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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那些看不起病的人治病。”

说着这些话时,秦筝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她没什么崇高的理想,也不曾想过什么医者仁心,她只是想为自己找一些事做——不过,她也确实怜惜穷人没钱治病。而这种怜惜,和她救皇太孙,救路边伤了腿的小兔子,是一样的。

窦皇后向着她微笑:“阿筝的医术很好。我这次身体微恙,便是阿筝瞧出来的。”

殿内再次安静下来。

窗缝中穿进一缕煦阳,照亮花瓶里那枝腊梅自花瓣尖蔓延自根部的冰霜。金边浅浅,晶莹剔透,

秦筝耳廓边的一层彤色也是浅浅。

她不好意思地说:“我学的是野路子,开药方也只懂得用便宜的药材,殿下心善,才愿意入口。若是太医……”

窦皇后脸上的微笑便变成了失笑:“我并非生下来就是皇后,年轻时别说珍贵药材,便是便宜的药物,也不一定用得起。反而是阿筝你开的药方,令我倍感亲切。效用也好,一贴下来,身体都松快了许多。”

秦筝更加羞怯了。那彤色都从耳朵蔓延到了面颊。

窦皇后问她:“季岁既然在操心自己百年之后你的去处——你自己可有想法?”

秦筝红润的脸微微白了些。

她打起精神来,认真回答窦皇后的话:“我也不知。或许会在乡间当个普通大夫——但一定要将脸划花。”

迎着窦皇后了然的目光,秦筝眼圈红红:“哪怕是碍于季公,哪怕季公派了壮士在我身边保护我,我行医时,依旧有男人想对我动手动脚,纵然戴上面纱也无济于事。日后……只怕更会猖狂。倒不如毁了这张脸。”

“或许像季公所说,嫁人后有个依靠会好很多。可我不想这样……殿下,我不想嫁人。”

皇太孙的事情,给秦筝留下了浓重的心理阴影。对嫁人更是抗拒重重。

窦皇后道:“阿筝,你可有想过,你自己的学识便是依靠?”

秦筝愣住了。

“你的舞技能让你去公主府做一教舞的师傅,背靠公主府,寻常人哪里敢欺辱你。而你的医术——”

窦皇后柔声道:“太子不慕色,且身体不好,若是有人能够常住东宫,为他调养身体,我也能心安——京中虽有医仙传人,可她夫君被流放,陛下对她心怀防备,忧她在药中耍心眼,便无法让她去医治太子。”

秦筝愣愣地低头,看着自己那双时常磨制草药的手。手指微微弯曲,似乎想要握住什么,却又略显迟疑。

“不是怜惜,也不是施舍——”窦皇后说的话,几乎将秦筝的心陡然揪紧:“你能过得如何,全凭你的医术。”

“若我儿再活个二三十年,那时你已三四十岁,又是在宫中当女医,无人敢觊觎你。唯一可以让你身不由己的,只有下一任帝王。可若我儿能再活个十年,你也四五十了,世间娇嫩的姑娘众多,下一任帝王又如何会将目光放在你身上?”

“阿筝。”

窦皇后将秦筝的手虚虚握成拳。

神态认真:“季岁关心则乱。可我是要和你说的——”

“人这一辈子,能依靠的,唯有自己而已。”

作者有话说:

关于收养义子要立契,参考自《壬戌年龙勒乡百姓胡在成养男契》。

第114章 我……是不是误入什么修罗场了?

庭院里风送梅花,满园都是香气。

猫与狗嬉闹地钻过栅栏,肥公鸡咯咯地叫。

优雅与俗气并存,季岁的梅花园子里,有时会飞来秦筝养的鸡,他弹着琴,那鸡就咯咯咯地叫,不一会儿就会有雇佣来的婢女神色慌张地进来,把鸡抱走。秦筝是不想和他相处的。

这些都远在庐州。

——他是庐州知府。

如今,季岁只是躺在京师的旧宅中,被裹进厚被子里,有些出神地望着帷幔。

就在方才,秦筝来找他了,是他从未听过的轻快脚步。随后告知——或者说,当时在他的感觉里,其实更近似于一种宣告。

他外孙女告诉他,她已经找好了自己的路,她要去为太子调理身体,自己为自己挣一个自由自在的将来。

季岁……很沉默。

他突然意识到,秦筝……或许并不需要他为之方方面面都考虑好。

——她自己也能很好的活下去。



季岁在宅子里沉寂了三天,不理外事。

直到第四天,权应璋找上门来。

已经八十八岁的老爷子拄着拐杖,却是身体硬朗,走起路来精神昂扬,步履轻松。进门之后,视线往季岁身上一放,见他一副沉寂的样子,眉毛一竖,突兀冷笑:“毛诗为伪作一事,想来你已知晓了?”

《诗经》如今分为四个版本,古文《诗经》乃是以上古文字写成,分别称为齐诗、鲁诗、韩诗。

而今文《诗经》则是用今时的文字书写,通行版本是毛诗。

古文学派领头人将毛诗打为伪作,分明是在掘今文学派的根。

本来还要死不活的季岁倏然抬起头,望向权应璋时那道视线的凌厉,宛若闪电划出一线天。

他掸了掸衣袖,起身,一字一顿:“哦?愿、闻、其、详。”

气氛顷刻便剑拔弩张起来。

权应璋身后有不少古文学派的人,他们的目光锁定着季岁,一边忌惮,一边又心情放松。

——季岁如今看着已经为外孙女和外放当官的事情打击得一蹶不振了,就算勉强打起精神,又能有什么用处呢?

便在这时,门口又传来人声:“季公!!!”

季岁望过去,只见今文学派的官员一个两个狼狈地看着他,分明是被欺负惨了。

季岁的眼眸微微眯起:“说说,怎么回事?”

便有今文学派的官员上前,迅速组织措辞:“季公,‘贻我来牟’这一句里,‘来’字是否用错了!今文认为‘来’通‘小麦’,然而不久前,古文学派提出,‘麦(麥)’字下面是‘夂’字,夂为脚趾向下,麦子如何长脚?是以,古时,‘麦’这个字应当是代表‘行走’。‘来’不可能通‘麦’。”

以此证得,今文学派对于诗经的注解,是错的!

季岁不自觉皱起了眉头。

从这个官员的用词可以看出,“来”不能通“麦”这个观念,居然让今文学派不少人都忍不住认同。

这可……不太妙。

章句训诂本就是今文的基石,倘若没办法反驳,只怕今文学派的不少学子,要么道心破碎,要么转修古文。

但他要从哪里反驳呢?

权应璋驻着拐杖在一旁耐心地等待,但实际上,他也不觉得季岁能想出来——或者说,至少短时间内想不出来。

季岁没急着作声,只眉头是越皱越紧,眉心沟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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