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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件白色毛衣和蓝色的牛仔裤,款式都很新潮,女服务员看着他出来,眼睛里很是惊讶。

“帅哥,您的身材真好,您穿着就跟画报上的模特似的,比他们还好看,我们这个是羊绒的,冬天穿上去特别保暖。”

方黎笑笑,觉得不愧是大城市,连服务员都聘请的又漂亮又嘴甜。

但等他翻了标签一看,方黎就咂舌了:“这也太贵了吧!一件这么薄的毛衣就要一百二十块钱?!难道省会的衣服都是金子做的?”

方黎也不看裤子了,赶紧找着货架要挂回去,秦卫东替他拿着了,拿到前台,结了账。

方黎心想着,秦卫东的脑子是不是让门给夹了,一件衣服一百二十块钱,加上裤子还不知道多少,他拉着秦卫东,小声说:“秦卫东,你有毛病啊,你是不是看错了小数点啊?”

是一百二不是十二块!

秦卫东接过了前台包装好的衣服,他觉得方黎刚才穿的这件白色毛衣好看,舒服,干净。

“没看错,你穿着好看。”

方黎心想秦卫东懂什么好看不好看的,他看秦卫东钱都付过了,心疼得不得了,其实他还没考虑好买不买,真的太贵了。

“朝江现在给你开多少工资啊?”

秦卫东说:“反正养你是够了。”

他又给方黎买了几件贴身穿的,自己也买了一身西装,想着马上立冬了,再给方黎买两件等温度再降时穿的外套,他怕他后面要忙,就没时间带方黎来买了。

方黎前面还跟着秦卫东逛,逛到要买外套的时候,他就有些累了。

商场里有卖玻璃瓶儿装的酸奶,方黎要秦卫东给他买了一瓶,坐在那里歇着嘬,嘬完了,方黎说:“好累啊,我不去了,你看着给我买吧。”

他们两个大男人逛商场有什么好累的,基本是逛到什么就买了什么了,秦卫东也不怎么挑,他瞧着方黎坐在椅子上不愿意动,就知道方黎这些天的懒劲儿又犯了。

他让方黎待在家里的时候显然没考虑到这个。

上次方黎背着他去夜总会唱歌的事实在是让他太生气了,生气到他真的一度想过把要方黎关在家里,可看着方黎现在在家里整天就是窝在沙发写写画画,一窝就是一天,也不动。

秦卫东又想起医生说要适当锻炼,有助于控制他病情发展的嘱咐。

“你在家没事,要多运动。”

方黎吸着吸管儿:“楼下这么冷的天,我才不去,咱家又跑不了步。”

秦卫东的头有些疼,方黎很多时候并不怎么听他的,秦卫东看他喝完了,把瓶子还给老板,方黎还说要再歇一会。

他们回去的时候,方黎在路上看到一家萨日琴行:“停车..!秦卫东。”

秦卫东顺着他的眼睛看过去,也看到那家琴行,方黎下了车,琴行的老板是个男人,却头顶扎着小辫,穿着南边流行的花衬衫和阔脚喇叭裤,打扮怪的,让秦卫东一看就忍不住皱了眉,他欣赏不了。

老板见客人来了,问他们想要什么琴。

方黎问:“有吉他吗?”

“有,这边儿看。”

琴行一面墙上挂了许多,方黎也不懂怎么挑吉他,他选了一个里头最有眼缘的,老板拿下来,调了琴,给他试了试。

他高兴地说:“秦卫东,我们买这个吧!”

秦卫东看到他眼神里闪烁的光彩,又想起了丁浩洋的话和家里的乐谱,方黎似乎知道秦卫东不喜欢他玩这些,尤其是那次夜总会的事儿过后。

他凑过去,眨眨眼睛说。

“秦卫东,我喜欢的。”

他喜欢的东西,告诉了秦卫东,秦卫东不会给他吗?他不信。

最后,秦卫东结了账,拎着方黎的琴盒出去,脸色说不上好坏,还有些后悔,方黎跟在后面乐得直弯腰,他觉得秦卫东真的爱惨他了。

作者有话说:

天大地大,当下抵不上方小黎一句喜欢。

方小黎看着物欲不是那么强,但其实他是那种很难被满足的,因为他只喜欢他的喜欢的,以后更是,哈哈哈秦总头疼。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5章

:筹划 ◇

过年前,秦卫东忙得分身乏术,因为秦子杰横插一脚,他不得不考虑和计

上了车, 方黎就宝贝着他的那把吉他,他喜欢极了,之前在丁浩洋那里, 他只能弹别人的吉他,现在他有了自己的。

回到家,方黎就带着吉把自己关到了屋子里, 秦卫东只听见里面时不时传来一阵琴声, 他叫方黎吃饭, 方黎也不理。

秦卫东忍了忍,他拧开房门:“玩不够了?出来吃饭。”

方黎正弹到兴头上:“你看到我走之前扔在沙发上的那几张纸没?”

奇了怪了,怎么他回来就找不到了。

“没有。”

方黎抱着吉他:“你先出去嘛, 我一会就吃。”

没一会,方黎「诶」了一声, 他身上的吉他就让上头伸出来的一只大手丝毫不讲道理地直接拿走了,秦卫东说:“先吃饭。”

方黎撇了撇嘴:“爸, 你管得真的太宽了..”

他揶揄他,秦卫东也不说什么, 他只是语气淡淡地讲:“你再听不到我讲话, 我可以管得更宽。”

好吧, 方黎举起双手表示投降,这个世界上真的再没有比秦卫东更独-裁的人了吧?

吃饭时,方黎心心念念着他的曲子,他之前和丁浩洋在夜总会唱歌时, 吴珂说一支好乐队都有自己的代表作{楠枫},代表作是原创的, 原创就是自己会作词, 也会作曲。

他爱写那些个零零碎碎的曲调, 吴珂有时候听到他弹的旋律,还惊讶地夸他很有天赋。

秦卫东看他吃得心不在焉,筷子要戳到鼻子里去,他后悔给方黎买了这个破玩意。

“喜欢音乐?”

方黎扒着米饭,点头:“应该是?我跟着丁浩洋他们学了一阵子,一弹琴,就好像什么都能忘了,只专注于那些旋律,好像我可以跟随它..也能创造它..”

“它们在我手上,听我的指令,是不是很神奇?”

秦卫东听着,方黎说这些时流露的神情很少见,有浓厚的乐趣和向往,秦卫东了解他,他很少真正的对一个事物感兴趣。

他们两个人的什么事情都有他操心,方黎总是懒懒散散的,对什么都不太在意的样子,他挑剔起来的时候让人恨不得想要掐死他。

可有时候好说话的又让人觉得他根本没什么原则,这样也行,那样也行,他都能凑合。

秦卫东听方黎这个语气,就知道他是真的喜欢了。

方黎喜欢什么,他都随着方黎,但他不喜欢方黎特别喜欢什么,兔子,音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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