔细看。”

“……”

宗锦实在拗不过,终于还是斜眼往水缸里看了眼——他与赫连恒的侧影落在水中,不知刚才谁碰到了水缸,一圈圈的涟漪荡漾着,将他们的倒映变得如同飘忽的梦。而在他的下颌,曾被烙下耻辱伤疤之处,现下正燃着妖冶的火。

是他们尉迟家的家纹,三丛火。

三丛火落在浮动的水中,反而如同真正的火那般,正在燃烧着。而在三丛火纹中,曾经的烙印居然一点影子也不剩。他看得惊住,不自觉去捉赫连的手,慢慢地挪开;赫连恒自然不会拦他,反倒趁他往水里看时,捡起地上一块尖利的石子。

石子被男人用巧劲儿甩出,直直朝着檐下的灯笼而去。只听见“哒”的一声脆响,灯笼与挂钩连结处便被石子打断了。灯笼直直下落,赫连恒伸手接住,动作行云流水还余裕。

宗锦却没注意到男人在做什么。

他只是撑着水缸边沿,脸几乎要贴到水面上似的,侧着头细细看刺青。

然而这大晚上的,灯火昏暗,他怎么也看不清楚其中细节。

正当此时,他身边忽地亮了。

赫连恒提着灯笼,凑近他的脸颊,再往水面靠近了几分,让三丛火的刺青完完全全显现,每一个细节都能看清楚。

那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胎记,周边虽然还有些红肿,可火焰的走向完全贴合他的颌骨,中心是朱红的,往外延伸成橙黄,到边沿时则微微发青,颜色过渡极其自然,宛若真正的火。其中还有些黑色的细线勾勒着轮廓,越靠近外围,颜色越淡。

这三丛火之下,哪儿还有“贱”字的影子?

吴夏士说是盖住伤痕,可这手艺,说是给他重新镶了块皮,他都会信。

赫连恒这才道:“这般好看的刺青,我倒确实是不想让别人看。”

“哈……?”

“你知道,你这张皮囊生得太好,不然也不会让北堂列都为你丢了魂。”赫连恒道。

“我怎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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