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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呢,一年四季,为何独独选择这个时节前来?不可说不可说~”

宋元喜想起先前三十年,每一年去往蓬莱岛的人,庶政堂里就那么几位,而他们似乎每次都不抱怨。

每每送那些师兄师姐们离宗,他总是心中有愧,觉得对不起他们……

却原来,傻子竟是我自己?!

但转念一想,堂主将难得一遇的蓬莱仙境留给自己,如此说来也算是厚爱。

“嘻嘻,若是在蓬莱仙境里寻得机缘,数量颇多的话,留一份给佟堂主。”

这是宋元喜听蓬莱弟子闲聊时知晓的,那蓬莱仙境大小机缘无数,每个进入之人都有收获,人均至少两个机缘起步。

他甚至在想,这么多的宝贝,那蓬莱仙境说不准真是仙家之物。

正畅想愉快时,识海中的哈士奇忽然发出一声急促的犬吠,而后拼了命的想要从里面探出来。

得亏宋元喜眼疾手快,神识化成虚无的手掌,一把摁住狗头,“别闹,这么多人在此,出去太引人注意。”

说罢又笑道:“待进了蓬莱仙境,我就放你出来耍,寻着什么机缘都是你的。”

“爹爹,大鱼,大鱼!”

哈士奇疯狂摇晃尾巴,眼神急切极了,自上次见过鲲鹏幼崽,它的精神体觉醒,对于传承进一步解封。如此,大鱼变成了它食物链中相当重要的一环。

此大鱼非彼大鱼!

宋元喜一听“大鱼”二字,首先想到的就是鲲鹏,顿时疑惑又心惊,沧澜界不是几乎找不到鲲鹏了么,怎得凌师姐有大鱼,别人还有?

“小花,你确定是大鱼?”

“大鱼,是大鱼。小花想吃!”

“……”

宋元喜无奈,这事情没完没了了,上次没吃成鲲鹏幼崽,似乎成了这狗子的执念。然无论是凌无霜的大鱼,还是此刻在场某位修士的大鱼,皆是不可能被食用的。

若哈士奇敢吃,那必定背上孽债,被人追杀至天涯海角。少不得还要给父母和师门抹黑!

这么一出闹腾,宋元喜没有心思再关注机缘,反而站到最不起眼的角落,耐心在识海中安抚狗子。

哈士奇在识海中放纵自我,精神体的乌云踏雪直接来回冲浪,搅和的宋元喜的识海里碧海波涛。

然他本人专注力悉数都在安抚这件事上,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识海中,被哈士奇搅动的波浪浪潮,与那蓬莱万潮汹涌此起彼伏。如同两方吸引,你涨我退,我涨你消。

待哈士奇终于安静,宋元喜就听到人群一阵欢呼,蓬莱仙境已经从海底升起,正式浮出水面。

仙境乃是一个极大光柱,光芒从海底升起直冲天际,随着浪潮不断涌入岛屿。

只听得蓬莱岛上三下沉重的钟声响起,原先与浮屠站在一起的那位金丹修士高喊一声,“蓬莱仙境正式开启,尔等速速入境。万潮汹涌退去,仙境之门关闭,绝不可流连于内。被关仙境者,十死九生。”

蓬莱弟子先列,一个个登上光柱,随即身影消失,之后便是他们这群外来人士。

宋元喜排在最后一个,本以为身后不可能再有人,但是自己刚走到光柱跟前,就看到原本站在船头的浮屠忽然飞身而下,直直朝他走来。

宋元喜看了眼光柱,又看了眼对方手里的佛珠,预感不太妙。他直接神识传音,“浮屠居士,你莫要告诉我,你此次来蓬莱,亦是为了蓬莱仙境?”

眼见对方点头,宋元喜只觉脑子顿时一片昏暗,感觉要完!

佛珠,佛珠啊!这蓬莱仙境里竟然有佛珠!

那些佛珠承载的都是一个个化神佛修的墓地,蓬莱仙境里,竟然有某位化神佛修的圆寂之地?

这怎能不让人毛骨悚然!

所谓蓬莱仙境,恐怕不是什么福地,而是葬身之地吧?

宋元喜脚下迟钝,扭头看向蓬莱岛那位金丹长老,“我若是现在退出,可还来得及?”

那蓬莱长老摇头,“光柱已落,照于你身,自会引你入仙境。机缘不薄,不贪不恋,可保平安。”

宋元喜还想在说什么,浮屠直接上前一步,握住他的手。

“宋道友无忧,此次缘分深厚,我愿护你一程。”

“我……”

话未开口,眼前光柱忽然光芒大盛,宋元喜被刺得睁不开眼,本能抬手挡住。再放开,眼前已经绿草如茵,进入另一番洞天之地。

身边空无一人,除了他,还是他。

“我就知道,所有秘境都是如此,一进来都是四散。”宋元喜忍不住嘀咕,“那和尚也是,说好的护我一程,人都不知被传送到哪里去。这让我如何去找?”

哈士奇直接从识海中跃出,一落下就在地上疯狂转圈圈,那激动劲儿比之前还要夸张,“爹爹,大鱼,大鱼!”

宋元喜心头一颤,浮屠直接被他抛之脑后,逮住狗头就说:“小花,我怎么和你说的,别人家的崽子不能吃。你想想,若是有别的狗子吃了你的崽子,你会如何?”

哈士奇懵了下,忽然扭头开始扒拉宋元喜腰间的灵兽袋。

“别动,小蓝正在沉睡。”

“没被吃掉?”

“自然,你的崽子,我还是护得很牢的。”

哈士奇顿时放心,歪着狗头咧嘴笑,露出一口白牙,“爹爹保护崽子,小花去吃大鱼。”

话毕,一阵风似跑得无影无踪。

宋元喜回过神,急得赶紧追上,一边追一边骂。好不容易追到哈士奇,却发现狗子趴在一个偌大的水池边。

狗头俯下极低,屁股翘得老高,毛茸茸的尾巴一甩一甩,十分欢快。

那是哈士奇进食的标准姿势,因为太丑又十分有标志性,宋元喜为此几次念叨纠正。

如今再看到,一颗心差点从口中蹦出,“卧槽!蠢狗不会已经把人家的鲲鹏幼崽给吃掉了吧?”

宋元喜吓得半死,一步上前薅住狗尾巴,猛地一拉拽进自己怀里,而后环视四周,看那鲲鹏之主在哪儿。

四周静悄悄,空无一人,唯有怀里那只狗头发出呜咽声。

他低头看,只见哈士奇口中叼着一条肥厚的大鲤鱼,此鱼颜色极为好看,在阳光下呈现七彩变幻。

只一眼便能认出,这是沧澜界十分难寻的七彩锦鲤。

《上古寻仙》所记,七彩锦鲤遇光而生,三千年化卵,三千年化鱼,三千年化龙。

七彩锦鲤,只要经历九千年便可鱼跃龙门,化成锦龙。锦龙,龙族中最弱的存在,但因是吉祥之物,乃是龙族最受欢迎的一类。

再看水池中,零零散散还有两三条锦鲤,此刻正躲在荷叶底下瑟瑟发抖。

显然,哈士奇口中叼着的,并不是开吃第一条。

“狗子,你吃了几条七彩锦鲤?”

“大鱼,好吃极了,小花吃了……七条。”哈士奇露出十分满意的笑容。

“……”

六千年才化成锦鲤的宝贝,这么会儿工夫,就被干掉七条?

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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